“95万任选性别”:黑代孕为何如此猖獗?
前不久,青岛一座曾经的汽贸城,突然“火了”:这里竟然暗藏着“代孕实验室”!
代孕价格不菲,其“明码标价的项目”,字里行间散发着封建恶臭:
“不选性别,一个孩子75万;可选性别,一个孩子95万……”
不言而喻,所谓可选性别,通常就是要男孩。
其背后的逻辑是:“只有男人才能为家族传宗接代”、“男贵女贱”……
——百余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先驱,如果在九泉之下见到当今时代的这一幕,都难免恶心得吐出上上个世纪的年夜饭!
一位“孕母”说,自己已经做这一行很多年,
“光是卖卵,就有十多次”。
——她所涉足的代孕黑市,大概远不止这一家吧?
被曝光、被捣毁的“汽贸城”,大概只是代孕“不法产业链”的冰山一角。
与之类似的窝点,这个社会还有多少?恐怕只有“天晓得”!
那个“汽贸城”,也像是一个充满讽刺的隐喻:
现代化的汽车等先进工具,只是个表面外壳;
而幽微的深处,却是腐朽入骨的“僵尸阴魂”:根深蒂固的父权制,妇女被视为生育机器……
这难免令人想到尼日利亚裔旅美学者奇玛曼达·阿迪契的文集,《女性的权利》——时至今日,这依然是个沉重的话题。
书中谈到,漫长的父权制和封建制,尽管在不同文化背景下颇多差异,但一个显著的共同点,是将女性视为“生育的中介”,和“家族的外人”。
而至今依然屡禁不止的代孕,就是上述“妇女角色”的典型体现。
代孕的客户,绝大多数都是妻子难以为自己生育子嗣的男性。
按照相关法律,他们可以领养或者收养孩子——无论任何国家,都有为数众多的孤儿。
然而,他们极其渴望留下“属于自己”、“拥有自己血统”的后代,似乎唯有这样,才对得起家族的男性祖宗,不至于“绝后”。
这样的人为数众多,并且不乏有钱有势者。
这也正是代孕能够形成产业链,并且长期“兴旺”,甚至有保护伞的根源所在。
然而,如书中所言:无论给多少钱,代孕都难免对孕母,有着极大的不公平。
对亲生骨肉的渴求,和几乎无条件、无边界的爱,至少对于一大部分人而言,可谓天性。
亲身经历“十月怀胎”的妇女,这种切身感受,往往尤为明显。
有偿的、商业化的代孕,普遍要求孕母在拿到钱之后,从此永远放弃自己的亲生骨肉,任由亲子从此和自己无缘。
至于客户——通常都是男人——则借助孕母的身体,和某个或许素不相识的女人的卵子,留下有自己一半基因的后代,孩子被冠以该男人的姓氏。
“只要孩子的父亲明确,就足够了;至于孩子的母亲是谁,根本无关紧要,只要生了孩子就完成了‘中介’任务,从此和孩子的父系家族,可以再无缘分。”
这些冰冷的文字,无声地道出了令人不寒而栗的残酷和荒诞。
在上述的逻辑下,对孕母健康的极端漠视,也似乎变得“顺理成章”。
确有一些孕母,为此付出了难以修复的健康代价。
例如妊娠期间的高血压可能永久化,产后抑郁未能得到及时关注,转为长久难愈的抑郁症或者双相情感障碍……
这些疾病,足以致命。
对那些“花钱买后代”的男人来说,有一半自己血统的孩子,是“自己人”、“本家族之人”;
至于孕母,则是“外人”甚至“工具”,只要“完成任务”,就是可以抛弃的“耗材”。
书中斥之为“不顾女人死活的剥削压榨”。
代孕机构的“黑老板”被抓了,但众多“客户”依然逍遥法外。
这些满脑子“传宗接代”、“男尊女卑”等封建垃圾的“当代活僵尸”,会将心比心想一想孕母的风险和痛苦,为此忏悔吗?
