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民宿发展及首批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工作会议
2月26日下午,副市长黄权同志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宿发展以及首批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工作。市政协副厅级干部章宁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文广旅体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我市召开民宿发展及首批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工作会议
关于民宿发展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文广旅体局以及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会议强调,我市是一座拥有山海全地形资源的城市,从发展潜力来看,我市民宿发展资源雄厚,因此,全市各地和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乡村振兴大擂台》以及精彩100里茂名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设工作,突出冼夫人文化、潘茂名文化、农业文化、石油文化等文化内涵,将民宿产业的发展作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
1
成立民宿发展协调小组。
负责民宿业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
2
摸清我市民宿发展底数。
摸清我市各区、县级市民宿发展底子、发展经营现状以及发展特色民宿的特色和优势。
3
制定民宿发展规划。
整合茂名的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打造特色民宿品牌,防止“一哄而上”“千宿一面”。
4
出台《茂名市民宿管理办法》。
细化《茂名市民宿管理办法》,使《办法》能够结合茂名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
5
分工配合,形成合力。
建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协调和工作机制,促进民宿综合管理,做好民宿的安全运营。
6
加强品牌建设。
打造符合本地特色的民宿品牌,积极引进国内有理念、有实力的企业,鼓励建设和发展中高端的精品民宿品牌。
关于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
认定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文广旅体局以及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2020年第52次市长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大擂台》工作的开展,我市将参照省文旅厅的模式,积极开展茂名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的认定工作。
会议要求
1
做好数量储备。
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要结合《乡村振兴大擂台》工作,做好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认定的储备。
2
完善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配套扶持资金,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
二是农业部门要加大涉农资金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
3
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宣传我市文化旅游特色村,提升茂名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区域影响力。
END
供稿/曾欢彬
编辑/张宏忠
审核/曾欢彬
出品/茂名旅游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