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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过去与未来 | 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名单

法学教育研究前沿动态2021年年会撮要


本文系王健教授根据视频发言整理而成,未经发言者审定,仅作学习交流使用。文末名单最终须以中国法学会的公布为准,特此说明!


教育部法学教指委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21年度会议,于11月6日以北京、厦门大学与全国在线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学术论坛以“中国共产党百年与中国法学教育”为主题,开幕式的领导致辞,包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武世兴副司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都从不同角度诠释了论坛主题的重要意义,并在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的介绍中,透露出当前法学教育发展的政策性、趋势性、引领性前沿动态信息。这里根据在线参会记录综述这些重要信息,供法学院校管理者和教师学习参考。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武世兴副司长

武世兴副司长首先代表教育部向本次年会的召开和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20周年表示祝贺,指出去年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对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前所未有。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抢抓机遇,快速行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实施工作,加快推进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他提出以下四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今年是建党百年,我们正处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今年论坛的主题选取“中国共产党百年与中国法学教育”非常有意义。广大法学院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系统梳理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红色基因和发展脉络,切实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是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指导各法学院校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今年5月教育部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全方位融入的要求。法学院校(1)要积极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学学科的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课程体系。(2)要抓好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贯穿于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中。(3)要抓好专门课程建设,根据新修订的法学类国标,所有法学本科专业要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今年9月,张文显、徐显明教授等牵头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如期出版,为各法学院校秋季学期使用提供了根本保障。(4)要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公共选修课,建设一批优质学习资源。

为帮助广大法学教师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实质,高教司专门邀请张文显、徐显明等教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系统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体系构成、基本内涵和制度意义,帮助教师做到全覆盖学习,抓好融入式教学。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500余所高校的2万余名教师参加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出版后,教育部还将继续组织任课教师的专题培训,提升教师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教材的能力,希望各高校积极组织教师报名参加。各高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时,要注意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教学,带入课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果转化为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资源,提高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全力打造好这门时代大课。

三是要积极参与新文科建设,推动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清华大学时明确提出要推进新文科建设,为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最近教育部刚公布了首批新文科研究和改革实践项目名单,在首批立项的1011个项目中有79个法学类项目。这些项目本质上是教改项目,不是科研项目,所有项目都要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开展研究并采取实际行动。教育部期待法学教育研究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新文科建设,以引领和支撑未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对新时代法治人才需要具备哪些知识、能力素质;法学专业应该怎么建;课程体系怎样改;教学内容需要做哪些更新;教学方法需要做哪些调整;培养机制需要哪些创新;教师队伍怎么建;质量保障怎么加强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研究基础上,推进法学专业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法、质量保障等方面深层次的改革。

四是要加快培养新时代急需的重点领域法治人才。高教司支持各高校结合自身资源优势,推进法学学科专业特色化发展,加强紧缺人才培养。要主动布局国家安全、科技创新、信息技术、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党内法规等领域的法治人才培养,加强法学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开设一批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课程,实施“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加快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要瞄准新时代对外开放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中美博弈等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优化国际法学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学生涉外实践能力培养,开展法学类专业合作办学等。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家国情怀浓厚、专业素养过硬、破解世界难题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期待各高校积极参与。


二、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马怀德副主任委员

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马怀德受教指委徐显明主任委员委托,对各位领导和各位委员的到会表示衷心感谢,对厦门大学为本次会议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对厦门大学建校百年及厦门大学法科设立95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马怀德在致辞中表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这个特殊的历史节点,法学教育如何回应时代需求,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是我们每个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和认真思考的问题。为此,马怀德结合本次论坛主题和法学类专家教指委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提出如下思考和意见:

第一,法学教育如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识到,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扑面而来,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家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前所未有。高等教育由规模到内涵发展的大逻辑,和国家发展的大逻辑,都对高等教育变革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更是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机遇。法学教育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如何让中国的法学教育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如何进一步创新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教材体系和课程体系?如何打破高校和法治实务部门的体制壁垒,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如何进一步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信息化、现代化?如何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力度?提升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这些都需要我们整体思考,整体谋划,也是下一阶段法学教育行业必须重点研究和推动的工作。