他们——不妨改用“它们”——有哪怕一点点“和女人平等共情”的人类良心吗?
那个暗藏于汽贸城代孕黑窝点,老板有“生物公司”的背景,还有多名正规医生。
本该以救死扶伤为志业的医生,在代孕黑窝点“赚外快”,往往变得青面獠牙、狰狞无比。
面对卖卵子的女生,他们经常连麻药都不给打,或者当面承诺打麻药,一转眼就“忘了”。
无麻药的手术,惨叫声一次次响彻走廊,传说中“刀山油锅”的地狱,大概也不过如此。
曾有一个“协助取卵”的医生,被这种惨绝人寰的景象,唤醒了尚未泯灭的良知。
他从此退出了这一行。
但这样的医生,恐怕也就那么“一个”,或曰极少数。
反观其他医生呢?想来真令人寒心入骨!
还有明码标价的“可选性别”,也令人细思恐极。
如果孕母怀了女胎,即使胎儿已经成型,也会被医生们残忍地打掉;
然后继续让她怀孕,直到确定是男婴……
这不是妇女自愿的终止妊娠,而是“孕妇的肚子,被别人做主”!
如此荒诞、浑蛋之事,一帮有头有脸、人模狗样的医生,毫无愧疚地从事多次,心安理得地花着造孽钱……
正如书中所言,父权制的最腐朽部分,之所以能在现代社会大行其道,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某些知识人,见利忘义的堕落。
代孕“黑市”只是冰山一角,即使正规医院,也有一些医林败类,将胎儿性别违法透露给“男孩偏好”熏心上头的家长,导致女婴被流产。
一些地方长期以来,明显失调的婴儿男女比例,就足以说明很多问题……
“知识和技术,是人类的精华,理应造福于人。那些身怀现代知识技术的医生等人,通常都有很好的教育背景,观念不至于很陈旧,甚至应该站在时代观念的前列。”
“但他们自甘下作,为了一些利益,将灵魂出卖给腐朽落后的历史垃圾,让自己的知识技术,沦为伤害妇女权益、阻碍文明进步的利器。”
这种“知识人败类”,甚至比枉为现代人的代孕“客户”,更加可耻。
即使暂无对其严厉制裁的法律,他们也应当得到长久的唾弃和诅咒。
书中呼吁法律,应当针对“父权制余孽依然深厚,女性权益依然非常薄弱”的现实,在更大程度上,向女性权益一边倾斜。
这是一种非常必要的“补偿正义”。
针对于此,法律界一直有不同看法,例如有人说:
“代孕机构并未杀人放火,甚至还有孕母自愿放弃亲身骨肉的书面合同。”
“再说,你能怎样处置代孕机构的组织者?如果判他们重刑,那么对明显更加恶劣的罪犯——例如把妻子殴打到残疾的——该怎么处置?难道当街砍头吗?”
对上述争议,书中建议,可以在“民法”层面,采取很多巧妙的安排。
代孕窝点的头子,只要没闹出人命,刑法恐怕确实难以重判。
然而,法律可以明确赋权给“代孕”的母亲:
“孩子永远是你的骨肉,你将来无论过多久,都有权通过亲子鉴定的证据,与孩子相认。”
“对代孕造成的健康事故,也长期可以向剥削你的所谓客户,要求索赔。”
这样一来,就无异于鼓励“孕母”,设法留下蛛丝马迹的证据。
哪怕她们故意“吃大户”也无妨,至少可以让很多花钱找代孕的家庭,尤其是男性家长,为此长久难安。
这就极大地提高了购买代孕的“造孽成本”,甚至比坐牢更有威慑力。
对代孕机构的头目,如果明文立法,“孕母”在今后只要有和代孕相关的身心健康问题,就随时可以向其索赔,这样一来,还有谁胆敢开办代孕“贼窑”?
书中的这些建议,似乎太过理想化,作者对这一点,也直言不讳:
“毕竟时至今日,掌控着全社会权势资源的‘精英’阶层,绝大多数都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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