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协原主席王凤山严重违纪案
重磅!内蒙古纪委发布2017反腐成绩单 内含大老虎名单
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829件,同比上升50.5%;立案8445件,同比上升61%;结案8028件,同比上升69.4%;给予党政纪处分8373人,同比增长69.6%,其中厅级干部75人,县处级干部414人;移送司法机关146人,同比增长100%。严肃查处了李世镕、王学丰、何永林、陶淑菊、许亚林、贺福宝、严洪波、包生荣、胡雪峰等一大批社会反映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形成了“打虎”的强大声势。全力追逃追赃,全年追回外逃人员24人,其中红通人员1人,追赃3081万元。
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纪委还通报了2017年十大有影响力的案件:
2017年8月,自治区纪委对王凤山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1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贺福宝严重违纪案
2017年3月,自治区纪委对贺福宝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12月,贺福宝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其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温建华严重违纪案
2017年7月,自治区纪委对温建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11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赵锦严重违纪案
2017年1月,自治区纪委对赵锦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9月,赵锦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2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自治区质监局原局长张海顺严重违纪案
2017年4月,自治区纪委对张海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6月,张海顺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会议上发表不当言论,违反组织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由正厅级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梁立军违纪案
2017年4月,自治区纪委对梁立军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6月,梁立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从副厅级降为正处级、调离组织部门。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017年,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召开的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不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对照检查材料造假、不如实上报会议情况和整改不严肃问题。自治区纪委责令清水河县纪委给予宏河镇党委书记云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乔志勇和镇纪委书记康义党内警告处分,对镇党办主任高升批评教育,责令上述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责令清水河县委、纪委、组织部分别向呼和浩特市委、纪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查,清水河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讨。
赤峰市宝马矿业公司“12.3”安全事故追责案
2016年12月,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问责33人,其中地方党委、政府11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12人,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0人。
全区环保问题追责案
针对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7类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组织开展初步核查、立案审查。2017年8月,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研究,对1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7人、处级干部6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诫勉21人、通报9人、免职2人。
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云建中严重违纪案
2017年6月,呼和浩特市纪委对云建中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年9月,云建中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1月,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7年,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944件,处理217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99件。自治区纪委交办“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269件,立案113件,处理148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四级联动开展整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454件,处理516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84人,移送司法机关283人,通报典型案例1294件。
在过去一年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2个盟市、32个旗县(市、区)和4个区直单位开展政治巡视,对8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开展专项巡视,巡视震慑作用明显增强。全区12个盟市和103个旗县(市、区)全面完成巡察机构建设,共组建巡察组292个,配备巡察干部1708人。一年来,全区共巡察1840个党组织,发现问题9532个,移交问题线索2099件,巡察工作成效初步显现。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由自治区纪委牵头负责的2个方面、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细化为23项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全区6个市级监委和99个县级监委全部完成人员转隶、组建挂牌工作。今年2月上旬,三级监委将全部组建挂牌完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强内功严管束。2017年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3人,严肃查处鄂尔多斯市纪委常委侯攀峰、通辽市纪委常委闫文清等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刘晓君)、综合内蒙古纪委
责任编辑:邓丽琴
审稿主任:刘 畅
值班总编:周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