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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访谈|朱英:求索于近世经济与社会之间(上)

朱英 學人Scholar 2019-04-09

朱英教授


编者按:经济活动是人类一切历史活动的基础,在社会历史研究中经济史研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华中师范大学朱英教授长期从事近世商会史研究,以商会为切入点,深入研究了近代中国的商业团体、“市民社会”、职业分化等问题,并对今日商业团体改革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文系魏文亨教授对朱英教授所作访谈,原载于《学术月刊》2011年第8期。经朱英教授授权,由学人Scholar公众号转载发布。本次访谈分上、下两部分推送。文中标题系编者所加,内容略有修订。


访谈对象:朱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史、中国近现代社会史和辛亥革命史研究。


访谈人:魏文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史方面的研究。



01

“游学”与“治档”


魏:朱老师,您好,据我所知,在“文革”之后迈入学术道路的人,其先前的经历多经磨难,且与学术相去甚远。曾看过许多学者的回忆,皆言是时代的际遇与人生的偶然,但求索其中,却可以窥见对学术的敬畏与热爱之心。您能对我们谈谈当时是如何走上治学之路的?

 

朱:好的。因为时代的原因,我们这一代人在少年和青年时期的经历多有类似。在小学和中学时,除了上课,就是忙于参加各类的“社会政治活动”,知识学习自然受到影响,不过并未完全放弃。传统中国人讲究“耕读传家”、“书香门第”,家里虽谈不上这些,但觉得读书上进总是件好事情。到1975年,高中毕业后也响应号召上山下乡,所幸“流放”不远。劳动虽然辛苦,也可以在农闲之余读点圣贤书。后来,还被推举当了下放村的民办老师,成了名副其实的"知识青年"。1977年恢复高考,我考入华中师范大学,第一志愿报的是中文系,但分到历史系,这也没有影响到读书的热情。只觉机会难得,格外珍惜。这个时候,读书比较杂,有的是囫囵吞枣,慢慢看着,也有兴趣了。1982年初本科毕业后,又考上了本校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师从章开沅、陈辉、刘望龄等教授。当时研究生比较少,老师带学生类似于传统的师徒制。章开沅先生和刘望龄先生带学生并不限于课堂,而是注重言传身教,启发开阔学生视野,引导自主探索问题。


 章开沅教授

印象中比较深的有两件事情对后来治学影响很大。一是"游学"。"游学"在传统读书人是常有的事,行走天下,交流学问,交结朋友,以学会友,是很好的治学生活之道。当时资讯不发达,交流不便,所幸章、刘两位老师经常在出外访问之时带着我们随行。老师们坐而论道,学生侍坐倾听,虽然不语,心里却会有所领悟。记得还随老师去探望当时在华东师大任教的陈旭麓先生。二是"治档"。近代中国史,往往并非缺乏史料,其难恰在资料浩如烟海,且互相纠葛,真相难辨。尤其是档案史料,治近代史不可不用,但整理极花工夫,亦极见功夫。当时,章开沅先生在研究辛亥革命史之时,发现商会档案的巨大史料价值。因此,带领我和马敏到苏州整理商会档案。苏州是人文古城,小桥流水,风景怡人,我们当时却有点"不解风情",绝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档案馆里,面对案卷灯影。后来编选出长达120余万字的《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该资料集具有重大的史料价值,一经出版即引起史界同仁的关注与好评,对推动近代商会史研究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为数众多的商会史论著中,该资料集的引用率一直很高。在这个过程里面,正是通过史料认识到历史之中的复杂性。

 

档案之中,蕴涵无穷线索,也掩盖着种种真相。对近代史来说,"治档"也是治学的必备功夫。可以说由"治档"开始,我才真正渐入学术门径。我早期的论著,多是由整理档案当中得来。作为整理与研究资料的直接成果,我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有影响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商会性质、组织及功能等方面的论文,后又与马敏教授合著了《传统与近代中国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一书。这是较早利用系统档案资料对近代商会进行专题研究的著作。商会史成为近代史研究领域的一门不大不小的显学。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与苏州档案馆的良好合作一直延续到现在,苏州商会档案到现在已出到第五辑,成为国内商会档案中较为完整的资料系列之一。

02

由商会观社会

 

魏:商会史是您迈入学术的起点,也是您后来从事学术研究的基点。有些学者以为商会仅为一团体而已,其在近代史研究上的意义并不可放大。您可否对商会史研究的学术意义作些阐释?

