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丨市城市管理委举办 “守护地下管线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守护地下管线安全
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活动
你知道吗?
我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
水、电、气、热等物资能源
电视、电话、网络等信息资讯
都是通过地下管线
输送到千家万户的
日常的雨水以及
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水
也都是通过地下管线排出去的
可以说,地下管线
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
是城市的“血管”和“神经”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运行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意识,守护城市运行安全的“生命线”,近日,由市城市管理委主办,市城市管理委宣教中心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共同承办的“百日行动 守护地下管线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线上+线下”方式顺利开展。
围绕守护地下管线安全
市城市管理委为全市各物业公司
带来了一场生动的科普讲座
市城市管理委管线处王纪超
从“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工作怎么看”
“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工作怎么干”
以及“地下管线防护系统怎么用”等方面
为大家细致地讲解了
北京市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工作要求
并对物业管理单位作出建议与提示
市城管执法局
执法总队张博雄
通过实际发生的
施工破坏地下管线案例
为各物业单位普及相关政策法规
切实提高了各单位的
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讲座全程干货满满
快随小编一起来涨知识吧~
地下管线有多重要?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地下管线如何保护?
着眼“防范施工破坏
地下管线事故”的根本目标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牵头
主要抓好以下四件事
↓↓↓
宣传提示
各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网格、物业、道路巡查等多种力量,共同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宣传、督促、提醒等各种手段,把各类挖掘工程尽可能地都赶到“管线防护系统”里去;
建立健全管线单位名录
进一步健全完善区、街乡镇、社区(村)的管线单位名录,将管线单位都纳入名录;
用好地下管线防护系统
通过工程与管线双方在系统内便利的线上对接,促进更好地建立线下对接配合;
相关各方联合行动
通过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联合监督、联合检查以及事故后的倒查追责、联合惩戒,形成更大工作合力,避免绝大部分事故发生。
地下管线防护系统怎么用?
目前
“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
有新、老两个版本
新版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
老版系统正常使用
新版系统正式上线之前
继续使用老版系统发布工程信息
建立对接配合
登录方式
老版“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登录方式
登录方式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城市运行/在线系统/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
登录方式二:通过网址https://system.csglw.beijing.gov.cn/gcjs直接登录
新版“地下管线防护系统”登录方式
登录方式一:手机APP下载,您可使用华为或安卓手机自带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登录方式二:通过网址https://system.csglw.beijing.gov.cn/dxgxfh直接登录
施工破坏地下管线
将受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主要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对破坏地下燃气管线相关的单位及个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物业公司投资施工,作为建设单位的,如果在施工前没有在市城市管理委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没有主动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或者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信息资料,施工前没有组织施工单位和燃气供应企业进行现场交底、确认,没有共同制定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没有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安全监护协议的,属于违反了《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对建设单位处1-1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物业公司自主施工的工程,作为施工单位的,如果没有配合好建设单位以及燃气供应企业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没有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处1-10万元不等的罚款。如果知晓地下确有燃气管线,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1-10万元罚款。
如果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地下燃气管线,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涉事单位处5-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5万元罚款。
(左右滑动查看)
让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看看
↓↓↓
案例一
东城区某街道一小区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小区物业为了改造小区环境,计划将旧花坛改造成微型公园,给小区增添绿色。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将旧的树木移除,其中一棵树的树根恰巧缠绕在地下燃气设施上,在挖出树根的过程中,不小心破坏了燃气设施,导致了燃气泄漏。抢修过程中影响了附近住户停气。
经调查,物业作为此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前没有在挖掘工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没有牵头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提前向相关管线单位沟通咨询等。
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物业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丰台区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抢修损坏的自来水管道时,破坏了地下燃气管线,造成了燃气泄漏。
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物业公司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
请各单位一定要注意规范
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哦~
如您遇到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情况
可拨打北京市民服务热线12345
我们将积极为您妥善解决
让我们共同守护好
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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