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洪昌:只为共和民主而写作 | 记王宠惠先生
记王宠惠先生
只为共和民主而写作
文 | 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会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我外语不好,怎么都化不过魂儿,所以特别羡慕外语好的人。民国时期,孙中山说,中国精通英文的有三个半人,辜鸿铭、伍朝枢、陈友仁,那半个人指王宠惠。梁任公在《新大陆游记》里说,当年游耶鲁大学,赶上毕业典礼,一个中国留学生,代表四千多名同学,用美式英语致毕业谢辞,非常震惊,此人就是王宠惠。据说,尼克松1953年11月访问台湾,指名道姓要见王宠惠,因为1936年在杜克大学念书时,读的英文版《德国民法典》,就是王先生译的。一个中国人,在英语世界,将德国民法典译成英文,被英美常青藤大学奉为经典教材,令人敬佩。
1907年,王宠惠翻译《德国民法典》时26岁,之前社会上也有英译本,只是在信、达、雅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缺撼。王先生凭深厚学养,中立态度,用半年多时间,完成译事,由伦敦著名的斯蒂芬斯书店出版。他在书的封面上写着:承蒙惠允,谨将此书献给耶鲁大学法学院,以表敬意。学人浦薛凤在回忆录《音容宛在》里说,王先生的译文简洁而更为正式,合于法律条款之体裁,而在选字措词,更为确切明白,不容曲解误会。气润平衡,流利自然,每句每段,不特毫无洋人执笔之牵强痕迹,而且有能文老手之高雅风格。有位传记作家更这样描述,书印成后,不到两个月就轰动了,学者专家认为译文是最上乘的。一次英国法院审理案件,欲引书中按语作为判决依据,专程写信征求王先生的同意,使王宠惠的大名在社会上不胫而走。
十年前,张生教授在法大法学院青年学术沙龙上,发表“王宠惠与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演讲,他回顾了王宠惠学通两大法系、主政法务外交、守望法学教育的历程,总结了王先生对民法、刑法、宪法制定做出的贡献,重点回答了两个问题:作为学贯中西的大学者,王先生为何没留下传世作品?作为宪政实践家,王先生为何没有更大的政治成就?这涉及到个人命运和时代发展的关系问题。张教授认为,王先生是官员型学者,经常在官与学间穿梭,最后两边都受到了局限,很多时候还不被人理解,内心非常苦闷。说到动情处,张教授眼含热泪、声音哽咽,不能自己,场面令人动容。
去台湾东吴大学访学时,我拜谒了王宠惠先生墓。墓碑建在双溪校区的西山坡上,由其爱子王大闳先生设计,安静肃穆,朴实大方。灰色碑体上,是蒋中正题写的碑文:司法院院长王公宠惠之墓。中国近代法律第一人,就这样与蒋中正一起,永远留在了台湾岛上。
纵观王宠惠先生的人生历程,发现他是个好玩的人,喜欢看电影,听音乐,吃海鲜,穿西服,还特别会蹭朋友的饭,而且理由充足,办法多样,屡试不爽。不过在大事大非上,他却立场坚定,绝不糊涂。当年袁世凯欲复辟帝制,派人游说王宠惠写一篇支持赞美的文章,议定稿酬50万大洋。没想到,王先生却一口给回绝了:余之笔专为民主共和而写作,不能以拥护帝制而受辱。
(运气好的兴许还能赶上听个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