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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 | 民国文人当中,谁最懂得躺平艺术?

友朋说 2022-04-2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许纪霖之窗 Author 丽娃河之子


林语堂明白:“生命有涯、但也安命” 。


民国文人当中,谁最懂得躺平艺术?

文 | 许纪霖

转载自公号:许纪霖之窗


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当中,胡适最可敬,鲁迅最可佩,而最可爱的,非林语堂莫属。


他八十岁写自传的时候,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其实,林语堂活得很单纯、很风趣,即使到了晚年,依然有童心,孩子般的调皮与可爱。一个人的性格,与童年的经历最为相关,鲁迅早年祖父下大狱,家道中落,小小年纪就到比他个头还高的当铺,典卖家产,受够了旁人的白眼,体会到何为世态炎凉,因此鲁迅的心理是阴暗的,对人常有提防之心。而林语堂出生、成长于闽南乡村,从小在荒野中奔跑,在山溪边嬉戏,与美丽山水的亲密接触,让他性情开朗、自然洒脱,经常笑嘻嘻地,令大家轻松愉快。他不猜疑别人,别人也无须提防他。


林语堂极端聪明,悟性过人,倘若测一下智商,必定在150以上。家人对他期待很高。与他关系最好的,是他美丽的二姐。二姐要出嫁了,上路之前,从新娘的棉袄中掏出四角钱,含泪笑着塞给林语堂:“我们是穷人家,二姐只有这四角钱给你。你不要糟蹋上大学的机会,我因为是女的,没有这个福气。你要立定决心,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好好的用功读书。你这么聪明,以后必得大名。”第二年,二姐患鼠疫死了,腹中还怀着七个月的胎儿。林语堂悲痛欲绝,他说:“我青年时候所流的眼泪,都是为二姐流的”。他感觉自己承担了两个人的生命,一定不能辜负二姐对他的“读书出名”的期待。


父亲是一个虔诚信仰上帝的乡村牧师,他到处借钱,凑足了盘缠学费,将聪明过人的儿子送到上海,入了中国最好的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林语堂觉得学校的课程太容易了,上课是浪费时间,自己看书就懂了,常常在课堂上坐在下面偷看闲书。圣约翰有五千册藏书,林语堂全部借来都读了一遍,嫌图书馆太小,不过瘾。考试前夕,当同学们都在挑灯夜读的时候,他却到处悠忽悠哉地闲逛,最后考试成绩公布,林语堂总是第二名---不是缺乏考第一名的实力,乃是不屑而为之。那个位居榜首的学霸,圣约翰校史上找不到他的名字,但好读闲书、“永远第二”的林语堂,后来却成为了闻名中外的大文豪。


图 | 林语堂

几年以后,林语堂又进了哈佛大学读硕士学位,依然如在圣约翰一般。哈佛的卫德诺图书馆有几百万册藏书,对于他来说,哈佛就是卫德诺,卫德诺就是哈佛。他有一个奇妙的理论,认为大学学习无异于猴子在丛林自由觅食:“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林语堂的作品,真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满汉全席,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无所不谈,靠的就是在圣约翰、哈佛时期散漫读闲书的童子功底。这样的读书习惯一直到他晚年都没有改变。读书不是为求有用,而是有趣,在趣读中滋长知识,塑造人格。林语堂最喜欢引用诗人黄庭坚的话:“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基督教家庭长大,在圣约翰大学读书,以后又到哈佛留学,最后拿的是德国莱比锡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样的阅历会让人以为林语堂一定很西化。的确,五四的时候,年轻的林语堂偏激过,他与鲁迅、钱玄同一起办《语丝》杂志,痛斥中国国民性之卑劣,说:“今日谈国事所最令人作呕者,即无人肯承认今日中国人是根本败类的民族”,“今日中国政像之混乱,全在我老大帝国国民癖气太重所致”。待稍稍年长,中国古书读多了,对老祖宗的文化传统有了解了,他对中国文化的偏见便改变许多,开始以中允的态度来比较中西,谈论古今。林语堂的英文与中文同样的好,很难分得清哪个是他的母语,他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用英语写的《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一直是英语世界的畅销书,很多外国读者正是读了他的书,才改变了对中国就是男人抽鸦片、女人裹小脚的偏见,开始对中国文化有了入门的知识。他用中文介绍西方的历史与文化,也是如数家珍,娓娓道来,煞是好看。林语堂最得意的,就是“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做宇宙文章。”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林语堂在上海办《论语》、《宇宙风》杂志的时候,每天在他的“有不为斋”来来往往的,大都是像他这样横跨中西文化的高等绅士。吴经熊留学哈佛,回国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流利的英语中故意带一点家乡宁波的口音。邵洵美曾经在剑桥读英国文学,长着一个古希腊人的鼻子,却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名士做派,不穿西装,风流倜傥,有妻有妾,公开与美国女作家项美丽同居。林语堂更是中西合璧,中式长衫、布鞋,却口衔西式烟斗雪茄,鼻梁上架一付金丝眼镜。他讨厌西装领带,斥之为“狗领带”,认为中式服装最合人体的自然形态。这群亦中亦西、非土非洋的东西文化夹层中人,是民国上海滩一道特殊的精神风景,他们是西洋的绅士,又有传统的名士派头;在国人跟前挟西洋自重,在洋人面前谈中国为荣;在两种文化中上下其手,游走自如。


