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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明律师与法官的会面时机,会影响到代理案件的输赢

亚当·本福来多 麦读 2019-04-27

作者=亚当·本福来多 美国德雷塞尔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


每天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官们开始变得精神疲惫,不再费力审查被告人的申请,而是选择维持现状,从简处理,不断驳回假释申请。



如果法官难免怀有偏见,那么,他们所持的偏见是否稳定不变?


带着这个有趣的问题,研究人员决定观察法官们在较长时间段内究竟如何作出裁决。他们在两个以色列假释委员会选定八位经验丰富的法官。这些法官总共驳回罪犯提交的64.2%的申请。不过,这并不是研究人员关注的焦点,他们想了解的是法官在每天不同时段所作的裁决。具体言之,这些法官在每天早晨所作的裁决与午休之后所作的裁决是否存在区别?身为裁判员的法官,在每天不同时段所作的裁决应当没有区别。但是,这些法官在实践中的表现如何呢?

 

通过对1000余份裁决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法官们在每天早晨或者第一次餐后更加倾向于批准罪犯的假释申请(约有65%的申请获得批准),在每天晚上或者休息之后则恰恰相反,批准假释申请的比例逐步降低,直到零为止。此外,犯罪的严重性和罪犯已经服过的刑期,原本应当对法官的裁决产生影响,但实践中却往往对裁决没有任何影响。可见,每天的不同时段才是影响裁决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会这样呢?


“如果法律源自法官的判决,而法官的判决又基于他们的直觉,那么,法官获得直觉的方式就是司法过程的关键。那些促成法官直觉的因素就是法律的渊源。

 

这项研究的主持者认为,每天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官们开始变得精神疲惫,不再费力审查被告人的申请,而是选择维持现状,从简处理,不断驳回假释申请。连续不断进行决策,将会极大地消耗人的精力;为了消除疲劳,我们通常需要休息或者补充营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并不是实验室的研究测试。这项研究所涉及的两个假释委员会负责处理以色列全国约40%的假释申请。而委员会的法官们完全不了解这种偏见的性质或者危害。这一点正是精神疲惫之所以如此危险的重要原因:人们通常不会感到自己已经十分疲惫,此种情况下,似乎没有理由怀疑自己所作的判断。

 

法官的前一个判决可能对后一个判决产生影响,或者法官审理案件的具体时段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这些都与我们理想中公正的司法制度完全背道而驰。打破沙锅问到底,我们需要对影响司法决策的因素进一步加强研究。1930年,著名法学家和上诉法院法官杰里米·弗兰克深刻地指出:“如果法律源自法官的判决,而法官的判决又基于他们的直觉,那么,法官获得直觉的方式就是司法过程的关键。那些促成法官直觉的因素就是法律的渊源。”

 

由此可见,法官并不像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所说的那样,是客观、中立和公正的化身。

 

法律培训、执业经验、职业准则和事业预期等因素有助于法官克服某些偏见,但也可能会固化对法官客观性的迷信。

 

人们通常认为,手中掌握的材料越多,得出的结论越准确。但实际上,仅就拥有较多信息这一点来说,可能只是更加容易为某个错误的命题找到论据而已。假如一些政治科学家询问共和党人,在克林顿总统任期内,年度财政赤字规模究竟是增加、减少还是维持不变?(实际上,赤字规模是减少的。)那些在政治方面信息非常灵通的人(掌握95%的信息)比信息相对闭塞的人(掌握50%的信息)更容易给出错误的答案。当人们就里根总统任期时的通货膨胀情况询问消息灵通的民主党人时,情况也是如此。这些受访者的直觉是其他党派的总统在任期内非常失败,由于有大量信息可以佐证自己的直觉,因此,他们很容易得出带有明显倾向的错误结论。


我们的分析能力也容易受到类似问题的困扰:我们越是擅长分析某类问题,就越容易产生思想上的偏见。尽管大家都知道如何基于数据得出准确的结论,但是在意识形态影响下,人们往往只是根据直觉作出判断。这些研究表明,尽管审判席上的法官经验丰富,但他们可能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公正。浏览近期的判决意见,你会看到其中既有权威的学术期刊,也有特殊利益群体的网站和博客文章。

