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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80周年,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屠杀的耻辱!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原本负责首都防守工作的南京卫戍司令部仓促间宣布弃城撤退;隔天,一路追击的日军部队正式进入南京,曾经辉煌的金陵古都,竟或在夕日之间付诸断井颓垣:烧杀,姦淫,掳掠,各种暴行如枪林弹雨般密集地击打著这座城市……迄今,这段血腥历史仍像是一道鲜活的、搏动的疮口,令人不忍直视。重溯这段苦难岁月,儘管有些记忆一触碰就痛,然而在无边的黑暗中,依稀能见到一群默默守候的引路人,他们以自身为光,照见了生命本身高贵与纯良。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正式攻陷南京,《东京日日新闻》报导日本军官向井敏明、野田毅在征战过程中以残杀当地平民为乐的「百人斩竞赛」讯息。1937年12月15日-18日大规模的抢劫、强姦与屠杀事件频传,包括汉中门外、宝塔桥一带、煤炭港下游江边以及下关草鞋峡等地,均发生血腥的集体屠戮恶行;日军或以机枪扫射平民、或挖洞活埋百姓,并将大量尸骸焚化、乃至于迳自抛入长江中以灭迹。

1937年12月19日、20日,日军在市内进行大规模的纵火,约三分之一的南京城建筑物毁于祝融。1937年12月23日,日军于南京设立自治委员会,淮备解散由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世界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等组织划设的安全区。

1938年2月18日在日军的胁迫下,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改组为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安全区形同瓦解;最后一批难民营和收容所亦于同年年中关闭。

1946年1月19日《东京宪章》发布,并于东京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包括英、美、苏、法等十一国参与审议;该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高达廿万人以上,这个数字尚不包括尸体遭恶意灭迹者。

1946年2月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之外,国民政府按《审判战犯条例》另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南京军事法庭),审判包括酒井隆、谷寿夫、田中军吉等战犯。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理同盟国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东条英机等廿八名日本甲级战犯的起诉内容,并于同年5月3日展开审判。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一九八五年落成、几经两度扩建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官方纪念该起事件及相关受难者最重要的建筑群落。纪念馆及其周边可分作三大部分,分别由出土现场、历史资料以及创作等角度呈现该主题,铭记沉痛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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