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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实施意见出台(附详细解读)

教育时报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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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六部门出台的

《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


是国家层面颁布的

第一个

专门针对

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

规范性文件


《实施意见》的提出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将有力促进校外线上培训

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接下来

就随时报君一起

听听权威解读吧!


//     背后的“故事”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增加了学生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甚至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这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在对规范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发展进行全面部署的同时,也对做好线上教育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


这些问题

不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加重了

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人民群众反应强烈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    总体思路    //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又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战略对新兴业态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通过规范更好地促进其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来讲要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育人为本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校外线上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助力学生的成长发展。




2.坚持依法规范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予以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协同治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4.坚持改革创新


立足信息化时代大背景,吸收借鉴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管理经验,“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规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实施意见》提出

两个阶段工作目标和三个方面措施

欲知详情

请点击下方链接查阅


 速递!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备案审查制度

明确备案审查重点

主要对

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

三方面情况进行备案


明确备案审查流程

具体的备案流程是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

等级测评报告后

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具体备案细则由各省(区、市)制订


明确备案变更流程

备案内容产生变更时

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依据备案要求

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查

   排查整改   

排查要求

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明确排查重点

对备案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的规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底线要求。在培训内容方面,要求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在培训时长方面,要求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在培训人员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在信息安全方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在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降低群众消费风险。


限期整改

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健全监管机制

包括

强化综合治理

建立黑白名单

加强行业自律

三方面内容


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地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明确教育、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建立黑白名单实现动态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倡导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强化问责考核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组织实施要求,确保工作目标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



 详细解读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进行了部署。


《实施意见》引发广泛关注,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总体思路、主要举措是什么?如何理解审查备案、排查整改、日常监管等政策设计?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规范线上培训涉及很多环节,其相关的流程和要求是?


提交材料

2019年10月31日前,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向住所地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开展排查

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开展相应的自查。


进行整改

2020年6月底前,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建立备案审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逐步实现监管的常态化。


规范线上培训活动日常监管很重要,监管的重点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日常监管重点主要针对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5个方面做出了规定,既指明了方向,又明确了底线要求,努力实现培训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合格、信息安全、经营规范。


培训内容方面

要求传播正确价值观,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培训时长方面

要求培训机构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注重保护学生的视力;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保障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


培训人员方面

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保障培训质量。


信息安全方面

要求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三项安全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规范经营方面

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降低群众消费风险,保护群众利益。


据了解,校外线下培训的准入实行县级审批、先证后照,取得办学许可是前置条件。目前《实施意见》对校外线上培训采用备案审查制度,对线上线下培训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方式是如何考虑的?


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的不同特点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开展校外线下培训需要经过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


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与线下培训机构的审批制度不同,这主要考虑了线上培训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点,由县级审批改为省级备案,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监管层级,一方面是考虑到省级审查力量较强,能够保障审查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信息透明度。


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是“互联网+监管”的有益尝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互联网监管方式的要求,也可以为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


如何将《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各项规范性要求落到实处?“互联网+监管”体现在哪些方面? 


根据互联网和线上培训的特点,“用互联网的方法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是各项规范性要求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


建平台

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省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建机制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在平台上及时公布培训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动态监管。


存信息

要求培训机构将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用户行为日志留存1年以上,保障监管有据可查。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办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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