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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邓智天庭审疑问全解答!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谎言终点站 Author 与网同舞


目录

一、怎样的信息才是可信的?

二、庭审公开和直播的法律法规介绍

三、庭审是真的!可向罗甸法院求证!

四、为何上线又下线?

五、视频是假的吗?

六、河南永城智天金融传销案的旁证

七、为什么还在忽悠

七、结语


(本文共8千字)


诸位看官,请放松一下!

调好座椅,请先看一段经典视频:

马拉火车呼啸而来。

 “嘭、嘭、嘭、嘭、嘭、嘭、嘭!”,枪声七下。

 “大哥,没打中啊!”

姜文: “让子弹飞一会儿!

话音刚落,马群四散。


这是电影《让子弹飞》的经典片段!

令人回味无穷!


前天,笔者转载了“中国庭审公开网”发布的信息,邓智天一案于贵州罗甸开审。

这无疑是一颗威力巨大的子弹!

微信群里的“团队长”、“推荐人”纷纷慌了神,开始疯狂维稳!

两天过去了,维稳的套路无非有两个:

(1)造假说:宣称庭审是假的。一开始称“中国庭审公开网”是假链接、假网站;随后称该网上传的是假视频;最后又说视频下架了,所以庭审是假的;

(2)阴谋论:污蔑所有传递庭审真相的人为“水军”和“反华势力”,还谎称邓智天在天津被国家秘密保护云云。

那么,庭审是真的吗?视频是真的吗?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了?


嘘!

别急!

让子弹飞一会!



一、科普:信息的信度分析

 


在各大传销群中,各种消息满天飞,上市了!发财了!麻袋装钱了!结果,每次都是一场空,发现全是假的!

为什么都是假的?从来都是不靠谱!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信息大多来自“截屏”、“语音包”,缺乏最起码的信度,不被忽悠才怪。

在之前撰写的《【祥天】重磅!祥天“并购/上市”全方位专业解读!》一文中,曾用“星级”来区分信度的等级。从信息来源来说,信度从高到低依次是:

1. 政府机关或管理机构公开信息,信度指数*****

2. 权威媒体或专业期刊信息(广告和软文不算),信度指数****

3. 公司官方信息(如官网、官方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信度指数***

4. 公司或个人宣传信息,信度指数**

5. 微信(群)信息(语音包、截屏等),信度指数*


智天的绝大多数宣传资料,信息来源大多是上面的4-5项,严重缺乏信度。下面就来举几个例子:

例1:邓智天的纪念邮票是假的!

2018年底,智天群里传出了所谓的“邓智天纪念邮票”。

但是,你只要访问“国家邮政局”官网或拨打官方电话(五星信度),或者直接到当地邮局,就可以验证:这一所谓“邮票”,并不是“纪念邮票”,而是个人都可以花钱定制的“个性化邮票”。

参考:《【智天百谎1】邓智天发行邮票了?


例2:邓智天的《中国梦》、《谈金论道》、《新时代楷模》都是“非法出版物”!

在宣传中,提及《中国梦》杂志,巨著《谈金论道》(言实出版社),《人民楷模领航者》(人民日报出版社)。

还真的有书哎!是真的吗?

通过联系相关出版社和查询“新闻出版署官网”(五星信度),可以确认,这几本书都是非法出版物!

参考:

1.《【智天百谎7】邓智天登上《中国梦》封面?盗用刊号!

2.《【智天百谎26】《人民楷模领航者——邓智天》是真的吗?

3.《【智天百谎2】《谈金论道 --邓智天金融理论集》是巨著吗?抄的!


例3:智天金融的“中国商学院”是假的!

那么,智天金融的“中国商学院”呢?通过查询“教育部官网”(五星信度),就可以知道,这一“商学院”就是山寨的!

参考:《【智天百谎12】智天金融的“中国商学院”?山寨的!


例4:智天大厦是假的!张冠李戴!

智天大厦的真假,随便拍个视频,就是真的啦?

这需要通过“成都市规土局”(五星信度)或建设单位了解,也可以根据公开的媒体报道(四星信度),就可以知道:智天大厦都是张冠李戴!

参考:《【智天百谎46】智天世界金融大厦实拍视频?骗你千遍也不倦!


例5:智天国际大酒店?PS的!

