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笑侠:法律枯燥乏味,天才逃之夭夭? | 麦读学园
作者=孙笑侠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来源=《法门穿行》法律出版社 2016 年
麦读君按:上周推荐了能一口气读完的 10 种经典法律文学作品 | 麦读荐书,读者@Tiara 留言说「卡夫卡、昆德拉、加缪……这个圈子的人还有赫拉巴尔……他本身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但却没有以此为职业,而是在各种地方当一个普通劳动者。最有名的作品是《过于喧嚣的孤独》。」这样一想,从法学院「逃逸」的天才,比我想像得庞大。孙老师这篇文章探究了天才从「充满着乐趣和价值」的法律界逃离的原因。
历史上许多天才或者文化名人,在年轻时读法律专业却又或早或迟地背弃而去,人称法学院的逃逸生或逃课生。法律的枯燥乏味使然?可是法律内部其实很有趣味,对于成功的法律人而言,法律本身就充满着乐趣和价值,既有意思,又有意义。细细想来,这问题的答案没那么简单。
我按时间先后整理了一下,已知的就有以下人物,供大家一起来思考这个问题。
图片里都有谁?
文艺复兴早期三杰之一、诗人彼得拉克(1304—1374),曾入波洛尼亚法学院攻读法学。父亲逝世后从事文学活动,提出以「人的思想」代替「神的思想」,被称为「人文主义之父」。
文艺复兴早期三杰之一、作家薄伽丘(1313-1375),年轻时他被父亲送到那波利,在父亲入股的一家商社学习经商。父亲见他在经商方面无所长进,又让他改学法律及宗教法规。他自幼喜爱文学,便开始自学诗学,阅读经典作家的作品。这段生活使他亲身体验到市民和商人的生活以及思想情感,融入到他日后写成的《十日谈》中。其代表作《十日谈》是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它批判宗教守旧思想,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甚至有人说文艺复兴早期三杰之一的阿利盖利·但丁(1265—1321),也和意大利波洛尼亚大学有关,但是不是法科生,无法得到考证。
1496年,23岁的哥白尼从波兰来到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人类第一所大学)和帕多瓦大学(Bologna University, University of Padua, )攻读法律,后来转学医学和神学,最后以伟大的天文学家的身份留芳人世。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年1月22日—1626年4月9日),英国著名的思想家、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1579年,父亲病逝后,培根住进了葛莱法学院,一面攻读法律,一面四处谋求职位。 1582年,他终于取得了律师资格,1621年,培根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四万磅,监禁于伦敦塔内。
勒内·笛卡儿,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奠基人之一。1612年公学毕业后,他前往波埃颠(Poities)大学攻读法律,几年的努力,终于顺利获得学士学位。1616年,他再以最高成绩荣获法律硕士学位。
皮埃尔·德·费马(1601-1665),法国律师和业余数学家。1615年,14岁的费马进入博蒙·德·洛马涅公学,毕业后先后在奥尔良大学和图卢兹大学学习法律。他在数学上的成就不比职业数学家差,他似乎对数论最有兴趣,亦对现代微积分的建立有所贡献。
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Wilhelm Leibniz,1646年—1716年),德国哲学家、数学家,和牛顿先后独立发明了微积分。他所涉及的领域及法学、力学、光学、语言学等40多个范畴,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14岁时进入莱比锡大学念书,20岁时完成学业,专攻法律和一般大学课程,兴趣不大。
歌德1765年进入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1770年进入斯特拉斯堡大学继续学习法律,次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771年在法兰克福任律师。1772至1775年之间,写出了大量的作品,有历史剧,有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是最有代表性的。
德国童话作家、《格林童话》格林兄弟的老二,威廉·格林于1802年入马尔堡大学学法律。最后放弃法律专业,成为作家。(参见:格林兄弟:因童话而海外闻名的法学教授 | 麦读人物)
巴尔扎克,法国小说家,被称为现代法国小说之父,1816年入法律学校学习,毕业后不顾父母反对,毅然走上文学创作道路,但是第一部作品五幕诗体悲剧《克伦威尔》却完全失败。
德国作曲家舒曼(RobertSchumann),1828年舒曼中学毕业,父亲去世,他随母亲愿望,去了莱比锡学习法律,第二年又到海德堡继续学习。他对此毫无兴趣,不久便放弃。
马克思(Karl Marx), 1830年10月,马克思进入特里尔中学。中学毕业后,进入波恩大学,1836年转学到柏林大学学习法律[2],但他大部份的学习焦点却摆在哲学上。