 

朱:商会史研究之所以在近代史范围内广受关注,既缘于其在当时的学术创新意义,也缘于其在历史进程中实际的广泛联系。研究商会史的根本目的不是去为了证明或批评商会的功效或地位,而是以之为一个观察点,一个透视的窗口。

 

商会作为"资产阶级团体"和"商人团体"的学术意义之所以被发现,其实是在打破了"阶级史观"的迷思之后。新中国建立以后,马克思主义史学进入深入发展时期,对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土地制度问题、农民战争问题、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性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汉民族形成问题等重大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史学的基本体系。关于近代资产阶级的形成、性质及历史作用,因涉及辛亥革命性质、近代史分期等问题的判定,自是讨论的焦点之一。基于阶级分析法的原理,论其性质,辨其是非,定其规律,固然可以揭示出"革命者"与"不革命者"的阶级对立,但难免过于片面。更兼受泛意识形态之影响,将此评判放之四海古今而皆准,或用为政治权争之工具,或以阶级斗争而替代历史之全部,则更非马克思主义追求真理之本意。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初期,关于资产阶级研究已形成教条化的框架,关于阶级形成及革命性质等问题的讨论或纠结于概念标准,或陷入正反例证的困境,究竟"资产阶级"自身是如何认知、如何组织、如何参与,则尚缺乏具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章开沅先生倡导商会史研究,正因商会可以在阶级的标准之外,找到深入剖析资产阶级或商人群体的渠道。

 

同时,商会也是近代工商业资本家、商人从事政治、经济乃至社会活动的重要着力点,也由此成为近代中国各类复杂历史联系的结点之一。在经济方面,商会是商人维护自身利益、实施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沟通官商关系的重要团体,不论是经济政策、市场构建还是中外商业竞争,商会都直接参与其中。在政治方面,近代的抵货运动、民族运动、民主运动之中,也不乏商会的身影。在社会层面上,商人参与近代教育、慈善、公益等事务,商会难离其右。商会是一个团体,也代表着一个群体,整合着一个阶级,参与到国家与社会的各个层面。由商会观社会,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切入点。因此原因,才吸引众多学者进入这一领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商会,形成丰富多样的学术成果。

 

从以史为鉴的角度来讲,商会史虽然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如何资治于今日中国的商会改革,仍是一项重大的课题。从我们研究商会到今天已经近三十年,商会史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说真的,当时倒还没有想到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种学术的意义,不是预测出来的,是许许多多的学者脚踏实地做出来的。

朱英:《商民运动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魏:您关于商会方面的研究成果宏富,可否概括一下您早期的商会史研究的成果?

 

朱:我早期的几本书大致各有侧重,观点可以相互补充。与马敏合著的《传统与近代中国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主要是以苏州商会为中心,来讨论近代商会的组织系统、功能运作、社会角色等问题。书中还提出了"在野城市权力网络"的观点,对国际学术界关于市民社会的讨论进行了初步回应。《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一书中主要讨论资产阶级的形成、资产阶级的特点、资产阶级与革命派之关系、资产阶级与立宪派之关系等问题,这是通过对商会的剖析来回应国内学术界关于资产阶级的争论。书中总结近代中国的资产阶级具有独特的发展道路、持续过渡性特征、较强的依赖性、内部结构失调等特点。还有一本书是《辛亥革命时期的新式商人社团研究》,这本书反映晚清民初时期的商会发展并非是独立的,而是整体社会阶层分化及社会团体发展浪潮的重要反映,全面讨论了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的兴起要因、组织特征及社会影响,并就商会、商团、地方自治社团、学会团体、商船公会、农会团体、文化教育类团体、风俗改良类团体进行了专题的讨论。在"通官商之邮"的商会成立之后,商人更以组织化的姿态参与组建文化团体,参与地方自治,投身地方公益及城市建设,甚至为维护市场与社会秩序,在国家力量不及之时组建商团,武力自卫,蔚为当时一大特殊景象。如此种种,说明商人社团之职能绝非仅限于经济,而是体现了商人对于社会的普遍参与。