最近几个月,毛权等人炮制了各种“智天衍生骗局”,所谓的“智天实体”全部都是假的!PS的!

为证明造假确凿,需要找出原图!所谓的“智天国际大酒店”照片原来是盗用了“天智国际大酒店”!

参考:《【智天百谎57】智天有国际大酒店啦?PS的!


这里就不一一说了,详情请阅《智天百谎》系列。

笔者撰写的每一篇文章,收集的每一份资料,均遵循“高信度优先原则”,以尽可能保证信息真实性。迄今为止,没有人能找到笔者文章在证据和信度方面的任何问题,于是,只有无理谩骂和诋毁!


二、庭审公开和直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虑到智天家人的普遍情况,先来科普一下相关司法程序和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邓智天案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提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提交到人民法院起诉,然后由人民法院组织公开庭审,最后,法院根据庭审结果进行宣判(当庭或过段时间)。

近年来,我国司法公开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关于“庭审公开”和直播录播的主要法律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订)

http://www.gov.cn/flfg/2012-03/17/content_2094354.htm

(2)《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年6月4日);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7-06/15/content_8395302.htm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2009年12月8日);

http://jubao.court.gov.cn/article/information/2c908ab734dceef4013605fc5b1d000e.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5年12月21日修订)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9372.html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http://qthxx.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849


具体的法律条文,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里就选摘一些关于庭审公开和录像方面的内容:

(1)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刑事诉讼法》183条)

(2)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第二条)

(3)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条)

(4)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

下文引用上述条款时,将不再复述,直接引用。



三、2019年12月17日庭审的真实性!

 


现在回到主题:2017年12月17日,邓智天一案的庭审是真实的吗?

根据“庭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前面的信度分析,请问:

该如何验证“庭审”的真实性?

是微信群的截屏和语音包?还是司法机关的信息?

显然是后者!具体来说,就是国家司法机关,如庭审法院、法院网站、最高人民法院下属网站等!

鉴于邓智天案的审理机关是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因此,是真是假,你可以亲自求证。打个电话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

你若是认为庭审是假的,欢迎向该院进行举报!

要知道,伪造“庭审信息”,涉嫌“伪造公文罪”,可不是一件小事啊!

电话号码怎么找?不用我教你吧?

通过0854-114查询即可,或者可以自己上法院官网查询并验证。

http://luodian.guizhoucourt.cn/lxwm/202260.jhtml

据悉,已有很多受害者(家属)致电确认了!

以下庭审信息完全真实:

案号:(2019)黔2728刑初179号

开庭时间:2019年12月17日 10:09

案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庭审地点:第一审判庭

审判长:何腾荣

审判员:王明权、韩召卫

承办人:韩召卫

公诉机关: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邓智天、冯文秀、邓萍、石俊武、王国惠

因涉及个人隐私,这里就不发电话录音了,请自行查证。


有意思的是,在智天群里,当有人发布联系电话和电话录音证明“庭审真实性”时,群主和同伙无力反驳,就无理谩骂!

请问:他们害怕的是什么?就是真相!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连自己都不敢去求证,就听群主忽悠的话,被骗也就不冤枉了!

假如你认为是假的,完全可以去向该法院举报啊!


我们再来看看群里的假消息,就不攻自破了!

这个吴大鹏(网名:红云剑客)就是与毛权(网名:无奈、砥砺前行)一伙的,最近几个月一直在兜售“智天股权币”!为之摇旗呐喊!因此,对这样“颠倒黑白”的举动,也就不奇怪了!



四、中国庭审公开网的信息是真实的

 


下面,我们就来谈一下“中国庭审公开网”的视频和信息。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以下事实:

(1)2019年12月17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在下述网页进行了该案的信息公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9748167,根据网页统计,有10万次以上浏览。

公开信息包括:案件信息以及17分42秒的庭审视频片段,其中视频是晚上19点之后上传的;

(2)2019年12月17日22时许,上述网页无法打开。

请看笔者几个时间段的截屏,作为证据:

(1)12:10 浏览量266次


(2)14:34 信号中断,但可以显示“案件信息”,浏览量:21066

最后一次截屏是在当天晚上20:48:其中已有视频可以在线播放,当时已有超过10万的访问量。


前日,有超过10万人次浏览了该网页。如对以上事实有异议,请询问身边的“浏览者”,或者可以联系“中国庭审公开网”。要知道,每一次登陆、编辑信息、上传视频,均有网站记录日志。

若是认为上述截屏有问题或是伪造的,欢迎向“中国庭审公开网”或“罗甸人民法院”举报!

