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骡子走红后,今天一只火烈鸟又在深圳马路上散步!
此前报道:
记者向塘朗山郊野公园相关负责人莫先生证实,两头骡子确系来自塘朗山郊野公园配套设施项目工地。该项目由深圳市工务署牵头建设,在建项目包括塘朗山登山道、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因山路陡峭,车辆难以通行,项目方圈养了7头骡子,用来搬运建筑材料。
9月8日12时,项目方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骡子主人已写下检讨书,因未对交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深圳交警未对骡子主人进行罚款。“今后,我们会多加注意,加强管理,加固缰绳,同时增派人员看守,尽可能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听说骡子走红深圳
红彤彤的火烈鸟今天也按捺不住了!
据爆料
在国家基因库附近的公路上
有网友拍到了一只火烈鸟!
下滑↓
就看火烈鸟散步
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线索~
欢迎热心网友提供!
网友呼吁
应加强家畜家禽看管
不过幸运的是本次骡子和火烈鸟闯入城市道路并没有引发交通事故
有亲身经历的市民表示“交通稍有影响,铁骑一路护航旁边车辆没有鸣笛惊吓充分体现了深圳司机的素质。”
深小晚调查资料显示
近几年,驴、骡子等
冲上深圳城市道路的新闻
屡见报端
2019年3月31日
一头骡子在龙华观澜的街头出现
同样是没有系缰绳
所幸附近马场的驯养员及时赶到帮忙
最终把骡子送回给主人
有网友呼吁
应该加强看管
有关部门应该排查
是否存在饲养资质以及监管好饲养行为
避免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多部法律对饲养行为也有明确规定
饲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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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记者 陆楚一、深圳新闻网、蛇口消息报、深圳特区报)
编辑 | 陆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