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
2017年10月上旬到11月底
自治区党委派出12个巡视组
对全区20个旗县市区
4个厅局党组开展巡视
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
被巡视党组织
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基础上
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
巡视整改情况
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赤峰市红山区、元宝山区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化德县
针对巡视反馈的党内生活、脱贫攻坚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及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认真整改落实
赤峰市红山区
赤峰市红山区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欠拨经费问题,2017年补充年度欠拨义务教育经费5184万元,2018年补充经费4383万元。
针对个别干部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进行一案双查,对时任文钟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分别进行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部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12家单位通报批评。
赤峰市元宝山区
针对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敷衍了事问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被约谈,法院原政工科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分别给予风水沟镇政府2名干部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对住建局某干部立案调查。
针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给予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资金并通报曝光。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
针对违规进人问题,给予旗人事局原局长党内警告、记过处分。
针对违规将亲属纳入城镇低保对象问题,给予镇原民政助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回低保金。
针对部分嘎查互助协会将互助金存入个人账户问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针对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扶贫款物予以追缴,对涉案的5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涉及的8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问责。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招投标问题,给予七家营水库项目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公车私用问题,全部喷涂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标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并接受群众监督。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建立村级服装加工企业,带动农牧民2173人就业。
针对党建基础不牢问题,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年度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开展“三个教育”、“十二个行动”。
针对巡视组移交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
内容来源:内蒙古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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