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调整为“14+7” 适当放宽聚集性活动管理
3月23日上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六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先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3月22日,浙江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3月22日24时,浙江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9例,均由境外输入。
2020年3月23日,浙江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到今天整好一周年。一年来,浙江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截至2021年3月22日,全省已连续279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疫情“五色图”已连续387天都是“一色图”,浙江“健康码”发码总量达1.47亿张,精密智控指数迭代为7.0版,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持续完善,为夺取防疫高分报表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看到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人类对新冠病毒仍有许多未知,我们自身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绝没有到可以放松歇口气的时候。新冠肺炎防控是一场阻击战,在相当时段也是一场拉锯战,必须警钟长鸣、不懈发力,慎终如始加强闭环管理,全面巩固“两手硬、两战赢”战略成果。
陈广胜还就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
科学精准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防聚集措施
鉴于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浙江对前阶段就春节春运期间的有关防疫措施作动态调整。疫情低风险地区可进一步正常开放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主体在遵照浙江《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对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或访客人数占容纳总量的比例不作全省性统一限制。
调整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定
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浙江对境外来浙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由“14+7+7”调整为“14+7”。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红码;对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浙江“健康码”黄码;对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代替居家健康观察。规范入境人员核酸检测机制,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始、期满和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的检测必须由2个以上专业机构进行平行检测。
全面有序推进春节后复工复产复学复游
浙江在春节前率先出台留员工稳生产政策举措,引导一半以上的省外员工留浙过年,并积极推动回乡度假的员工春节后及时返岗。截至2月26日元宵节,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90%,产能利用率达78.2%,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高7.7个和3.4个百分点;全省餐饮商户营业率达99%,零售商户营业率达98.5%,分别比2019年同期提高6.8个和5.2个百分点。
发布会现场,发布人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了回应。
浙江去年以来曾多次向省外派出核酸检测医疗队,帮助当地打赢防疫阻击战。请问目前全省的核酸检测能力怎样?如果省内出现紧急任务,在机制上如何确保承担大规模应急检测?
陈广胜:核酸检测是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早发现、早处置的主要技术手段。目前,全省共有485家实验室具有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院348家、独立实验室42家、疾控机构95家,已完成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据统计,全省日核酸检测能力已由去年3月的15万单管样本提升到目前的178万单管样本。假如采用5∶1或10∶1混样技术,能进一步承担大规模应急检测任务。
虽然浙江已较长时间未出现本土病例,但疫情防控这根弦却时刻不能松。按照底线思维,浙江制定了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预案,规范组织、采样、运输、检测、报告等流程,确保检测人数不超过500万的设区市在2天内完成全员检测,检测人数大于500万的设区市在3—5天内完成全员检测。为此,浙江建立了25支核酸检测机动队及4支后备队,每支队伍均配齐相应人员、仪器设备,确保日检测能力达到1万单管样本以上。省内机动队原则上6小时内到位。在推进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的同时,又在省本级和宁波市建成4个公共检测基地,每个基地日检测能力均在1万单管样本以上。可以说,检测能力的配置坚持全省“一盘棋”,以便更好地发挥资源利用效率。
当然,启动全员检测需要发生聚集性疫情乃至社区传播等特定场景,实施过程中亟需科学划定区域,避免“扩大化”和“一刀切”。按照预案,具体检测将在流调溯源的基础上划定风险区域,再按高、中、低风险等级分类处置。对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重点人群按1∶1采样检测,对中风险地区人员可视情按1∶1或5∶1采样检测,对低风险地区人员可按10∶1采样检测。总之,要根据风险因素见招拆招,力求包括核酸检测在内的疫情防控措施精准、科学、高效。
目前,对从上海航空口岸入境来浙人员采取怎样的管控措施?相关人员在隔离期满后将如何前往省内目的地?
陈广胜:上海是我国重要的国际航空口岸,也是浙江经航空口岸入境来浙人员的重要来源地。
目前,浙江对境外来浙人员均采取“14+7”健康管理措施,其中,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一般在第一入境点所在城市实施。稍有区别的是,按照长三角地区疫情联防联控、协同应对的要求,上海对目的地为江苏、浙江、安徽的入境人员实行“3+11”分段管理,即前3天在上海隔离,后11天将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苏浙皖隔离。经过综合评估决策,浙江自去年7月底以来将相关集中隔离点确定在毗邻上海的嘉兴市。
入境人员在嘉兴完成集中隔离并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可以返回省内目的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鉴于经过14天集中隔离后总体风险已显著降低,适应常态化防控的需要,目前允许相关人员自行前往目的地,但应尽快“点对点”抵达,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此外,前往舟山市及嘉兴市部分所辖区县的人员,目前采取闭环转运的方式接回。
还要说明的是,对相关人员结束集中隔离自行返回目的地的,将给予24小时的浙江“健康码”绿码窗口期,以方便出行,但途中应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在返回方式上,建议采取自驾或他人接送,切实减少人员接触范围。在疫情防控方面,“以防万一”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心理防线。
从3月16日零时起,低风险地区人员可凭健康码“绿码”在全国区域内自由通行,无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防”政策逐步松绑。那么浙江省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措施是不是也要开始松绑?
卢永福: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但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公布数据看,国际疫情仍在持续蔓延,个别国家疫情甚至还在创新高。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点主要在于“物传人”,只要国际上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疫情的风险就持续存在,仅今年春节以后,浙江就已通过集中监管仓阻断7起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共417.6吨。因此,随着天气转暖,非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逐步降低,但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仍然是当前疫情防控的最大风险点之一,冷链物防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下一步进口冷链食品的物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四个不得”。继续按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和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的“四个不得”的要求,依法依规整治不具备“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二是巩固“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升级“浙冷链”系统,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数据对接,对系统积累的大量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精准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并加以处置。第二道防线——优化省际检查站设置,打通公安和交通部门的道路抓拍和收费数据,根据冷链车辆流量数据合理设置检查站,逐步减少人防,更多地发挥技防的作用,提升检查站运行效能。第三道防线——规范集中监管仓运行,进一步完善监管仓运行标准,增加日处理能力,强化全省统一调度,方便企业预约,鼓励引导大型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设立企业仓。
三是推进无害化处理保险。省市场监管局联动有关保险公司开发的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已正式上线。企业可在“浙冷链”系统界面进入监管仓报备页面后,“一键链入”投保平台进行自愿投保,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有报即保”、“有损即赔”,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以上举措,科学有效地常态化做好冷链物防工作,既做到“全受控、无遗漏”,又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保证市场供应。
刚才前面提到“浙冷链”系统,据说已经更新了52个版本了。请问这些更新中有没有面向消费者的迭代升级内容?
卢永福:为进一步保障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升级上线“浙冷链”系统消费端,通过在“浙冷链”系统上加载消费者自主报备模块,实现消费者购买信息登记更加便捷,将原有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追溯链条上的“浙冷链”系统从监管端、企业端进一步向消费者端延伸。
具体来说,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扫一扫“冷链食品追溯码”即可在查看“三证一码”的同时,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填写购买信息。一旦发现涉疫食品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查询通知相关消费者,及时召回,主动服务,将疫情传播风险降至最低。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自由和信息安全。
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填写购买信息。若消费者愿意主动报备相关信息,只需填写购买商品的重量信息,相关数据会被匿名保护在系统中。
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网络隔离、漏洞扫描、安全测试等一系列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按照“非必须不采集”的原则,即只有在发生进口冷链食品涉疫事件时,监管人员才可根据涉疫线索查询相关信息,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为了消费者的自身安全,鼓励消费者扫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