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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核心期刊看民法学最新学者与法学院校排名 | 麦读学园

中国法学创新网 麦读 2019-04-27

2016 年民法学科共发表论文 280 篇,约占 2016 年 CLSCI 期刊论文总数(1515篇)的 18.48%,相较 2015 年的 267 篇又有所提升,稳居十三个学科之首,展现出一派繁荣景象,也凸显了民法学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 CLSCI 统计的十三个法学学科中当之无愧的佼佼者,民法学的重要性不可比拟,其背后更有一支法学界最为庞大的研究队伍。2016 年在 CLSCL 期刊上发表民法学论文的作者共有 203 人,发文总数 280 篇,人均 1.38 篇。对比数据可以发现,民法学科发文人数略有浮动,但从整体趋势来看,发文热情依然与日俱增,这也印证了民法学研究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持续繁荣。


学术团队排名分析


尽管民法学界人才辈出,有众多优秀学者活跃在这个「舞台」上,但为了激励民法学人展开更深入、严谨的研究,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突破,也为了让数据更为直观和有说服力,在此「发表 CLSCI 论文总数三篇以上」的标准对 2016 年度民法学者个人学术情况进行统计和排名。虽然这种仅从绝对数量上来分析评价学者贡献和学科发展的作法较为「简单粗暴」,为我们的工作改进预留了较大空间,但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民法学者们在学术一线的辛勤耕耘,激励更多学者朝着更高目标去创新和突破。


2016 年度民法学高产作者有 18 位(见表 1),相较于 2015 年的 17 位又有所增加。这 18 位学者,占 2016 年 CLSCI 民法学发文学者总数的 8.87%,却贡献了 64 篇 CLSCI 论文,占 2016 年CLSCI民法论文总数(280篇)的22.86%。其中,发表三大权威期刊论文6篇,占2016年三大权威期刊民法学论文总数(31篇)的19.35%。由此,无论从发文数量还是从发文质量来看,这18位高产作者实至名归,是引领我国民法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表1:2016年CLSCI民法学论文高产作者

次序

作者

出生年份

单位

论文总数

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数

1

杨立新

1952(65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5

1

2

常鹏翱

1974  (43岁)

北京大学法学院

5

0

3

吴汉东

1951(66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1

4

高圣平

1968(49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4

1

5

王利明

1960(57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4

0

6

柳经纬

1955(62岁)

中国政法大学

4

0

7

王雷

1983(34岁)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4

0

8

王迁

1975(42岁)

华东政法大学

4

0

9

罗昆

1978(39岁)

武汉大学法学院

3

1

10

肖海军

1965(52岁)

湖南大学法学院

3

1

11

许德风

1976(41岁)

北京大学法学院

3

1

12

陈华彬

1967(50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3

0

13

冉克平

1978(39岁)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3

0

14

熊琦

1981(36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3

0

15

徐国栋

1961(56岁)

厦门大学法学院

3

0

16

薛军

1974(43岁)

北京大学法学院

3

0

17

张家勇

1969(48岁)

四川大学法学院

3

0

18

章正璋

1970(47岁)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3

0

合计




64

6


从年龄分布来看,60岁以上的高产作者有3位、占16.7%,为吴汉东教授、杨立新和柳经纬教授,共发表了CLSCI论文13篇,三大权威期刊论文2篇;50-59岁的高产作者有4位,占22.2%,为王利明、陈华彬、肖海军和徐国栋教授,共发表了CLSCI论文13篇、三大权威期刊论文1篇。这七位民法学大家为众人所熟知,多年来一直躬耕在学术前沿,活跃在发文排行榜的前列,不断贡献学术智慧,堪称学界后辈学习的榜样。40-49岁的高产作者有7位、占38.9%,他们共发表了CLSCI论文25篇、三大权威期刊论文2篇。30-39岁的有4位、占22.2%,他们共发表了CLSCI论文13篇、三大权威期刊论文1篇。(见图1)


