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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奎松 | 飘不久的黄龙旗

杨奎松 友朋说 2022-04-23

当今人类文明社会是从市镇脱离封建制度而兴起的时候逐渐演生出来的。所谓现代文明,最主要的就是要确保人与人能够平等交往、共同生活。这样一种交往形式和生活方式,不可能产生于具有强烈排他性的宗法社会族群内部的血缘关系中,只能产生于陌生人密切交往的城市公共社会生活场域之中。这是因为,只有相互陌生的自由人之间密切接触交往,才能形成多元的和权利平等的社会;只有在多元和权利平等的条件下,人们才可能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形成共同遵守的开放式的公共道德、法律和公共秩序观念。

 

17、18、19世纪民族国家的普遍兴起,不仅是这样一种权利共同体派生的产物,它也随着欧洲殖民主义浪潮,把这样一种平等交往的形式和观念推广到了国与国的关系中。问题在于,所有这一切,包括国民观念、领土观念、主权观念,乃至于国家观念、国与国之间平等交往方式与规则,包括吃饭、着装、出行、说话和礼仪方式等等,对于距离现代社会较远的落后民族或古代帝国来说,统统都是有违祖宗之法的非礼之事、非礼之物、非礼之言,必须拒之于千里之外。因此,纵然这种事情客观上确像孙中山讲的,已经是一种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而且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对于那些不想参与这现代进程的落后民族而言,不到火烧眉毛,统治者无论如何都是不肯委曲求全的。


 

大火烧到眉毛的速度,即使在落后民族或帝国中间,也会有先后的差别。比如,大小国就可能完全不同。所谓船小好调头,国小如日本者,面对外力挑战,统治者危机感来得快,政策调适自然也快。1853年以前日本锁国已有两百年,美国炮舰1853、1854年两度开进东京湾,当时主政的德川幕府自知无力抵抗,马上委曲求全,签约开国。此后日本虽也有攘夷蛮干之举,但因岛小,且内部意见不一,少数人坚持十年即告失败。

 

随着1868年明治天皇登基,维新变法,全盘西化,又过了仅十年左右时间,日本就从一个在欧洲鲜为人知的蕞尔小岛,一举成为可与欧美列强比肩而立的亚洲强国了。反观国土纵横上万里的煌煌大国中国,就因为版图面积太大,再加上当时的统治者盲目托大,常常感受不到危机临头。

 

1840年英国炮舰闯关发生在广州,距离皇帝所在京城有五千里之遥。以当时的技术条件,从广州到北京,一封加急公文需时约十六天。何况臣子们既不敢轻易惊扰天庭,又不敢有违王法礼法,只能这边想方设法拒绝外人的一切要求,那边对朝廷只报喜不报忧。结果许多明明可以交涉解决的事情,最后不仅弄到兵戎相见,而且还逼使列强挥师北上,非得千里迢迢地把炮舰开到津沽去向清朝皇帝示威,问题才能以一种屈辱的形式得以解决。

 

说中西之间并不是非得走“不打不相识”这条路不可,是因为诚如黄宇和所说,“汉唐盛世以至宋明,都有不少外商到中国自由自在地贸易,他们的文化、宗教等也受到尊重”。宋元以前的情况自不必说,纵使开始实行海禁的明朝皇帝,对西方文化也还没有怕到连洋人的面都不见的地步。西方传教士直到明末还有不少人来过中国。耶稣会士,如利玛窦等还长期生活在京城皇帝身边,传播了不少西方先进的“奇技淫巧”乃至科学观念。

来自北方大草原的满族统治者似乎对这样的碰撞和交往也并不都那么惧怕,康熙帝就比较信任耶稣会士,认为他们“忠贞可靠,足资信赖”。在耶稣会士张诚、徐日升等影响下,他还和西来的沙俄围绕着如何划分地境问题进行过不止一次的交涉,双方依照西方刚刚开始通行的近代国家关系规则,签订了对中国来说具有近代意义的划界条约。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当时受命作为中方译员参与交涉的徐日升的看法,这种谈判和交涉若是在京城进行的话,情况可能就大不相同了,因为自视为天子的中国皇帝很可能非要求俄国使臣按照朝贡礼仪行事不可。俄国人如果拒绝,交涉很可能会难以进行下去。和之前的统治者相比,越到后来,满人统治者就越是会担心来自海上的威胁。同样在康熙年间,朝廷对在东南沿海活动的荷兰人的态度就一直摇摆不定。乾隆当政干脆全面锁国,只留下广州一个开放口岸,也并不是为了保持与西方国家之间的贸易渠道,因为他害怕臣民与西方人接触,受到不良影响。为此,广州当局在允许发生贸易关系的情况下,却严格规定西人不得踏入广州城一步,只能通过官方指定的十三行与内陆发生商业关系。这种情况显然无法适应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背景下列强各国对华贸易需求的不断扩大,中外之间的贸易冲突客观上不可避免。

 

