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报指引——企业所得税好帮手
政策要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判断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减免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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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引
(一)年度申报表填报案例
1.查账征收企业年度申报表填报案例
假设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为查账征收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50万元,期间费用21万元,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89万元,季度申报已预缴所得税额3万元,非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及从业人数平均值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他情况暂不考虑。
(1) 填写封面
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封面相关信息。
(2) 勾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必填表单,在该表单中,“基本经营情况”为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免填项目。
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除上述表单之外其他均为选填表单,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填报,未发生则无需填报。
(3)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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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03资产总额”填报单位为“万元”。
(4)填写A100000主表
A公司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9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89万元 × 20%=17.8万元;
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89万元 × 25% × 20%=4.45万元;
“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4.45万元-3万元=1.45万元。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5)填写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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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申报表填报案例
假设中国居民企业B公司为核定征收企业,2020年度收入总额300万元,核定应税所得率10%,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1.3万元,非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及从业人数平均值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他情况暂不考虑。
(1)填写“按年度填报信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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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资产总额”填报单位为“万元”。(2)填写申报数据
B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10%=3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0万元× 25%=7.5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0万元× 20%= 6万元;
“应补所得税额”:7.5万元—6万元-1.3万元=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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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进入“按期应申报”模块,选择当期应申报的项目,点击“填写申报表”操作;
第三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申报方式”,选择“在线申报”或“离线申报”,点击“申报”;
第四步:阅读弹框中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告知书”,勾选左下方“本人已阅读并知晓上述内容”;
第五步:如实填写申报表的“按年度填报信息”项目及相关申报数据,注意“资产总额”的填报单位为“万元”;
第六步: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可选择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或“提交”;
第七步:申报成功,点击“缴款”完成税款缴纳操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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