不过,这样的文化两栖人有时候也会两边不讨好,西化者嫌其洋得不够彻底,爱国者又会认他们过于西崽相。有一次,林语堂与鲁迅、曹聚仁等人聚餐,他提到在香港时,一群香港人用广东话谈得正得意,将林语堂撇在一边,他插进去,与他们讲英语,这下把香港人给吓住了。鲁迅听了,顿时沉下脸:“你是什么东西!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林语堂楞了一下,却笑吟吟地不还口,他有这样的肚量与雅量,不与鲁迅一般见识。他最欣赏老子的名言:“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他因自信而自足,故受得了屈辱,因而高朋满座,人缘极好。他容得了天下,天下也容得了他。


图 | 《语丝》杂志

谈到古代士人,林语堂认为有谨愿和超脱两派,杀身成仁,临危不惧,是墨家;儒冠儒服,救世济民,是儒家,他们都是谨愿派。而蔽屣仁义,绝圣弃智,这是超脱派老庄。在民国知识分子当中,鲁迅继承了摩顶放踵的墨家血脉,胡适体现的是儒家的救世精神,而林语堂更接近道家的超然物外。他打过一个比喻,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与思想之人;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与与行动之人。林语堂天性活泼自由,不喜欢受束缚。国民大革命时期,因为在武汉听了外交部长陈友仁的英语演讲,大受感动,冲动之下做了外交部秘书,不到四个月,就挂冠而去,因为他发现自己只是一个草食动物,不是肉食动物,只善于治己,不善于治人。统治天下的人,清明的理性尚在其次,首先要有超人的意志,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在历史意志的前行路上,不在乎路边的小草,方能推行雄才大略,实现乌托邦蓝图。而林语堂,没有这样的硬心肠,也拿不出来宏伟蓝图,他只能做草食动物,既不拯救丑陋的世界、也不让世界来管束自己。


林语堂骨子里是一个与政治世界疏离的人,是一个精神的流浪者,他说:“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然而,林语堂离开了政治世界,并没有像他所欣赏的陶渊明那样到自然世界离群索居,而是回到了世俗的生活世界。他相信,尘世是唯一的天堂,现代的隐士,大隐隐于市,在日常生活之中享受俗世的快乐。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不能算一个退归山野的道家,而是世俗中的儒家。儒家与道家都有退隐的一面,只是道家隐于深山,儒家隐于市井。儒与道,其实也没有相隔得那样遥远,传统中国人都有儒与道的两面,诚如林语堂所说:“当顺利发皇的时候,中国人人都是孔子主义者;失败的时候,人人都是道教主义者”。


