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具体整治涉及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①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③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④对机动车副驾驶和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适用口头教育警告、不作处罚。
9月14日起,呼和浩特市交警将重点整治机动车驾驶人、乘客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室了解到,从即日起呼和浩特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长效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不系安全带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副驾驶及后排乘坐人不系安全带,同时兼顾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车型包含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私家车,整治道路包含市城区道路、二环快速路匝道(辅道)、国省道、主要县乡道、高速S31线。
据介绍,具体整治涉及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①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③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④对机动车副驾驶和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适用口头教育警告、不作处罚。
按照统一部署,城区大队要在城市的主干道、城区出入口、公路主干道设置检查点;高速快速路大队要在快速路下匝道口、高速公路收费口设置检查点;旗县大队要在县城关、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设置检查点,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路检路查,加大现场查处力度,确保迅速在全市形成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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