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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波 | 酗酒是永远无法抵达的还乡路

友朋说 2022-04-2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新默存 Author 宋金波


失乡者自白书

文 | 宋金波


文章共4399字,阅读大约需要12分钟 


 

1、大酒

 

写下标题这一刻,在辛丑年腊月廿八。“廿”是南方读法,我的东北老家,这一天仍然叫“腊月二十八”。

 

照农历算,刚好二十年前,2002年初的腊月二十八,我和L喝了此生最大一次酒。

 

L在他上班的M镇政府旁置办了一栋平房。炕很热,矮饭桌在热炕上。我别扭地盘上腿。主菜是一大盆——洗脸盆那么大的盆——烧哈什蚂。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多的哈什蚂。

 

L买了一桶“土烧”。六十多度,整五斤。

 

中午十一点开始喝。下午四点,我接到家里电话。

 

我能清楚记得那天是腊月二十八,因为腊月二十八是母亲生日。她只过农历生日。头一天我邀请了一大家三十来号人参加她的生日宴,客人齐整整坐在饭店时,我和L身边的白酒已经只剩下一斤多一点。我把母亲过生这事儿忘得精光。

 

还好时间来得及。我们俩打车赶回市区,能记得的是在桌上我和L又喝掉了整整一瓶白酒,然后打车回到L的平房。土炕尚热。

 

我看了看塑料桶里剩下的白酒,摇摇头,钻到被窝里迅速睡着。第二天醒来,见房间地下有些许呕吐物,正思量是不是自己杰作,L迷迷糊糊睁开眼,说:“是我。”脸上若有羞惭之色。塑料桶中的残酒,不过七八两矣。

 

那年L的第二段婚姻行将结束,而我也正在一场刀刀见红的情感危机中体无完肤。一败再败,并无掩护,遁入酒中,似乎是惟一退路。

 

这是我与酒漫长纠葛的真正开端,开端就到达高峰,从此只有步步滑落。

 

L和我是中学同学。初中三年,同一个班;高中三年,不在一个班。

 

初中的前两年,L的考试名次始终在班级第一名和第二名间,而我总是排在第二和第三名。年级排名,我们也常在前五名之内。放在今天,他这样的成绩可以确保考上一个985了。

 

L浓眉大眼,虎头虎脑,爱笑,胆子却不小,是那种让大人一见就稀罕的类型。他这样的男生,一定有早熟的女生喜欢,而且一定是年级里最漂亮最时髦的那种。

 

他经历的恋爱不算多,但一次比一次留下深刻烙印。越到后来,他遇见的女生就越成熟、大胆、无忌而又绝情。他比我大两岁,但面对感情,未必更加老练。

 

高中,一次意外分手,他一个人在校门口,提着一瓶白酒干掉。他父亲找到我,希望我能去他家里陪他住一段时间。这是1990年底那个冬天的事,我们正念高二,绝大部分同学都专注于命运的豪赌。我还记得住在他家时,他对我讲起刚刚经历的背叛时不甘的表情。

 

L最终考上一所本省大专,毕业后回到老家。我大学毕业准备赶赴西藏时,他已经在准备婚礼。如前所述,这段婚姻以破裂告终。

 

此后多年间的纷繁故事不及详述。他一直在那个镇政府工作,酒量日豪,但很少喝醉。除了酒,他一切都相当出色,博闻强记,口才卓绝,胆大心细。然而也因为酒,他早谈不上官场前途。

 

他身高比我略低一点,一米七二上下。在我们喝那次大酒的时候,他体重已近100公斤,后来一度达到120公斤。

 

更麻烦的是他得了严重的痛风,代谢综合征最糟糕的表现之一。我曾经在短暂的一年时间里患过痛风,深知那种欲仙欲死。在我看来,痛风无疑是劝诫人远离酗酒的最佳利器之一。但L显然有着过于坚强的神经。大概十年前,我们一起去某位同学家,夜间留宿,实在劝不住,一起喝了些酒。半夜被他极压抑的喘粗气声惊醒。原来是疼痛难忍,不得入眠,只能整夜坐起强忍。

 

他无视亲友劝阻,仍然继续大酒人生。

 

长期持续的严重痛风在他身上留下了可怕的伤害。他的很多关节都已经走形,走路需要穿特制的、50多号类似拖鞋的大鞋。受过痛风之苦的人当然明白为什么需要如此。

 