联系方式如下:

下面,就来回应几个问题:


(一)中国庭审公开网是假的吗? 


在前文中,笔者发布“中国庭审公开网”的“邓智天案庭审信息”网址,网址如下图红框中所示:


当天下午,“红云剑客”在微信群中传出下面的图片,诬称笔者文章中的是伪造链接:


请睁开你的钛金眼!

好好认真看一下:tingshen.court.gov.cn难道不是官网吗?还声称没有经过备案,请看上面图片中的备案号:京ICP备05023036号!

笔者的资料引自“中国庭审公开网”,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二级网站,域名是:tingshen.court.gov.cn,其中gov.cn是政府机关专用域名。


不相信的话,可以自己对照。



(二)法庭不能录像吗? 


我们再来看一个微信群中“洗白”截屏,据称是一位在法院工作十多年的“智天会员”:

其中这位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的声称:法庭不能录像!

岂不知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难道只是法院的“扫地僧”?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总结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因此,所谓不能录像录音的说法,是完全无知的!事实上,法庭一般都配备有多机位直播监控设备用语录音和录像!“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的庭审视频,就是来源于此!

(2)所谓不能录像和录音,是指未经法院同意,旁听人员不能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否则将可能被“逐出法庭”;而不是指法庭配备的监控设备,也不是指经法院许可的摄像摄影人员。在邓智天庭审中,就可以看到通过摄影和摄像固定证据。

(3)可以看一下“邓智天案”的庭审视频,一共有六个机位多角度同时拍摄的,怎么可能是手机拍摄的?请问那款手机有这么强大的功能?



(三)法庭不能直播吗? 


还有人质疑:法庭怎么可能直播呢?怎么可能把庭审录像公布在网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第二条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所限,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2013年12月11日,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从而开创了网络视频直播的先河。

截止今天,六年以来,该网站已直播了610万场庭审。



(四)庭审必须直播吗? 


不是的!

这不是一个强制性要求!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发放旁听证或者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满足公众和媒体了解庭审实况的需要。

因此,这里是“可以”并非“必须”!事实上,只有一部分庭审通过该网直播或录播。

根据2019年两会报告,2018年受理案件2800万件,结案2500万件。因此,若以每年2000万计算,六年的案件数共计1.2亿。通过计算可知,每年平均直播比例为5%之间,最近几年可能有所提升。

因此,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进行直播!

从我们熟悉的传销案来说,有的进行了部分直播,比如“悦花越有案”的宣判视频已被转载:

https://gss3.baidu.com/6LZ0ej3k1Qd3ote6lo7D0j9wehsv/tieba-smallvideo-transcode/37428108_fbd5b477fafa1470d1becc2c452d832b_0.mp4


值得指出的是,这一庭审录像也已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下架!找不到了!



(五)庭审视频撤下,说明庭审是假的? 


还有一种说法:直播网页不能打开了,视频找不到了,说明庭审是假的,是水军伪造的。

是这样吗?

就来回应一下:

(1)视频下架,并不能说明视频不实,庭审不实!

我先来讲个故事:

有一对年轻人,领了结婚证,挂在房间的墙上。朋友过来,看到后向他们道贺:恭喜恭喜!过了一个月,朋友过去,看到结婚证不见了,换成了一幅画。于是,就说:“你们离婚了?”结果,被痛骂了一顿。

结婚证挂不挂在墙上,并不影响婚姻关系的真实和有效性!很多人,甚至连结婚照都不挂,难道就是离婚了?

庭审也是一样,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庭审公开,指在公开的法庭进行庭审,可以申请旁听;而并非必须在网络进行公示或直播(录播)。事实上,根据统计,总体而言,可能不到10%的案件进行了网络直播。

因此,在“中国庭审网”公开庭审信息表明该事件的真实性,因某种原因撤下网页,并不表明“庭审就是假的”!

事实上,很多审判视频也在该网下架!比如,前面提及的“悦花越有案”的视频,也下架了!

(2)确认不是官方网站发出的?

难道“中国庭审直播网”,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还不是官方网站?还不是权威网站?若认为不是的,请向最高人民法院去举报!