居斯塔夫·福楼拜,19世纪中期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莫泊桑就曾拜他为师。著名作品包含《包法利夫人》等。 1840年福楼拜赴巴黎攻读法律,因患癫痫于1843年秋辍学。
柴可夫斯基,1840年5月7日出生于俄罗斯沃特金斯克一个贵族家庭。由于父亲的要求,进入法学院学习,毕业以后在法院工作。22岁时柴科夫斯基辞职,进入圣彼得堡音乐学院,跟随安东•鲁宾斯坦学习音乐创作。
《羊脂球》作者法国作家莫泊桑,1870年中学毕业后到巴黎入大学学习法律,但兴趣不大,后来就改行了。
1887年秋天列宁进入喀山大学法律系学习,然而,不久他就因为参加学生运动、反对警察制度而被学校开除,并被禁止在喀山居住。1888年回到喀山后,在那里参加了当地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小组开始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普列汉诺夫的著作。1891年,21岁的列宁以校外生的资格通过了彼得堡大学的毕业考试。
奥地利表现主义作家弗兰兹·卡夫卡,1901年入布拉格大学攻读日耳曼语言文学,后来迫于父命改学法律,他称「学习法律犹如嚼锯木屑」。1906年获法学学位,居然还是法学博士学位。他爱好哲学,受丹麦存在主义哲学影响颇大,据说也研究过中国的老庄哲学。他于1908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写下了许多中短篇小说和三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失踪者》、《诉讼》和《城堡》。
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1947年入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时,就开始文学创作。在大学期间,马尔克斯如饥似渴地阅读西班牙黄金时代的诗歌。
金庸,本名查良镛,1924年3月10日生于浙江海宁,1948年移居香港,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后来从事新闻工作,最后成为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还在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担任过院长。
海子(査海生1964-1989),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査湾人。1979年15岁时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学,大学期间开始诗歌创作。1983年自北大毕业后分配至中国政法大学哲学教研室工作,然而主要兴趣在于诗歌,成为中国80年代新文学史中一位著名诗人。1989年3月26日在山海关卧轨自杀,年仅25岁。
下面还有,大家可以续记下去……
为什么那么多文化名人都曾读过法律?或许可以换个问法:为什么那么多文化名人都离弃法学和法律?
如果从外部原因来看,人类历史上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法学和法律工作一度成为显学,它和高等教育的历史、大学的历史是齐头并进的。11世纪以来的欧洲,没有法律教育、医学教育、神学教育就难以成为完整的大学。此后数百年里,大学只设立法学院、神学院和医学院,上大学的人可选择的余地也很有限。再说文化名人如大海灯塔,总是闪耀着光芒,醒目得更令人容易记得住。
如果从他们人格因素来看,有文学艺术天赋则是少数天才的个性禀赋。但凡文艺上有大建树者,多半与天赋有关,他们是那种能够根据自己天赋禀性来学习做人和做事,或灵感或浪漫或创新或修辞,可是法律最忌讳灵感、浪漫、创新和修辞,因此也就避开了令他感到不自在的专业,而获得符合他禀赋的那部分成功。
搞法律的人里面有天才没有?我以为当然是有的,有的人特别适合学法律,脑子灵敏,逻辑清晰,思维缜密,就事论是,表达畅达,应用娴熟……但这是另一种类型的天才。有极高文学修养的冯象,也承认,「修辞手段的高下……对于法律问题的正确理解和公正解决不应当起决定性的作用」。
经过科班训练成为法律人才,也就形成了马英九先生的父亲所评论的那种「司法性格」,比如目前律师界的大牛,多数是法律天才而不是文艺天才。如果有文艺天赋的人当律师,其事业上的成功率一定是很低的。除非他把自己的文艺天赋降低到可以接纳法务工作为止。至少长期的法律工作会使你的文艺天赋受到严重的磨损。除非你从事的是纯粹的法律史或法理论研究和教育工作。因此你从事这种法学研究的成果就不会是法学的主流成果。
但法律专业包容性比较强,它对一个人的天赋要求并不很高。所以天资普通得如我这般的人,也能够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也能够放下教鞭去出庭。天赋、学习加刻苦,这三者,假如刻苦的程度是一样的话,那么文化艺术界,缺乏天赋靠后天学习是很难获得文艺上之大成就的,恐怕天赋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法律专业的这个特点是个客观事实,且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普遍性,所以也可以说,法律界的成功更多地取决于后天的努力。我仍然没有结论,但只有这个问题:天才适合搞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