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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2022年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引才 2024-05-21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商务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单位情况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外贸数据的运营维护、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各类外贸业态、外贸主体、品牌商品的国际市场拓展和对外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交流;承担全省境内外综合性展览会、洽谈会和博览会的统计、分析、评估工作;开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发展工作等。

(二)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主要承担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投资便利与贸易自由的服务工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政策起草、课题调研、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和交流研讨、实践考察等活动;承担自贸区建设对外宣传联络,开展自贸协定的研究、咨询、宣传等服务;开展援外培训、商务系统培训和商务认证等服务。

(三)浙江省消费促进中心:主要承担省级消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负责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承担全省商务领域促进消费政策实施和推动的辅助工作;全省商务消费举报投诉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省商务厅消费促进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负责省商务厅机关日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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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22日9:00-3月30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4月1日-4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可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

1.笔试。拟于2022年4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将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办法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swrc.com,最新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通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的,省商务厅将及时发布调整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商务厅人事处:0571-87051842;

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1147。

(五)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0571-28177004;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0571-87156262;

浙江省消费促进中心:0571-87050914。



编辑 | 阿水 小羽来源 | 浙江省商务厅声明 | 本文由浙江引才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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