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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谭: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读古文 2020-09-16

当怒火欲水正腾沸处,明明知得,又明明犯着。知时是谁,犯的又是谁?此处能猛然转念,邪魔便为真君矣。


【译文】 当怒火上升欲念翻滚时,虽然他自己也明知这是不对的,可是他却眼睁睁看着不加控制。知道这种道理的是谁呢?犯的又是谁呢?假如当此紧要关头能够突然改变观念,那么邪魔恶鬼也就会变成慈祥命运的主宰了。


【注解】 邪魔:邪恶的魔鬼,实指欲念,魔是梵语“魔罗”的简称。 真君:指主宰万物的上帝。


【评语】 生活中,很多人喜欢给自己大书一个“忍”或“制怒”的座右铭,这说明人们都能意识到“怒火欲水”之害,但又很难一下子控制得了。要把人这种本能情感逐步理智化,是需要一个修省过程的,要逐步以自己的毅力把这种怒气和欲望控制住,才可能使一切邪魔都成为人的精神俘虏,使自己转而变得轻松愉快。“锄地须锄草,烦恼即菩提”,其实世间根本没有所谓魔鬼,自己内心的邪念才是魔鬼。世间也根本没有上帝,内心的一颗良知就是上帝。 怒火欲水本是一念之间的事,修养好了,一念之间可以使自己变得高雅;杂念多了,便逐渐庸俗,以至养成许多恶习,烦恼就越发多了。




非分收获,陷溺根源


非分之福,无故之获,非造物之钓耳,即人世之机阱。此处着眼不高,鲜不堕彼术中矣。


【译文】 不是自己份内应享受的幸福,无缘无故得到意外之财,即使不是上天故意来诱惑你的钓饵,也必然是人间歹徒来诈骗你的机关陷阱。为人处世如不在这些地方睁大眼睛,是很难逃过歹徒诈术圈套的。


【注解】 造物:谓天,自然。语出《庄子大宗师》篇:“伟大造物者。” 术中,计略之中,《史记张仪传》:“此在吾术中不悟。”



【评语】 为人处世应有些固定的原则,表现出自己的道德水准。过分之想不可有,不义之财不可要,非我之物不动心。能坚持这三条,在财与钱这一关是足以把持住自己的。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欲祸之,必先福之”, 所有这些都说明了“非分之收获,陷溺之根源”。诈骗者所以能诈得人钱财, 就是利用人们贪图非分之财的弱点,这跟鸟鱼贪图意外食物而上钩完全相同。小人欲有所图便从物欲上先满足你。有些人往往利令智昏,糊里糊涂就把歹徒的钩饵吞下,往往便身败名裂。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想清名于世,安然于世,必须做到非我之财不要,明白“非分收获,陷溺根源”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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