对于儒家,林语堂鄙视其癖好政治的用世之心,欣赏的是孔夫子中庸的人生态度。他在《生活的艺术》中说,我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不可,但我以为半玩世者最好。古今哲学之中,没有比中庸精神更深奥的真理了。理想人物,应属一半有名,一半无名;在慵懒中常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于穷到付不出房租,富也不至于富到可以不工作;钢琴会弹,但不十分高明;收集古玩,可只够摆满屋里的壁炉架;书也读读,却不很用功;学识广博,但不成为任何专家。我相信这种“半半”的生活,不太忙碌,也不完全逃避责任,能令人日子过得舒舒适适。



林语堂这样说了,也如此这般实践他的生活哲学,无宁说,那正是他人生的写照。不偏激,也不消极;不希望太多,也不太少;恰如其分,中庸节制,做一个合理近情的人。一种乐天知命的达观人生,在林语堂看来,需要有三个基本的元素,一乃幽默,二是性灵,三为闲适。何为幽默?林语堂说:幽默只是一种从容不迫的生活态度,是对自身局限性的一种认识。民主国的总统会笑,而独裁者总是那么严肃。因为民主国的总统明白自己不是上帝,并非全知全能,因而会自嘲,幽默是自信的表现。而独裁者往往很自卑,但又要冒充大救星,非要民众承认不可,因自卑而起狂妄,常常板着一张扑克牌的脸。论及孔夫子,林语堂不喜欢做《春秋》的圣人,正襟危坐,一本正经,似乎要力挽狂澜,匡正人心。他更亲近《论语》中的孔子,有凡人的情感、智慧,富于幽默感,听到有人嘲笑自己是“丧家之犬”,也不生气,欣然笑纳。真正的智者,一定有严肃与幽默的两面。严肃令人敬而远之,幽默让人如浴春风之中。因为智者明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自知有所不知,故能自嘲;自嘲是一种幽默,而幽默来自于自信----不是全知全能的狂妄,而是对自我和世界有适当的、合乎比例的认知,这种认知就是智慧。


林语堂的生活中充满了幽默,哪怕是日常琐事,他也能搞出趣味出来。他的女儿林同乙回忆说,父亲深夜在家伏案写作,母亲劝他休息,夫妻俩之间常常有这样有趣的对话:

    

你还在邋遢讲(闽南话,胡说八道的意思),来睡觉吧。

——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你这本书可以赚多少钱?

——不知道,你要多少?

多少都要。


有幽默和趣味的人,一定有个人的性灵。林语堂说:“有了性灵,你的文章就有生命力,就有清新的、有活力的文学。性灵文学也可以说就是个人的笔调。”他最推崇晚明的公安竟陵派文学,袁氏兄弟的性灵小品最得他的欢心,因为个中充满了正统文学所没有的灵气、智慧与幽默。林语堂对一切事物皆有好奇心,从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到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却不喜读康德的哲学,说实在无法忍受;他憎恶经济学和统计学,认为它们不是获取真理的可靠方法;也讨厌学术术语,以为那些学术黑话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他喜欢海涅,也迷恋米老鼠和唐老鸭。


最好的生活是闲适的人生。在林语堂看来,劳碌和智慧是根本相左的。智慧的人绝不劳碌,过于劳碌的人很不智慧,善于优游岁月的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不要以为闲适就是无所事事,好逸恶劳。懂得闲适的人,只是将自己的人格看得比事业的成就更重,将一己灵魂看得比名利更紧要,鄙视人世间欲望功名,只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时间对他是宝贵的,之所以宝贵,乃在于时间之不被利用。


图 | 林语堂 著《生活的艺术》

 闲适的人有自己的执着,有自己的痴情,人无痴情,便无真性情。林语堂说:“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林语堂痴迷的是什么呢?竟然是中文打字机。他以终身的精力和积蓄,去发明一台像西文打字那般便利的中文打字机,最后搞得差点倾家荡产。干这件没有回报的事情,他的动机与任何功利毫无关系,既不是为中国争光,也不为换取商业利润,只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实践一种虚无缥缈的梦想。林语堂认为,世界上伟大的发明家和艺术家,都拥有三种特殊的气质:游戏的好奇心、梦想的能力和纠正梦想的幽默感。这也是一种浪漫主义精神。他说:“中国的浪漫主义者都具有锐敏的感觉和爱好漂泊的天性,虽然在物质生活上露着穷苦的样子,但情感却很丰富。他们深切爱好人生,所以宁愿辞官弃禄,不愿心为形役。


