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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事变动
因工作职务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红艳辞去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苏利军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苏利军代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内容来源:《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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