贸易冲突未必会导致后来的鸦片战争。任何一种贸易的存在都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日本开关后与西方国家间也存在贸易上的摩擦,但双方并没有在鸦片问题上冲突过,因为日本社会对鸦片并无特殊需求。另外,日本对交涉国也没有基于朝贡制度的歧视性的礼仪规定,因而关系国不难就贸易问题进行交涉。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除了奸商作恶外,中国畸形的市场需求和特殊的礼仪规定,无疑产生了重要作用。有需求才有市场。鸦片能够在中国泛滥并演化成为中英贸易冲突导火索,不可否认与中国庞大的吸食人群及其旺盛的市场需求有关。时人也早就看出这一点,称:欲根绝鸦片走私,“必先重治吸食”,因为“无吸食自无兴贩,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

 

在近代国家关系中,发生贸易摩擦或冲突,包括一国限制或惩治不法外商之规定适当与否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双边条约及外交途径加以解决。英国私商大规模对华鸦片贸易形成之初,英政府就考虑通过正常的外交接触,与中国订立贸易规则。为此,1793年,英国政府特意选派了曾经担任过驻俄公使,与俄国成功签订了商务条约的马戛尔尼担任访华特使,并以他为首组织了一个拥有各色专家及军事、贸易人员的代表团,打算通过给乾隆皇帝祝寿的名义,与中国的中央政府展开外交接触和贸易商谈。想不到,双方什么都没谈,就在英使如何觐见清朝皇帝的礼仪问题上发生了冲突。清廷官员坚持英国使节必须要按清廷对待属臣和朝贡国代表的方式,向皇帝行跪拜磕头之礼。对此,马戛尔尼无法接受。据他回国后报告称,他们拒绝了清廷的要求,仅以欧美式的觐见礼仪,单膝下跪、额首,完成了这次觐见。清廷官员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他们坚称,马戛尔尼使团觐见时,全体人员都按照中国觐见之礼向乾隆皇帝磕了头。而且,清廷此后也确实对于来访的荷兰使团、美国使团一概如此要求。荷兰使团同意磕头,就见了皇帝;美国使团拒绝磕头,也就没见到皇帝。


乔治·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1737年—1806年),出生在北爱尔兰安特合郡的大地主家庭,1759年毕业于都柏林三一学院,之后进入伦敦坦普尔大学进修,师从荷兰伯爵亨利·福克斯。 

这件事无论中英双方谁讲的是实话,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本来就不愿意接触这些傲慢洋人的清朝皇帝,自此在心理上就更加敌视西方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皇帝要求洋人必须像中国人一样,要按照君臣之礼,磕头觐见,下面的官员也照猫画虎变得谨小慎微。他们不仅拒绝与洋人直接接触,而且洋人递交的文书不书“禀”字,即打回拒收。两广总督邓廷桢即为此报奏朝廷以表功,称:“中外之防,首重体制”,“一字之更”,“体制攸存、岂容迁就”。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哪怕是1840年英国兵舰逼上津门,清廷雇用的通事在翻译英方照会时,就更不敢照译原文了。他们只能把英方使用的略嫌强硬的用语,都译成卑下谦恭的“乞恩”之词,生怕刺激了皇帝脆弱的神经,惹来杀身之祸。

 

由于1840年鸦片战争前,凡“受雇为夷服役,即为下贱之徒”,故为洋人做翻译工作的通事常常被人目为“汉奸”,社会地位低下。故中方战败签订《南京条约》时,条约中英文文件竟只能由英方译员译定。由于英方译员误以为中文“港”字即包括口岸城乡,故在条约第二款关于英人及其家眷可居住于五个开放口岸的文字表述上,中文写为“五港”,英文写为“the

cities and towns of..”.由此竟又围绕着英人能不能进广州城的问题,引发了新一波冲突,并导致了一场延烧到北京的更大规模的战争。这一回英国人再也不满足于在广州与皇帝的属臣打交道了,他们坚持要到北京城去建立使领馆,以便像欧美各国间通行的那样,可以有外交代表直接与中央政府打交道。但这时的咸丰皇帝及其属臣却更加昏庸且顽固,不仅坚持不磕头就不见外国使臣,拒不允许外国在京设立外交机构,还杀害了英方派出的巴夏礼使团一行39人中的18人,结果导致英法两国联合入侵,北京城被攻占不说,皇家的圆明园也被英法联军报复性地劫掠并烧毁了。

 

两度战败,又割地又赔款,还不得不签约同意列强各国在京派驻外交代表和设置使领馆,依旧没能让清朝的皇帝变得清醒起来。之后的同治皇帝正式登基时,中外双方为觐见一事究应鞠躬还是应磕头的事,再度争执了几个月之久。虽然同治最后让步同意以对方多鞠几个躬来代替磕头结束了这场争吵,但内心的痛苦和屈辱还是让他难以承受。据其身边太监透露,他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让人制作一些形似洋人的小人偶,每天供他砍杀。他总是一面砍,一面发狠地骂道:“杀死洋鬼子!杀死洋鬼子!”

