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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副厅级官员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开庭
11月27日,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金星(副厅级)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金星利用担任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呼伦贝尔市金典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武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款支付、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13万元。
2010年8月,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开发建设教职工住宅楼过程中,金星擅自决定提前进场、违法拆迁,且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42.1697万元。
2010年,在将原民族艺术学校土地产业置换过程中,被告人金星未进行调查即与无法人资质和经济实力的商某某签订了置换协议,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46.1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围绕控辩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展开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内容来源:呼伦贝尔检察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公诉二处
责任编辑:李彦萱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韩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