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阅读让人少走弯路 | 麦读书单
对陈瑞华教授影响最深刻的一本书:
《乡土中国》(费孝通著)
陈瑞华教授最欣赏的书:
《万历十五年》(黄仁宇著)
陈瑞华教授推荐的书:
《论经济学的方法》(林毅夫著)
《法学导论》([德]拉德布鲁赫著)
《程序正义》([美]迈克尔·贝勒斯著)
《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结构》(孙隆基著)
四月末,空气隐隐透着夏初的微醺,拂面而过的风也带来了潮湿的味道。这样一个清朗的早晨,笔者拜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的家。此行的目的,不单单关乎法学,关乎读书,更想听听一位在刑事诉讼法研究领域中多有建树的学者亲口讲述他与书房、阅读的不解之缘。
「原生态」的书房展示
怀着对于书房陈设布局的各般想象,真正踏进了这间书房,却发现它并没有臆想中的华美考究,而是相当简洁实用,又不失优雅。书房虽不算大,但整体空间得到了很好的利用。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几乎占据整整一面墙的四个高大书柜,棕红色原木在阳光下泛着光泽;书柜的对面和侧面靠近门处,放置着一长一短两个白色沙发;墙上是两幅达芬奇的名作《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窗台上摆放了几盆绿色植物和盆景,那春天特有的嫩绿看上去特别可人;宽大的书桌就在窗旁,上面除了笔记本电脑、台灯等有限的设备外,密密麻麻排列着的也全是书,令人印象深刻;不仅书柜里,书桌上,沙发上也散放着几叠似乎是新买的书。陈教授笑着把这种略微凌乱的书房状态称之为「原生态」。
这样的书房,虽不似意料,但却在情理之中,正应了梁实秋的那句话:「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书房如其人,务实而不媚俗。
陈教授目前的藏书已经超过 5000 余册,其中一部分存放在学校办公室中。书房的这四个书柜里,除了一小部分空间被孩子占据以外,都是他常常阅读和使用的书。书籍的排列貌似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想来是依主人自己的习惯和便利而为。打开这内涵丰富的空间,略略浏览了一下书目,笔者发现一个特色:藏书中有相当多是历史、经济和社会学方面的著作,并非呈现法学书籍「一统天下」的局面,诸如中国经济学家张五常、法国社会学大师迪尔凯姆等其他社会科学学者的著作都能觅见踪影,还有不少的历史人物传记。
陈教授说,自己年轻时曾很喜欢读文学性较强的人物传记。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对文学和哲学类书籍有所疏远,转而更多地关注中国的现实问题。加之近年来个人在学术研究方向上的侧重,因此目前对于历史、经济、社会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著作、关注中国法律实践的法学著作等涉猎较多。
阅读在法学之外
谈到这些法学以外的社科类著作时,陈教授竟也如数家珍。他饶有兴致地说起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一本书,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他本科时就喜欢,后来又陆续读过好多遍,就连版本也收藏过七八种,因为搬家时遗失还曾反复购买,现在手头已经换成北大出版社的最新一版。陈教授评价《乡土中国》是他读过的民国时期学者研究中国文化问题最深刻、与中国日常生活实践接触最紧密的一部著作。
对于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和唐德纲的《晚清七十年》这类历史学作品,陈教授也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不仅买过好多版本,甚至还专门托人从台湾复印完整版本。吸引他的,是作者的写作体例和思想深度。他们以史料为论据,从中提出了概念和思想,观点独到,如黄仁宇的「数目字管理」和唐德纲的「历史三峡说」等,历史学在他们的视野中,也成为一种「历史社会学」。
陈教授的阅读还扩展到经济学领域。林毅夫教授的《论经济学的方法》这本书,他就曾经在法学院的课堂上推荐给学生。他兴致勃勃地说,这本书让他彻底改变了对经济学的印象,感到经济学不仅仅是艰深而繁多的数学公式。
林毅夫教授成功地把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推荐给了其他学科,对他最大的启发有两点:一是所有社会学科的研究方法都是相通的,比如要有问题,要有假设,要有证伪,要有论证,要学会提出概念,要从经验出发;二是林毅夫教授并没有对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顶礼膜拜,他的一个基本判断是:经济学研究一定不能过分崇洋,把西方经济学理论背得滚瓜烂熟,也成不了第一流的经济学家,最多只能是经济学教授而已。对中国经济改革的研究,经济学家完全可以从中国的经验中提出理论。
「学术研究有三个境界:教授,专家和大师。只有提出自己的理论,并能用理论解释实践的学者,才称得起大师二字」,陈教授这样表示了他对林教授的赞同。
程序正义类书籍是得意收藏
面对书架上庞多的法学书籍,思忖片刻,陈教授只从中取出了两本书:拉德布鲁赫的《法学导论》和迈克尔·贝勒斯的《程序正义》。
陈教授推崇《法学导论》为所看过的法理学著作中最好的一本,因为它的很多观点产生于历史和当时的法律生活,而且将各个部门法与法理学作了融会贯通式的讲解。这本书的另一特色,就是“以诗一般的语言”,书写了从法学和法律生活中提炼出的一些概念。书中充满精辟的语句,像“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只有上帝才能当辩护人”等,都是陈教授讲课中引用率相当高的名言。这本书也是陈教授曾经推荐给学生的唯一一本法理学著作。在他看来,拉德布鲁赫是真正从部门法中提炼出法理学的人。对于现代很多法理学著作流于概念化和逻辑推理,甚至照搬西方哲学概念,反而对部门法既不懂又不关心的状况,陈教授表示了自己的异议:「法理学不应该是站在法律的门外对法律指手划脚,而是必须在对法学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提炼一般性的理论。法理学应当来自于部门法,并且高于它。」
至于《程序正义》,陈教授也是在博士期间就读完了原著。贝勒斯作为一位哲学教授,却以美国最高法院的实践案例为基础,从中提炼出了程序正义的基本要素,无论其结论如何,他采用的方法是极其成功的。研究刑事程序法的这些年来,陈瑞华教授一直致力于收集国外学者关于正当程序、程序正义方面的经典著作,有些书在国内「一本难求」,他就利用到国外交流、访问、讲学的机会,穿梭于各大 LawSchool 图书馆悉心搜索;有时他在国外的学生若发现他寻找已久的某本书,还会千里迢迢地寄给他,或是辗转托人带回国内。陈教授不无自信地笑言,自己在程序正义理论方面的藏书,于国内恐怕难有人堪比。
采访即将结束时,陈瑞华教授用三句话概括了读书对自己的意义:「读书,对一个学者就是最重要的生活。读书,是摆脱庸俗、肤浅和过分世俗的唯一出路。读书,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他还补充到:「对于法律学人来说,读书还有独特的价值,它帮助我们寻找认识世界的桥梁、方法。让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用再走过去更多的弯路。」这意味深长的三句话,让记者似有所悟:陈教授锐利思想和学术魅力的来源,也许正是读书。阅读,彰显了他的学术态度,丰富了他的学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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