 

这样一场围绕着礼仪问题一直纠缠不休的争执,最终随着义和团兴起、八国联军打进北京,进一步签订《辛丑条约》,被迫全面接受了西方现代外交礼仪及外交方法,才基本上算是告一段落了。当然,仅仅被动地接受西方人的国家、外交及其相关概念、做法和模式,并不等于大清国因此就能适应近代国家关系和外交关系的观念、秩序和制度了。许多问题只有在具体的接触、交涉、碰撞及模仿学习的过程中,才有可能发生实质性的转变。比如,自从有了国家关系的麻烦之后,对国民的认定和管理就成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传统的户籍制度完全无法应对越来越频繁出现的华人和洋人流动的问题。早在鸦片战争爆发前后,澳门和香港就已经出现了华民国籍归属的问题。19世纪20年代,信奉天主教的澳门华人就已经被葡萄牙纳入其管辖范围了,1867年葡萄牙法律更明文给予葡籍华人子女以公民权。英国在将香港纳入其管辖权之后不久,也明确宣布,凡居住在香港之居民,均为“英国臣民”。1868年,英国政府还进一步颁布了《服饰规则》,规定在香港和内地两边流动的华人,必须选择其国籍身份。选择中国国籍者,则不受英国保护;选择英国国籍者,则不能着华服,以区别于内地人,便于享受英国领事的保护。同年签订的《中美续增条约》中,清政府才首度在外交层面触及了国籍问题,因为双方的规定使保护本国侨民成了清政府的一项重要外交事务。此后,清政府才逐渐开始主动加强与海外华侨之间的联系,并针对大批租界或租借地华人改籍现象,于1903年出台了《大清国籍条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针对国籍问题的法律,虽然是建立在血统主义基础上,却多少具有某种现代意义。


 

更能反映大清国现代外交观念形成的复杂性的,或可以国旗为例。古代中国因为没有现代国家观念,更不存在国与国平等交往必须要遵守的外交规范的需要,从来没有“国旗”的概念。19世纪中期,清廷被迫开放11座城市为通商口岸,马上就有了麻烦。这是因为,西方国家船舶开始可以在中国沿海及内河航行,这些国家已经形成了船舶悬挂国旗标示国籍的规范,中国因无国旗,因此各种船只的身份在航行中无法辨识,很容易发生冲突。迫于这种情况,清廷开始用象征皇权的三角黄龙旗悬挂于官船和兵船,暂时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三角黄龙旗严格说来并不适于当国旗用。当时,清朝开始向各国派驻使臣,依照西方惯例,使领馆须悬挂国旗,中国也不宜例外。当时清廷并未规定三角黄龙旗为国旗,且各国国旗旗身皆方,独中国为三角龙旗,也很不般配。1889年,清朝出使美国大臣张荫桓就此一问题委婉地奏报朝廷称,在美华商为标示华侨身份,常悬挂三角龙旗,公使馆作为官方机构,不宜与商家混同,已擅将北洋海军使用过的长方形黄龙旗当做国旗来用,效果甚佳。

 

清廷这时对国旗的作用仍然缺少意识,故对张荫桓的做法既未肯定,也未反对。但开国之后,城市华洋杂处,外国租界和洋行各悬本国国旗的习惯,使得国内开放口岸官民这方面的意识普遍增强。驻美公使馆用长方形黄龙旗的做法,符合国际规范,很快就在国内城市中流行起来。据说最早在1901年慈禧生日时,北京城内各局所就开始高挂长方形黄龙旗。以后凡皇帝或太后诞辰日,“官所民宅皆高揭龙旗以伸庆祝”。不少政府、军队、学校所在地,平时也开始悬挂这种黄龙旗了。

 

然而,仿效西方国家用旗,也并不是随便打出一面什么旗帜来就可以的。现代民族国家到底不同于古代帝国。把龙旗当成国旗来用,一开始就受到海外诸多深受西方启蒙思想影响的中国知识分子的质疑。主张反满的革命党自不必说,就连力倡保皇的康有为也不以为然。他公开撰文称:龙旗飘飘,古为天子之用,与国无关。今日拿来做国旗,实不恰当。他号召国人献计献策,另外设计国旗方案,以备将来之用。

 

实际上,古今中外,社会进化、观念进化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国国内大部分民众当时也不具备现代国家观念,对此康有为担心之事并无意识。他们很大程度上也确是把黄龙旗当做皇权的象征来看,依旧还是把天子视同于国家。就是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国旗已改定为五色旗,许多人思想依然如故。这也是为什么1915年袁世凯称帝、1917年张勋复辟,龙徽龙旗一度又死灰复燃的一个原因。

 

当然,20世纪的中国到底已经开始进化到“民国”时代了,龙旗飘不了多久,说起来也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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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自《鬼子来了:现代中国之惑》

杨奎松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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