49岁以下的高产作者有14位,来自不同的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青年才俊更是层出不穷,「长江后浪推前浪」,各研究领域都有学术「黑马」崭露头角。其中,有2位“80后”高产作者(王雷、熊琦),7位「70后」高产作者(章正璋、许德风、薛军、罗昆、冉克平、王迁、常鹏翱),可见,民法学研究队伍的年轻化更新比较稳定,青年学者的贡献越来越大,也让我们再一次领略了民法学界青年才俊的头角峥嵘。


  表2:2016年CLSCI民法学论文高产作者年龄段分布表

年龄段

人数

论文总数

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数

学者名录

60岁以上

3

13

2

杨立新、柳经纬、吴汉东

50-59岁

4

13

1

王利明、徐国栋、陈华彬、肖海军

40-49岁

7

25

2

高圣平、薛军、章正璋、常鹏翱、许德风、张家勇、王迁

30-39岁

4

13

1

罗昆、冉克平、熊琦、王雷

合计

18

64

6


  

图1:2016年CLSCI民法学论文高产作者年龄段分布比例图


从这18位高产作者的单位分布看,多数都来自民法学研究的传统强校。其中,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有3位(杨立新、王利明、高圣平),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有2位(吴汉东、熊琦),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有3位(常鹏翱、许德风、薛军),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有1位(柳经纬),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有1位(罗昆)。来自这5所学校的10位老师,共贡献了CLSCI论文38篇,占2016年CLSCI民法学论文总数(280篇)的13.57%;贡献了三大权威期刊论文4篇,占2016年三大权威期刊民法学论文总数(31篇)的12.90%。这说明传统强校在民法学研究上依然保持着明显优势,起着良好的引领和带头作用。从传统强校发文作者的年龄构成来看,中青年学者表现抢眼,相信这几所院校的民法研究将会蒸蒸日上。


从这18位高产作者的统计数据来看,民法学研究队伍的老中青比例合理,具有强大的研究后劲,呈现了「大侠横刀立马、少侠崭露头角」的繁荣气象,我们有理由期待民法学界将会带来更多的惊喜,也相信民法学研究队伍将会为法治建设贡献更多智慧。


法学院校排名分析


2016年度,共有79家单位在CLSCI上发表民法学论文280篇,平均每家单位3.54篇;2015年度,共有79家单位在CLSCI上发表民法学论文267篇,平均每家单位3.38篇;2014年度,共有94家单位在CLSCI上发表民法学论文302篇,平均每家单位3.21篇。由以上数据可知,2016年度的民法学CLSCI论文发文单位的数量与2015年基本持平,但在发文数量上稳中有升。相较于2009-2010年度作者单位总共只有56家,近几年在CLSCI上发表民法学论文的单位数量有了大幅增长,说明近年来CLSCI民法论文作者来源更加多元。2016年,进入发表论文数前十强的单位有11家,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及南京大学法学院。这11家单位共发表论文148篇,占2016年CLSCI民法学280篇论文的52.86%,相较2015年的数据又有所增加,强势占据了CLSCI民法学论文发表的半壁江山。


  表6:2016年民法学CLSCI前十强科研单位统计表

次序

科研单位

2016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3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19

3

华东政法大学

18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7

5

清华大学法学院

14

5

西南政法大学

14

7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1

8

中国政法大学

10

9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8

10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7

10

南京大学法学院

7

  

表7:2012-2016年民法学CLSCI前十强科研单位统计表

次序

科研单位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总计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3