”不要以为闲适只是有钱人的专享。土豪们只知奢华,以外在的排场和奢靡来炫耀自己。真正的精神贵族在生活上是简朴的。简朴是思想深刻的标志,幽默感滋养着思维的简朴性。生活的享受只是一种态度,与物质本身没有关系,懂得如何享受才有意思。林语堂好吃,但最喜欢的,不是那种山珍海味的奢侈酒席,而是街角边的小馆子,就着鸭掌、花生米、炒腰花,小斟小饮,与三五知己海阔天空地闲聊。


假如将人生比作四季的话,林语堂最喜欢的是秋天:

 

我喜欢春天,但是它含有太多稚气;我喜欢夏天,可是它浮躁。我最喜欢还是秋天,因为秋天树叶刚呈嫩黄,气氛比较柔和,色调比较浓艳,可又染有一丝忧愁和死亡的预感。它黄金的瑰丽景色所显现的不是春天的纯真,也不是夏天的威猛,而是垂老的柔顺和慈祥的智慧。它知道生命有涯,但也安命。


在林语堂晚年的时候,他最疼爱的大女儿因为个人生活的不如意和长期的忧郁症,自杀了,临死之前,给父母留下了遗书:“对不起,我实在活不下去了,我的心力耗尽了。我非常爱你们”。噩耗传来,给林语堂夫妻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林太太心灰意冷,整天自言自语:“我活着干什么?我活着干什么?”小女儿接受不了姐姐自尽的悲剧,问父亲:“人生究竟有什么意思?”林语堂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缓缓地回答:“活着要快乐,要快乐地活下去。”


快乐地活下去,不是没心没肺地生活,而只是乐天知命,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无论是自己还是家人的死亡,都是自然的宿命,无可违拗,唯有平静地面对它,就像庄子在妻子死了之后击盆而歌一样。中国知识分子的灵魂由儒道两色构成,既能坦然地面对死亡,也能快乐地享受生命。


不过,无论是儒还是道,毕竟缺乏强烈的宗教超越性,无法对抗死神降临之严峻。秋叶飘落,凛冬将至,晚年的林语堂不得不再度面对宗教。基督教家庭长大的他,本来是一个热忱的教徒,他入学圣约翰大学,本来是准备为上帝献身的。但慢慢却对基督的信仰起了一些怀疑,在清华教书的时候,一位信仰儒家的同事对他说:“只因我们是人,所以我们得做好人。”林语堂若有所悟,孔夫子提倡礼、忠恕、责任心,相信人的智能,人可以藉着教育的力量,达到完美境界。儒家的哲学与林语堂书中读到的欧洲近代人文主义如此相似,使得年轻的林语堂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回归人文主义。然而,他的人生经历愈是丰富,愈是发现人文主义的肤浅。他在晚年自传中说:“三十多年来我唯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了理性的督导已很够了,而知识方面的进步必然改善世界。可是观察二十世纪物质上的进步,和那些不信神的国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我现在深信人文主义是不够的。人类为着自身的生存,需与一种外在的、比人本身伟大的力量相联系。这就是我回归基督教的理由。我愿意回到那由耶稣以简明方法传布出来的上帝之爱和对它的认识中去。


青年林语堂接受启蒙的熏陶,相信人的知识与理性无所不能,而步入老年的他越来越感觉到人自身的渺小,要重新将自身与一种伟大的超越力量相联系,让有限的人性接上无限的神性。正当林语堂重新思考人生,在十字路口徘徊之际,有一天在纽约,信教的太太央求他陪她同往做礼拜。这一天台上的牧师在布道时以雄辩的语言、深刻的哲理揭示了基督信仰的要点:永生,这正与盘桓在林语堂心头的问题擦出了火花,从这一个星期天起,他又重新回到了儿时的基督教信仰。叶落归根,不仅是身体的,也是心灵的,老年永远是对童年的回归。 


林语堂的一生,是“一团矛盾”,却又无比透明、单纯,这位融儒道耶于一炉的民国知识分子,诚如他自己所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也不过尽力做那么样的一个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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