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杀人犯,该死吗?
10月20日,大连一名11岁的女孩被一个13岁男孩蔡某某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并抛尸在离女孩家不到百米的绿化带。
10月20日,11岁的女孩被害
非常让人痛心的是,这种少年杀人案件其实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回顾人类历史以往发生的案件,我们会发现比这次事件还要恶劣的案例有很多。
1993年2月12日,在英国利物浦默西塞德郡,两名10岁的男童罗伯特·汤普逊和乔恩·维纳布尔斯逃学后,结伴前往布特尔的新海滨购物中心行窃,当天他们偷了一些甜点、娃娃玩具、电池以及一罐亨宝牌蓝色颜料;这些小儿科的“恶作剧”显然没有满足两人的破坏欲,接着他们跑到麦当劳故意踩脏凳子,直到被店员赶出去之后,两人决定绑架一名小孩。
一开始,两人分别实施了两次诱拐行动,但都没有得逞。
随后,两个人来到一家糖果店前,虽然糖果店提前关门;但是,并没有妨碍两人的犯罪计划,因为在旁边的肉店前站著一名2岁幼儿,他正是后来的受害者——詹姆斯·巴尔杰。
乔恩的凶手将巴尔杰带出购物中心
而此时,詹姆斯·巴尔杰的母亲正在收银台结账,这正给了两人实施犯罪的机会。根据事后监控录像显示,15点42分许,其中叫乔恩的先是和詹姆斯攀谈了一会,随后将他带出购物中心。
两人将詹姆斯带到了沃顿小镇一处鲜有人至的铁轨旁,随后,罗伯特和乔恩开始对詹姆斯拳打脚踢,并搬起重达10公斤的铁轨用鱼尾板砸他的头部,在他的左眼及脸上涂抹涂料,让他吃掉电池。
就这样,经过罗伯特和乔恩长时间的虐待后,两岁的詹姆斯没有了呼吸。
发现受害者死亡后,两人还把詹姆斯的尸体放上铁轨,利用火车来制造事故假象;直至2月14日,詹姆斯的尸体才被警方找到。
这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引起了英国人民的愤怒,警方于1993年2月20日指控两人犯谋杀和绑架,于22日将他们移往南塞弗顿少年法庭(South Sefton Youth Court)候审。
1993年11月1日,普雷斯顿皇家法庭(Preston Crown Court)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当庭法官莫兰宣布两人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罪名成立;并规定了出狱后不得回到案发地默西塞德郡、两人终生不得互相联络等,必须接受定期检查。
最后,在舆论的压力下,罗伯特和乔恩两人的刑期由8年增至15年,同时,罗伯特和乔恩也成为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凶手。
你认为,两个10岁的凶手,他们该判死刑吗?
这种恶性少年杀人案,在文明高度发达的日本也发生过相似的案例。
1997年3月至5月间,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所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也就是著名的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据传凶手少年A的照片
一名仅14岁的少年A(有人猜测凶犯的真实姓名为:东真一郎)在此事件中,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
少年A作案不仅异常血腥残忍而且还用信件向警方挑衅,所以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
调查人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开始对他产生怀疑,警方开始对少年A进行秘密调查,在取得少年A的笔迹和被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后,少年A于1997年6月28日遭到正式逮捕。
少年A写给警方的挑衅信件
警方甚至认为少年A作案手法,让人想起1960年代旧金山的“黄道十二宫杀手”,也因为这起事件,日本修正了与少年犯罪事件相关的法令,并且在媒体上加强对预防少年犯罪的宣导。
据称,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少年A”已经重回社会。
你认为,当时这个14岁的凶手,该死吗?