第二,如何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三进”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三进”工作是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部署,法学教指委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研制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法学教指委协助高教司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一起完成了“通知”的研制工作,明确要求全国高校都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地融入、贯穿于法学类专业课程,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专门课程,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并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是修订了法学类专业国标,形成了今年最新发布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修订版,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法学专业课核心课程采取了“1+10+X”分类设置的模式。这里的“1”就是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切实体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类专业教育的统领作用。

三是成功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法学教指委整合了全国优质师资力量,利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面向全国法学专业教师,推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这个大讲堂共有13讲,其中两讲是总论,其他十一讲分别对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张文显会长和徐显明主任以及很多教指委委员、法学教育研究会的领导都参与了授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的启动仪式于今年5月28号举行。大讲堂后台统计显示,启动仪式当天就注册了学员17762人,覆盖了1000多所高校,其中543所高校组织了分会场的直播,注册了33个省级分会场,其中22个省级分会场组织了直播。可以说,这个活动效果非常好,影响也很大,并且具有可持续性。

同时也要看到,这些工作仅仅是开始。高等学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研究的重要力量。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三进”工作,如何做到全覆盖学习,开展原创性研究,抓好融入式教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未来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扎实地推进。法学教育工作者自己首先要做到悟透、做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学科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切实提高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如何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力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当前我国法治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法学教指委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协助整理出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材料,还根据高教司的工作安排,教指委协助研制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涉外法治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的意见,对下一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要点、工作重点举措以及保障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建议,这个文件应该很快就会发布。

马怀德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的探索。先后设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法学和西班牙语特色人才培养等特色实验班;实施了公共外语的教学改革,法学专业增开了法语、意大利语、日语、俄语、德语五个语种的第二外国语通识必修课;设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这个全国有十几所高校都设置了;跟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举办了法学+英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行采取“1+1+1”的培养模式,培养法学、英语双精通人才;在国际法、比较法学院开设了涉外法治专题硕士项目,接受外国语类的本科生推免攻读法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开展合作,培养国际法、普通法双硕士项目等等。

马怀德认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如何服务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全方位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尤其是培养人才能否在就业上做到人岗相宜,这些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要持续的加强顶层设计,不断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四,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学四个组织的作用。法学教育界有四个组织有重要的影响力。法学教育研究会是规模最大的研究组织,其他三个组织分别是教育部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法学学科评议组。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和举措,都是由这四个组织研究、论证或者决定的。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好四个组织的作用,特别是依托法学教育研究会,团结全国法学教育工作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法学教育重要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教指委参谋、咨询、指导作用,持续开展法学教育的研究、评估和服务,推动法学专业课程师资建设,发挥法硕教指委、法学学科评议组等机构在学位点授权、审核、评估、日常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法学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中国法学会:王其江副会长

王其江副会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年会和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过去五年来,在张文显会长带领下,法学教育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研究会围绕新发展理念与法学教育改革、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改革开放40年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教育等举办一系列论坛,得到了丰硕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不断总结法学教育经验、做法,研究法学教育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连续出版《中国法学教育年刊》,主办中国法学教育网站,持续深化学术交流与合作,设立并组织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优秀成果等奖项评选,不断推出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成功举办了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等国际法学教育盛会,有力提升了我国法学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五年来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得到了法学、法律界的普遍好评和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科学展望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发展的光明前景,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本次年会以“中国共产党百年与中国法学教育”为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今年既是党的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加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法治教育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解决好为谁、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更好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征程中,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此,对法学教育研究会工作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学教育研究会和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研究会要引领广大会员深入学习研究,大力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设置、教学推进,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推动形成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地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深入研究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中国法治实践提出地新命题、新思想、新范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地创新发展。

三是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大批复合型、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是国家法治实践的迫切需要。要深入推进法学二级学科、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地交叉融合。创新人才组织模式和科研管理模式,积极推动跨学科人才汇集和交叉学科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交叉学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法学新文科教育的有效模式。要深刻认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大意义,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布局研究,建立健全以实践为导向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跨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四是加强研究会思想和组织建设。本次年会将选举产生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班子,希望研究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加强研究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加强与各部门法专业研究会和有关机构的联合与合作,跨学科、跨院系、跨机构协同攻关,多出高水平、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地建言资政,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服务法治实践。

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相信在新一届常务理事会带领下,法学教育研究会一定能够团结引领广大会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地繁荣发展法学教育事业,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张文显会长