我们仍旧是最好的朋友。我母亲去世,他来,大步流星奔进,行了三奠九叩大礼。当时,他的脚还肿得厉害。

 

外人难以想象他如何忍受那些疼痛,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不便。既然不能强制也不能劝服他从这种状态中走出,对一个极为关心和担忧他身体的朋友来说,每次的相聚,便成为一种特别的痛苦。

 

能让我宽慰自己的是,他还活着,还在生活。

 

2、大象

 

那一年,母亲葬礼结束,所有人离开之后,我把自己独自关在老房子里,锁闭所有门窗,纵情恸哭了一个多小时。

 

并且喝掉了一斤半白酒。

 

这是母亲过于漫长的辞世过程中,我惟一一次哭泣。

 

五岁时我喝了第一杯白酒,在雪刚融化的时令。三舅在河堤沙土下挖出一盆洁净无比的冬眠青蛙,收拾到我家,陪我爸喝酒。他给我倒了一小杯,而我居然也就喝掉了。

 

在这个大家族里,我是长外孙。初中二年级,姥爷让我上了长辈那张饭桌,从此可以与他们一起用碗喝白酒。不过,从姥爷以下的长辈们,酒量都不大,也算不上嗜酒。

 

在西藏,我的林业勘测调查工作,多数时间是在野外。风餐露宿雨雪交加的时候不少。同事们不管怎样,都会每天喝一杯。不然,风湿性关节炎就会找上你,把你的脚趾关节扭曲成古怪的雕塑。但也只是喝几杯而已。偶尔大酒可以豪放,但三杯两盏也不至于难以满足。

 

类似的因素,我想过很多,但似乎都不足以成为酗酒的理由。

 

是的,我是一个酗酒者。在相当多年里就已经如此。

 

因此添了不少麻烦,有过几次成功或者失败的努力,都已经不再重要。那是另外的故事。重要的是眼前这个事实本身。

 

讲出这句话花了我很大的力量和很久的时间。可能长期以来,总是觉得,还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勇气把这个简单的事实说出来,又或者认为,可以选择在某个有确定把握解决问题的节点再说出来。

 

然而现在看来,要解决它,首先得承认它的存在。它是我屋子里的一头象。有时候,挺大的。

 

继续沉默不语,意味着内心已经接受,要等待死亡这个终极解决的使者到来。2021年这个疫情之年,我更加意识到这一点。在这一年,大象忽然唤醒了耻感。

 

3、家乡

 

离开东北很多年后,我才发现自己有一个令人难堪的秘密。

 

我其实不会说东北话。

 

东北口音当然是有的。但一种语言或方言的本质,不是音调,而是它区别于其他方言的句法、词汇和思维方式。只有在这个角度上才能理解,东北话和普通话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后来渐渐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从很小我就是个书呆子,中学之前我与同龄人很少交往。我的很多人生经验首先是从书上来的:有了一个框架,然后慢慢用现实经验把它填满。

 

这意味着什么呢?

 

在我六七岁,一位非常疼爱我的亲叔叔年纪轻轻意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无法做到悲伤,或者说,很难做到适时的悲伤。这件事本身就足够令人悲伤。接下来我开始恐惧将来那些至关重要的亲人去世后,万一当场哭不出来怎么办?

 

这种恐惧确实在很多年后得到了核验。母亲去世时,我没能在任何人面前哭出来。但是我在一个人的时候做了,就好像在做一件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这并不是说我在情感上呆板而迟钝,恰恰相反,我敏感细腻的程度远胜于大部分人。但它还是有一种虚假的塑料气息。

 

直接的后果是,如果某件事我认为有道理,那么很多对别人重要的羁绊,比如乡情、亲情,都不会成为囚禁或束缚的力量。反过来,当我决定某种情感,比如爱情,可以置于一切之上时,它看起来就会是那样。

 

然而,真实的情感,原本就应该是不需要思量便会涌出的啊。

 

我离开家乡的时候,几乎没有回头。理由仅仅是爱情和远方。其实那时候母亲已经卧病在床几年。

 

在西藏工作六年后才第一次休假回家,是上次疫情的2003年。后来想想,似乎没什么特别重要的理由放弃休假,却也没有多少思乡之苦。

 

如果今日之我遇见当时之我,应该会对那个缺少现实感的年轻人非常厌憎吧。在生命体验不断填充之下,似乎终究有什么发生了变化。这个过程无法用简单的“成长”定义,它意味着丰富、完整、多样、弹性。有点像皮诺曹获得生命一样。只不过,最简单的说谎方式莫过于讲一些明知对方不会相信的真话,这种时候,鼻子不会伸长。

 

4、失乡者

 

我写了我和L。这是两个并不让人愉悦的故事。接下来,常规来说,似乎我应该表达一点对酒的痛恨,或者表达某种远离这种状态的决心吧?