17

28

22

15

105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7

15

26

13

20

91

3

清华大学法学院

14

15

27

13

8

77

4

北京大学法学院

19

17

16

9

14

75

5

华东政法大学

18

13

16

7

13

67

6

西南政法大学

14

13

10

12

11

60

7

中国政法大学

10

10

11

5

22

58

8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11

7

5

4

6

33

9

厦门大学法学院

5

7

8

4

4

28

10

吉林大学法学院

5

5

3

4

9

26

11

武汉大学法学院

5

5

9

0

6

25

12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3

11

3

3

5

25

13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8

7

6

1

1

23

【说明:为了对往年发文数量曾经进入前十名的单位进行比较,上表列出了13家科研单位】


根据表6、表7的数据,2016年民法学研究院校的情况呈现出以下特色:


1.强者恒强,传统强校团队优势地位难以撼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基于其资源优势搭建了非常优秀的研究团队,分别占据状元及榜眼位置。尤其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学发文量已连续四年(2013-2016年)高居榜首,民法学研究的江湖“霸主”地位一时难以撼动。北京大学法学院较2015年(并列第1)虽下降一位,但在竞争异常激烈的民法学界能够抢得次席已属难能可贵。需要指出,这两家单位每年上场的队员,老中青同台竞技、共放光彩,各单位中的民法大家身先士卒、笔耕不辍,同时两家单位的其他实力干将也同时发力,保证了持续强劲的科研状态。华东政法大学突飞猛进,首次杀入前3,位列探花,之前一直在5名左右徘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今年表现不佳,下降至第4位,前所未有地跌出了榜单前三名的位置;清华大学法学院也是近四年来第一次跌出前三的位置,下降为第5名。西南政法大学今年的表现与去年年相同,依旧保持在并列第5的位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分别位列第7至第10位,共同构成了2016年中国民法学研究的第二集团。可见,上述排名前五位的科研院校中有的名次虽有所升降,但作为研究重镇,基本都还处于第一集团,可谓「强者恒强」。这也说明民法学研究强校的研究团队及实力格局比较稳定。


2.北京、华东地区实力强劲,华南地区、西北地区依旧较弱,未来或有所改变。


在2016年民法学研究单位前十名的11家单位中,北京有6家,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6家单位占据了民法学研究的「半壁江山」;京外的有5家,其中,华中地区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家,西南地区为西南政法大学1家,华东地区为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及南京大学法学院3家。从中也可以发现,华东地区的民法学研究团队正在快速崛起。


如果从2012-2016年CLSCI的民法学发文数前13名单位来看,华中地区再增加2家,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东北地区增加1家,为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南地区增加1家为厦门大学法学院。这些单位具有很强的历史积淀,基本都是法学研究的传统强校。近些年来,北京的院校凭借地域优势仍然保持着快速的发展,而京外地区的研究院校也在积极发展,甚至赶超一些北京的传统强校。


华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民法学研究相对较弱,呈下降趋势。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伴随着崔建远教授转至暨南大学法学院,陈小君教授以团队形式加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否意味着华南地区的民法学研究,乃至我国民法学研究的地理版图会有所变化,值得期待。我们也希望今后的民法学研究力量分布,不仅在地域上能更加平衡、合理,实现遍地开花,更希望不同地域的民法研究团队能够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为我国各地的法治建设贡献更多优秀的、具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结 语


通过对2016年度民法学CLSCI期刊论文的分析,可以发现,随着《民法典》编纂的推进及《民法总则》的出台,民法学研究领域进入了全新阶段。对比2016年与近几年的数据,可以发现基本理论研究空前繁盛,更多学者参与到探讨民法总则精神和基本问题中来,民法学的研究成果及类型分布充分彰显了民法典的时代特征。


今年是我们以CLSCI论文数据来盘点民法学学科发展的第八年,我们一直在为构建一套科学、权威、系统、纯粹的法学研究评估机制而探索和努力,也感谢学界同仁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单纯的数据分析和梳理距离真正客观、科学的理想状态还有相当的提升空间,民法学研究评价需要学术共同体的共同参与,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到了更为深入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国的法学研究事业也必将面临新时代的新问题新挑战新使命。学界同仁们,让我们凝心聚力、排除万难、勇于创新,共同为构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法学研究评价体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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