张文显会长在会议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教育部高教司、社科司、研究生教育司的指导下,在法学教育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向在换届中不再担任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表示真诚感谢和崇高敬意,向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负责人表示热烈祝贺,并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特别是王其江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依规依章程推进各方面工作,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本次论坛主题,张文显会长发表了“建党百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经验”的演讲。他说,建党百年,新中国72年,改革开放43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9年,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反思、提炼,党和人民积累和创造了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使中国法学教育跻身于世界法学教育的大国、强国之列,主要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十个坚持:

第一,坚持法学教育在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和作用。无论从人才保障、理论支撑,还是坚定道路、行稳致远等等方面看,法学教育都发挥着法治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做出的科学论断,对法学教育作出了最准确的定位,最科学的定位。

第二,坚持党对法学教育的全面领导,包括政治上、思想上、政策上、法律上、体制上的领导在内,确保法学教育正确的政治方向,也就是确保中国法学教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推进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

第三,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德法兼修的法学教育理念,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四,坚持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面向人类法治文明,面向法治强国未来远景,以这三个面向为导向,为中华法治文明的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法学教育应有的贡献。

第五,坚持法学教育的政法传统。法学教育是政治性很强的专业教育,也是专业性很强的政治教育,政治性、法律性是融为一体的。国家学说和法治理论是不分彼此的。这是我们法学教育的政法传统。

第六,坚持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第一阵地的定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给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个定位。实行本硕博一体化、多元化,以法学本科教育为起点和基础,实行多元化、多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实行法学的素质教育、基本教育、特色教育、拓展教育有机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七,坚持大法学观念,推进法学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全民教育的有机结合,建设科学、先进、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第八,坚持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机衔接,相辅相成;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第九,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推进国内法教育、国际法教育、国别法教育相结合,提升中国法治的国际竞争力,更好的以法治的方式和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幸福。

第十,坚持以改革开放作为法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必由之路,在改革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

张文显说,以上这些只是一个初步思考,还需进一步系统的总结和提炼。

本次会议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法学教育成果奖获奖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雳教授,优秀教务工作者参评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学秘书陈丽清分别以“中国共产党百年与中国法学教育回顾”、“新中国法学教育的演进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使命”、“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学教育改革的三个面向”、“新发展时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担当育人使命、提供一流服务”为题分别进行了主题报告。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先后主持了主题报告。

在接下来的分论坛和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模拟法庭教学专业委员会会议上,与会专家分别就“建党百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学教育”、“法学教育课程思政与实践教育的衔接”、“中外法学教育比较与法学研究生教育评价”、“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人才培养”、“法学教育中的教务队伍建设与经验分享”、“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中国诊所法律教育”、“模拟法庭实践与创新”等议题热烈讨论。

本次会议还公布了第七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过奖名单,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代表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主次了本次会议闭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王新清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

附: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

(以中国法学会公布为准)

会长: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会长: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副会长(20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邓   云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

何志鹏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刘仁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

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潘剑锋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单文华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宋方青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孙晓勇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汪   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

王   健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

王新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王志强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叶   青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

周叶中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

卓泽渊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育长、教授


秘书长: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教授


常务理事(71人)

曹险峰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车   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程   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程雁雷    安徽大学副校长、教授

初北平    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教授

董茂云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杜   宇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方   乐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院长、教授

方新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院长、教授

冯    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付士成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高    巍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郭    雳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

哈书菊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何荣功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胡    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怀效锋   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

黄    辉   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霍政欣   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教授

蒋悟真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蒋新苗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冷传莉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大勇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 处长、教授

李    军   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李寿平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    燕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长、教授

李玉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玉基   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

梁迎修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林   维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教授

刘晓林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银良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鲁    篱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吕    涛   山东政法学院校长、教授

马跃进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梅夏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孟利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孟庆瑜   河北大学副校长、教授

苗连营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聂    鑫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欧爱民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欧阳本祺  东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

屈茂辉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桑本谦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宋    杰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院长、教授

宋晓燕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孙昊亮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唐  波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汪海燕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

汪习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王保民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

王    琦   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授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教授

许中缘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杨德敏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杨    松   辽宁大学副校长、教授

叶金强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应培礼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教授

张建文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主任、教授

张    亮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志铭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郑少华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教授

周长军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周子良   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义坤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

左卫民   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理事(236人,因篇幅有限,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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