 

人们时刻受到知识、偏见和信念的影响


我们不能希冀法官们与世隔绝、不问世事,整天待在象牙塔中。他们也有家人和朋友,也要参加野餐、婚礼和娱乐活动,也要读书、看电影和享受假期。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有思维定式,也会受到知识、偏见和信念的影响。

 

大法官斯卡利亚每天早晨都会阅读两份报纸:《华尔街日报》和《华盛顿日报》。他曾向《纽约时报》记者坦言,“过去喜欢看《华盛顿邮报》,但这份报纸变得让我实在难以接受,我再也不想看了”。他无法忍耐“(《华盛顿邮报》)对绝大多数传统问题的态度。它充满了偏见,通常不怀好意。说实在话,我可不想每天早晨都没有好心情”。他“通常”会收听电台访谈节目,这是他了解新闻的主要渠道。他过去经常参加自由派和保守派共同参与的宴会,但近期很久都没有参与此类活动。

 

我们通常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个世界。如果你居住在弗吉尼亚州北部,整天收听国家公共电台(NPR)的节目,经常与自由派人士打交道,那么,当你开展司法调查时,就通常会点击特定的网站,关注特定的研究成果,并且有选择地使用学者的研究论文。即使你指派助理开展调查,情况也是如此。

 

一般认为,Google之类的搜索引擎可能有助于避免研究受限,但实际上,搜索引擎自身带有内在的偏见性。许多搜索引擎都带有过滤器,可以根据你曾经浏览的网站、Facebook资料或者其他个人信息确定你的个人偏好,然后根据你的个人偏好筛选搜索结果。实际上,搜索引擎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后台自动筛选那些你可能认为更有说服力的资料,以及那些更有可能支持你的观点的资料,并且排除那些可能让你产生怀疑的资料,进而有选择地为你提供有关素材。此前通常认为,“法庭之友”制度有助于帮助法官们弥补知识缺陷,但实际上也于事无补。虽然他们通常自称为客观的顾问,但其实是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有利的素材,进而提供倾向性意见。法官们经常采纳“法庭之友”的建议,仅2008年至2013年间就达100余次,但却极少对此进行审查,有时援引电子邮件作为依据,有时援引顾问直接资助的研究作为依据,有时援引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作为依据,有时则完全不考虑依据问题。随着“法庭之友”在案件中大量出现并逐年增加,法官们仿佛拥有了一个庞大的知识库,不过,这一制度实际上只不过是更加便于法官们论证自己的结论而已。正如前文所述,影响法官决策的许多偏见都非常微妙或者极具隐蔽,很难被人察觉。

 

司法人士如何避免偏见?


心理学研究发现,如果法官们知道哪些偏见会影响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自己并不能免于偏见,并且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方式,就能够通过这种自我监督机制获得益处。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们很少在办案过程中获得反馈意见,律师们极少会这样做,上诉法院也极少针对感知偏见或者错误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法官们每天都是例行公事,只顾处理手头上的案件。不过,如果他们看看办案数据,可能会对自己的工作有所反思。

 

法官通常会对案件有一种直觉判断,对经验丰富的法官而言,这种直觉对审判工作很有裨益。不过,由于这种直觉可能会产生错误,有必要认真加以审视。

 

这些问题和建议同样适用于警察、律师、陪审员和证人:司法领域所有扮演重要角色的人都有必要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这可能有些危言耸听,但怀疑并不是正义的敌人,盲目确信才可能导致非正义。在许多案件中,有益的质疑并不会自动出现,因为很多不利因素压抑了质疑的空间。



延伸阅读:

这部纽约时报畅销书,颠覆了人们对于公正的认知

肥胖的女性更容易犯罪?影响司法判断的 9 种日常偏见

刘静坤:10 个心理学新知,揭示司法不公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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