(3)只是庭审片段!

注意,网上上传的17分钟视频只是庭审片段!当然没有包括庭审全过程!你听说过有17分钟的完整庭审吗?事实上,17日庭审了整整一天!

这不是辩护环节,证人环节,当然没有他们出现了!

举个例子,你到饭店点了一份牛肉,向服务员投诉:这份牛肉里怎么没有牛头、牛尾、牛腿啊?哈哈!

(4)不允许任何人拍照?

注意:没有经过法庭许可,旁听人员不允许拍照。但是,在一些庭审中,法院会安排专门摄影人员!用于固定证据和后续报道等。一看就是没有见过世面的!

(5)手机拍摄的?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说过了!

看不见啊?这个视频是六机位同时拍摄!是六台专业设备拍摄的!

一看,就知道对法律有多么的无知了!


(六)为什么视频下架?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公开庭审视频或不公开庭审视频,并不是强制性要求。这取决于法院的考虑和决定。因此,不能说视频下架,就推断视频是假的,这完全不符合基本逻辑!

那么为什么下架?这是法院的司法决定,因此,其他人员无权进行干涉。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三)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四)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因此,法院可因某些原因不进行直播或对已上传的视频进行下架处理;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提出不进行直播或录播的要求。从视频中邓智天的失态来看,很可能的原因是后者!



(七)网页是P的? 


更有夸张的说法,声称网页是P的!

一看,就知道不懂IT的!

网页还能P啊!

除非你是黑客,入侵网站系统,篡改网页!

但是,最高法院的网站岂有技术侵入?岂敢侵入?岂敢篡改网页?上传视频?

事实上,网站都有日志文件,登录账号、IP地址、时间、操作,都一清二楚!

你若是认为黑客入侵,请向“中国庭审公开网”举报!




五、庭审视频是假的吗? 

 


对于17分钟的庭审视频,吴大鹏等人诬称视频造假,声称邓智天视频中的声音是人造的或是配音的:


哈哈!

一看就是对视频技术的无知!你倒来搞一段17分钟的视频来?

需要罗甸法院的第一审判庭的实地场景!

六个机位,不同角度!每个角度都能匹配!

人物需要对上!邓智天、邓萍、冯文秀大家都认识!

声音需要对上!注意,这个配音难度可是太大了!邓智天各种四川话骂人!还能对上口型,对上动作!

而且整整17分钟!多少帧视频?!

假如你能造一段这个视频,可以获得奥斯卡最佳剪辑奖,最佳配音奖了!


熟悉邓智天、邓萍等人的,一看视频,一听声音,就知道,这不可能是假的!

事实上,无论从录像的网站来源、场景布置、图像声音等来看,毫无疑问,这一视频是真实的!


我们来看一下罗甸法院第一审判庭的另一个案件(2019年11月15日):

看一下,场地场景是不是完全一样的?!

场景布置和镜头布置是真实的!

审判人员是真实的!

被审判的人员也是真实的!


退一步说,你若是认为视频造假,欢迎去举报啊!敢吗?

要知道伪造“庭审视频”,这可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六、河南永城智天金融传销案的旁证

 


2019年12月10日,河南省永城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智天金融传销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直播,网址如下: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9596561

这是一次完整的庭审视频,其中法院起诉书中提及邓智天、吴开明等人另案处理!

大家可以看一下!正好可以进行法律学习!什么是传销?传销应该接受怎样的刑事处罚?



七、为什么还在忽悠?

 


铁证如山面前,为什么以毛权、吴大鹏等人还在忽悠,欺骗智天家人?

原因很简单,他们忽悠着已经被骗成穷光蛋的老年人掏出最后一笔钱,去买所谓的“股权币”和“智天纪念币”!

请看吴大鹏(红云剑客)和毛权发的微信和语音:


团队长、推荐人们也还在忽悠,为什么?

就怕事情败露,面临同样的审判!


最怕真相的是谁?

就是这些骗局的制造者和同伙!



八、结语

 


智天家人们!可以醒醒了!

若是还不相信的话,那就让子弹再飞一会!

等下次庭审!

等判决书!

原标题:【智天百谎60】让子弹飞一会!邓智天庭审疑问全解答!

文章来源:谎言终点站,作者与网共舞,版权归原作者,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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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箭在出击提醒:远离传销,远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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