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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案在长春法院宣判

鉴骗 利箭在出击 2022-01-21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多起“中国人际网国网”传销案。仇春荣、王广义、鲁凤莲三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1月和10月,仇春荣、王广义二人经陈艺平、赵家民的先后介绍加入“中国人际网国网”。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阶”的传销模式,会员必须由推荐人介绍加入,加入传销人员需要缴纳3900元现金及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成为会员,并取得GK卡号。


王广义被警方抓获后供述,“李玉珠在课堂讲这个GK卡是经过工商总局注册的,可以作为原始股卡,卡的有效期210年,可以指定继承、法定继承。可以当身份证或者出国免签证;买东西可以直接刷卡、分红也直接打到卡里;还可以当工商执照使用;凭此卡可以与外国人谈生意;坐火车飞机半价;全球156个国家的景点免票;国家安全部、维和部队、特警拿这种GK卡开支。”


会员加入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得相应的奖励,并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逐级置阶成为会员(1-5人)、推广员(5人以上)、培训员(15人以上)、代理员(94人以上)、代理商(561人以上),级别越高获得的奖励越多,奖励为直推、差额奖等奖项,发展一名会员可以获得368元的奖励,得70个点。


仇春荣加入国网后,在王立生的课堂学习,并开展课堂分享等工作,期间王立生在本市宽城区凯悦广场C楼703室设立课堂,发展下线肖某,肖某发展下线盛某,盛某发展下线李玉珠,李玉珠发展下线赵家民,2016年10月赵家民发展下线王广义。


仇春荣、王广义加入国网后,积极发展多名下线,仇春荣将其收上来的下线会员入门费采取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给王立生,王广义将收上来的下线会员入门费以现金形式交给李玉珠。


2015年10月,李某加入“中国人际网国网”后,在长春地区积极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并租用长春市宽城区凯悦广场B座1020室为课堂,李某作为课堂的负责人对会员开展宣传、授课、培训等传销活动,并为会员提供交流、住宿等便利。


李某发展赵某为下线,2017年2月,赵某发展鲁凤莲为下线,鲁凤莲发展下线,并在人际网群内传播国网材料,参与分享课堂内容。


2017年5月,王广义、仇春荣、鲁凤莲均已晋升为第四级代理员级别。根据2016年4月30日的工资表以及传销网络图显示,仇春荣累计点数7210点,发展下线103名;根据2017年3月31日的工表以及传销网络图显示,王广义累计点数5460点,发展下线78人;根据2017年3月31日鲁凤莲的工资表显示,鲁凤莲累计点数4200点,发展下线60名。


经审计银行流水,王广义通过银行卡收取传销款422764.44元,仇春荣春通过银行卡收取传销款2427305元。


2018年11月12日、15日和王广义、仇春荣二人先后投案自首;同年8月20日,鲁凤莲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6月底,宽城区人民法院对王广义、仇春荣、鲁凤莲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经过审理后,宽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仇春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王广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此文来源于鉴骗,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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