蔡某某被抓获画面
我们回头再来看大连这起案件,能从此案件不断透露的消息可以得知,在近一两年的时间内,13岁的蔡某某就一直在骚扰女性;下至同学,上至成年女性,都在蔡某某的骚扰范围中。
在被抓获归案以前,蔡某某甚至在还班级群发了一连串的话:
“我害怕啊,怀疑我了。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法医鉴定我俩血在一起,我手不应该那么贱的。”
一个13岁的孩子在犯案时的凶残、在犯案后对生命的冷漠,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别生气,更让人震惊的是蔡某某父母的反应。
据报道,再案发当天,蔡某某父母就在家中,而蔡某某就是在家中做的案;其母亲在事后居然若无其事地擦干血迹,还带着蔡某某一起去卖废品。
大家想一想,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培养出这样凶残、冷血的孩子。
图中红圈中的就是赵力宝
其实,关于孩子作恶的新闻我们屡见不鲜,比如:自贡13岁少女将女童扔粪坑窒息死亡案,重庆10岁女孩摔打男婴案,湖南衡阳12岁男孩灭门案,这些作恶的孩子都没有得到成人世界相应的惩罚。
天然、朴素的道德告诉我们,罪大恶极的他们没有被惩罚,我们内心已经判了这些少年犯们终身监禁、甚至死刑;如果见到这些少年犯们,我们甚至可以亲自动用私刑,方能一解心中之气,对不对?
是的,每个怀有朴素正义感的人都会这样想,但是,我们不能这么做。
况且,现实情况是,我国的法律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免于刑事处罚。
你别怪法律,也别生气,我们回头来观察一下这些人间悲剧之后,我们会发现这些少年犯们背后是一个又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暴力管教、留守儿童问题(犯罪/被侵犯)、校园霸凌频发,这些案件的背后是整个社会伤疤上结的脓疱。
我们在网络上抱怨过熊孩子,但你也肯定在地铁上没少见那些对孩子各种语言暴力甚至是肢体暴力的例子,你肯定看见孩子在大街上嚎啕大哭,手上或者脸上有着明显的痕迹。
邻居打孩子的时候,你报警了吗?
那么问问自己,当初面对恶的时候,自己不曾站出来,面对一个在审判席上的孩子,你却在要求判处他们如此可怕的刑罚。
《圣经》中有一个故事:有一个出轨偷情的法利赛女人被当场抓住,很多人义愤填膺,要用石头把她打死。大家询问耶稣该如何做?耶稣沉默了很久,最后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没有人生下来就是恶魔,所有少年犯都是在他成长过程中,被人为“制造”出来的,这需要我们要从家庭环境、校园环境、社会环境中寻找原因,而不是仅仅“判死刑”就完事了。
前文讲过的詹姆斯·巴尔杰案,两位10岁凶手的原生家庭混乱不堪,每天充满着暴力、酗酒;而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中的凶手少年A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每天要面对母亲的冷暴力和无形的压力,还有今天发生的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这些冷血残暴的少年凶手的背后,都有一个糟糕的家庭。
大家是否想过,降低刑事处罚的法定最低年龄后,会放出什么样的恶魔,而如今,我们甚至没有专门的少年刑事监狱,而降低刑事处罚的法定最低年龄后,收押的可不仅仅是杀人犯,只要构成刑事犯罪的少年儿童,他们或许只是下载错误的网络资料,甚至只是一次商品行窃,这些对于大部分涉世未深的少年儿童来说,他们该入罪服刑吗?
是的,这些对于成年人来说是犯罪,但是,请大家想想孩子很多时候是无法理解什么是刑法这些高度抽象的概念的,要一个孩子受到公开审判,让他们失去了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这些孩子在经历过牢狱生活后,不是罪犯也可能成为罪犯,这些可怕的道德后果和现实后果,希望可以让人冷静冷静。
如果寄希望于严刑峻法能构建人间天堂,那么,朱元璋治下的大明就是天下第一廉洁、无犯罪的人间乐土。
各国最低年龄入刑标准
我们现在亟待需要解决的是建立完善的社工体系,剥夺有虐待孩子迹象的家长的监护权,保护孩子在学校不被霸凌。
1992年,中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其中第40 款要求各缔约国有义务确立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这个最低年龄含义如下:凡在最低年龄之下犯罪的儿童不可按刑法程序追究责任。即使极年幼的儿童确实具有触犯法律的能力,但是当他们犯罪时的年龄低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时,即无可争议地认为当事儿童不可按刑法程序遭到正式起诉并追究责任。
对于这些既匪夷所思又十分惨痛的不幸事件,确实值得我们反思与追问。
但现实情况是,在忽视、溺爱、棍棒……各种形态的教育充斥着家庭的情况下,这样类似的惨案绝对不是最后一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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