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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增输入性非确诊病例,是否会影响刚刚的降级?

教育时报 2022-10-0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大河报 Author 大河客户端


疫情通报



3月18日,一条关于菲律宾1名返焦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消息在焦作市传播较广,为回应市民关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3月18日上午,郑州转来我市1例境外返焦无症状感染者,董某,男,34岁,焦作某大学教师(停薪留职),2019年8月入读菲律宾某大学,2020年3月7日学校停课,于3月16日(17:30~20:20)乘坐菲律宾—广州CZ398航班 34 H座位入境,在广州接受首次核酸检测;于3月17日(09:30~12:00)乘坐广州—郑州CZ3390航班45C座位到达郑州,在郑州机场被通知首次核酸检测阳性,由郑州120从郑州机场接送至郑州市人民医院,经第二次核酸检测仍为阳性。3月18日12:25经郑州市人民医院救护车转送至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病区接受治疗。目前,董某体温正常(36.8℃),自述咽干,无其它症状。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标准,董某属无症状感染者,尚不能认定为确诊病例,其入住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后,院方已立即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隔离治疗干预,使其不发展为确诊病例


董某返程途中均佩戴口罩,入郑后即被隔离,经郑州市人民医院救护车转送至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途中也严格落实了隔离措施,目前,已对其从广州返回郑州途中的2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集中隔离,均没有造成社会传播的风险。请广大群众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目前境外疫情呈蔓延趋势,境外来焦人员不断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市民切勿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慎出行、不聚集、一米以上距离的良好习惯。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新增这例输入性非确诊病例

一下子又把人们的心

提到了嗓子眼儿

这会不会影响全省的疫情防控

会不会影响居民生活、学生开学

因为,就在昨天

我省刚刚把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Ⅱ级








3月18日晚,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明确自3月19日0时起,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
















还记得大年初一启动的Ⅰ级响应吗


河南省何时启动的Ⅰ级响应还记得吗?1月25日,针对我省当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1月25日,也是农历的大年初一。从启动至今,河南Ⅰ级响应时间持续54天。全省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取得了显著成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石通报,省卫健委分析研判我省疫情形势:截至3月16日24时,全省本地确诊病例19天“零新增”,住院治疗患者全部治愈出院;疑似病例18天“零新增”。目前郑州市有1例境外输入病例外,全省确诊病例“清零”,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意味着啥?


河南省下调应急响应的通知发布后,部分网友留言:“Ⅱ级是不是意味着没有那么严重了”“Ⅰ级响应、Ⅱ级响应区别是啥?”

对此,《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明确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而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也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据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需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急指挥等需及时向国务院和卫生部报告工作情况。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I级响应下,将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而下调应急响应等级则意味着该地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形势好转。省级政府可实行对本行政区的更多事项的决定权。

不过,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放松警惕,聚堆儿撒欢儿了。此前,钟南山院士就针对部分省份下调级别做出提醒:防控的级别要下降,防控的意识要保持,仍要高度警惕新冠肺炎对人的传染性。

需要提醒大家,应急级别下调,只是阶段性变化,应急响应仍然没有结束。应急响应结束,需等事件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结束的程序: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省应急委或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省应急委、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做出终止总体或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撤销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多个省份已调低应急响应级别


疫情初期,全国各地省份均启动应急响应,目前,其他省份是否也调整了应急响应等级?

2月1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2月21日,甘肃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

据人民日报报道,截至3月4日19时,山西、广东、江苏、新疆、四川、宁夏、浙江、黑龙江等8省份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内蒙古、青海、海南、陕西等9省份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Ⅲ级。同时还有4省根据省内区域不同的风险程度,分区分级地进行精准防控。



那么,应急响应级别都意味着什么?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 ( 市、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 ( 市、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 ( 市、区 ) ( 不含省直管县 ( 市、区 ) ,下同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 ( 市、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风险依然存在

防控不可松懈


来源:焦作日报、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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