 

并不。如果是这样,这篇文字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我喜欢人在清醒时的状态,讨厌人完全被酒精控制。那些清晨里的青草树木气息、万物生机,那些在洞明敏感下才能觉察的多样灵魂与生命,甚至美妙的文学作品,复杂深刻的情感,都必须在澄明的时候才能领会其中的妙处。

 

但我慢慢开始接受,对酒的热爱,可能至少是一种灰色的自决权,哪怕因此进入一种很糟糕的状态。

 

做了一些年媒体,已经养成习惯,本能总是在选择成功和努力的亮点,如同迎合好莱坞电影的故事套路。

 

但那些未能选择,只是承受命运的生命呢?似乎从前我并没有认真想过,比如L。

 

比如我曾经在各种地方偶遇的那些醉醺醺的人。

 

在韶关武江边长椅上遇见的那位面目清秀的中年人,希望我陪他喝一杯,只是想跟我平静地说说他的商海沉浮;在湘江边的雪夜亭台中那位失爱而仍然热爱着的警察;在长沙南郊水电八局基地里那位跟在我身后,既凶恶又软弱地请求我给他买一瓶酒的,失去了希望的男人……

 

他们是内心真正失去故乡的人,只能流浪,在酒中。酒对他们,更多时候,是结果,不是原因。不能重新寻找到“家乡”,没有酒精,也会有别的牢笼。

 

在酒里,最像走在回到家乡的路上,尽管永远无法抵达。

 

我离开东北的时候,对无穷远方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事实上当时我几乎没有建立起家乡的观念,与其说我是一个“东北人”,不如说是在后来他人对“东北人”的定义、标签中慢慢成为一种现实。我还没有拥有家乡,就已经失去了她。直到四十岁之后才开始对那个被自己弃之如遗的家乡,有了一点不一样的情绪。

 

疫情中的春节,“家乡”高频率地在各种比较中出现。

 

很多人说,“安处吾乡”,能生活得更好的地方,就是家乡——和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想得很像。

 

一个大连姑娘,因为疫情防控,在老家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她愤愤地说,我不会再把这当成家乡,我会和别人一样嘲笑它,看它变得越来越差。

 

我不是很同意她的看法。她所遭遇的,不是家乡的翻脸或堕落,是某些人和组织对独属于“我”的那个家乡粗鲁残暴的胁迫与侮辱。

 

那些面目可憎的你熟识或不熟识的人,那些笼罩在家乡和其他各处的城堡一样的力量,你当然不喜欢;但那曾经与你共度过生命某个阶段的记忆,那些晨光,露珠,夕阳,星辰,真的都已经面目全非到你再也无法相认、不肯相认吗?

 

某种意义上,家乡与母亲,仍然最为神似。

 

你会因为母亲对你不够好而不爱她吗?会因为她相信拙劣的骗局,被粗暴洗过脑而鄙夷她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开放。至少,如果你确实有那样一种情感,便无须为某种道理而排斥和否定它。道理我们都懂,但我们不是道理的动物。

 

严格来说,对家乡,或者对任何真实的情感,对可能的人生状态,不排除任何一种可能,但我很抗拒惟一的正确——无论是因为正确而流行,还是因为流行而显得正确。这种惟一,在很多时候,都是虚伪和强制的来源。

 

酒精从来没能被禁绝。阿拉斯加仍然有人居住,将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视为家乡,他们并不相信“就算你没去纽约,你的下一代也一定会去纽约。”

 

芥川龙之介有句名言,很适合做这个春节的金句:“删除你生命中任何一个瞬间,你都不成其为你了。”很多人难以理解,他们会认为起码疫情这两年是大可以毫不吝惜删除掉的。

 

其实芥川龙之介说的,哪里是关于自由意志的选择,不过是对命运的接纳而已。没有这种接纳,一个人就很容易成为眼蒙红布不断转圈奔跑的焦虑的叫驴。在我看来,这种状态,真的未必比L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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