03

中国的“市民社会”


魏:西方学术界关于市民社会的讨论影响广泛。在近代中国研究中,海内外学术界都将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成长及特征作为重要的学术问题予以重视。您以商会为研究主体,对近代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深入讨论所撰写的著作,被学术界认为是本土史学界对这一问题回应上的代表著作。您可否介绍一下您的论述脉络及主要观点。

 

朱:"市民社会"的概念是由西方学术界提出的,初指是西方由中世纪封建制度的政治束缚之下获得解放的市民阶层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认为是与国家相对的社会空间,是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领域。市民社会有其市场、法治及权利基础,市民社会的扩张被认为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及政治制度确立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西方,对市民社会的边界及特征也有激烈争论,所共同者,大都强调市民社会是相对于国家的一种社会存在,社会之基本单元可以从国家机构及权力范围内相对分离,以自治方式维护其自由存在及利益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少学者将脱离国家直接控制、拥有自治权及民主规则的民间组织,视为考察市民社会的重要指标。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许多海外汉学家对近代中国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进行了激烈讨论,极大拓展了近代中国史的研究视野,也推动中国学术界发掘出新的问题意识。但在早期的研究中,仍避免不了"寻找"市民社会的轨迹,尤其是运用西方概念来解读近代中国的民间社会成长问题。但无论如何,这一讨论都是极其有益的,也使我们从现代化史、资产阶级研究等问题领域中走出来,放眼更宽阔的领域,并且更加注重中西比较的研究方法。我当时认为,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之中,虽然中国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之形成未必走的是西方的道路,但民间社会团体的成长及发展却是事实。商会以其经济实力,本之于近代民主共和观念,在区域或行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公益的活动,都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民众的公民特征及其社会参与。

 

在《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一书中,我分析了清末以前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清末以前的中国是强国家弱社会特征,封建国家对乡村基层社会和城市基层社会都有严密控驭。在乡村宗族和城市行会之中,虽存有某种程度的自治权,但并非现代之市民社会特性,既不是国家的制衡力量,也不是处于国家的对立面。严格来说,是权力的区隔和互补。但到晚清新政时期,政府已经认识到改革求生是时代大潮,因而允许民间集会结社,社会团体蓬勃而生,报社媒介渐趋繁荣,民间社会的资讯传播和组合方式发生重要转变。本于沟通官商之邮的意旨,商会应时而生。商会的经济自治、组织民主、契约规则已使之具有明显的市民社会团体特征。商会不仅在联络工商、调查商情、兴办商学等经济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体现出极强的社会公共意识与政治参与热情,在抵制外货、参与宪政及革命、商事诉讼与公断、商事立法、商会报刊等诸多事务上均有着全面参与。商会在此类活动中与其他商团组织、地方自治组织、实业团体互相响应,成为与国家政权相对应的民间社会力量的重要代表。就商会本身而言,堪称是近代民间力量成长的典范。但商会毕竟不能代表整个社会,还要受到整体社会制度的制约。从北京政府到南京政府时期,民主呼吁不断,然当权者始终以独裁为追求目标,始终畏惧民间力量的成长,视之为对于自身统治的威胁。因此,也未能实现国家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无法对民间社会的发展提供真正的法制性保障,使在中央集权危机之中成长起来的社会力量面临诸多变量,市民社会之发展极为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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