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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招百万只是开始……
激活改革发展新动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发展机遇,主动应对挑战,把高职扩招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动力,推动管理水平、学生综合素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职职工及应(往)届毕业生等高职扩招生源(以下简称扩招生源)教育教学,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坚持宽进严出,严把毕业关口。
以学情分析为基础,以培养方案为关键,以教师主导为重点,以管理创新为突破,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确保“教好”“学好”“管好”,实现高质量就业。
系统开展学情分析
各高职院校要充分考虑不同生源在成长背景、从业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愿景等方面的差异性,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对学生学业水平、技术技能基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习目的和心理预期等深入调研,开展有关测评,形成学情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培养策略,充分挖掘扩招生源特长潜质,实施扬长教育,同时补齐短板。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职院校的指导,及时收集汇总,掌握高职院校学情,形成本区域学情分析报告,为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结合扩招生源的经历特点,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立足实际开设有关选修课程,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
统筹推进针对各类生源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职业素养养成和技术技能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悉心关注扩招生源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做好引导和服务。
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各高职院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依据学情分析报告,结合实际,分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考核方式和毕业要求等,统筹配置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程序审定通过后发布执行,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
与企业及其他院校合作培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审定。
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
要针对扩招后教育教学新要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完善省级、地(市)级、校级教师培训体系,打造能够胜任面向不同生源实施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队伍。
推动教师转变观念、创新模式、改革方法与手段,增强适应和解决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的能力。
支持团队针对高职扩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研究解决教学组织运行、课程结构内容、学生管理与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扩招生源对教学内容、培养方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
要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对非应届毕业生尤其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应尽量单独编班或实施分层教学。
指导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
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
鼓励高职院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指导高职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为各类生源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提供便利。
有关高职院校应研究制订认定、转换规则和实施办法,经学校党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布实施,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不得随意把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企业工作内容、时间等折算抵扣学时学分。
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高职院校适应生源、教学组织形式、资源利用方式的新变化,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要会同省级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加强退役军人生源的协同培养。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政治素质、意志品质、能力作风等优势,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军训等工作。
在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基础上,针对不同生源特点,灵活多样开展实践教学,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校企共同制订实习方案,创新实习管理方式,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
各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培养需要,针对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实行多元评价。
结合课程特点和实际条件组织实施竞赛活动、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好各类生源学生的学习状态数据采集,根据反馈实时诊断、及时改进。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教育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教学实施等情况,特别是对课堂教育教学过程开展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并纳入有关考核评价。
支持高职院校在教学场所、实训基地等方面做好条件保障,利用好晚间、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提高教室、实训设施设备等资源使用效率。组织设立教改专项,加强教研科研课题研究,促进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模式。
来源:教育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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