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内蒙古教育厅发布重要通知
1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内蒙古已经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合理设置假期作业,科学指导开展假期活动,做好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密切家校合作,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强化家校协作,密切家长与学校联系,防止假期家庭教育缺位,在放假前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校领导和教师家访等形式,传播科学教育理念、树立正确成才观、教育观,切实凝聚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力,教育引导家长不盲目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学科类培训班,不在假期增加学生学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寒假将至,为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好学生寒假学习生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一)严格遵守离校返校时间。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学放学时间,按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和寒假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科学设置期末考试,掌控试题难度,不得随意拔高考试难度,不得随意组织统考及排名。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寒假前时段,采取用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对师生关爱生命、预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止学生网络沉迷、防灾减灾、禁毒、燃放烟花安全等方面教育。集中在放假前开展安全主题班队会,利用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强化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意识,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开展常规安全隐患排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针对学校工作特点,开展常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盲点。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合理设置假期作业,科学指导开展假期活动
(一)科学设置假期作业。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品味经典”阅读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制定假期阅读计划,向学生推荐一批符合学生阅读特点、富有教育意义的书籍。要科学设计假期作业,体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减少重复性、死记硬背和“刷题”式书面作业量,适当增加传统文化、尊老敬亲、劳动实践、动手能力类作业,利用假期实践性作业,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各地各校要利用好本地校外教育资源和场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开放的中小学,在假期开放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各级教育局所属的校外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假期定期向学生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在家长的支持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开展适合学生认知能力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气。
四、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职责,要详细了解本地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假期安排以及家庭监护情况,帮助他们规划好假期生活,建立畅通的假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的困难问题。各地各校要积极为本校留守儿童提供假期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特别是要加强对无人监护留守儿童节日期间的关心照顾,确保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发展。
五、密切家校合作,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强化家校协作,密切家长与学校联系,防止假期家庭教育缺位,在放假前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校领导和教师家访等形式,传播科学教育理念、树立正确成才观、教育观,切实凝聚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力,教育引导家长不盲目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学科类培训班,不在假期增加学生学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12月11日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王树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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