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靠谱吗?一起来看“名师”的翻车前后……
近年来
除了学校教育
越来越多的在线教育平台
不断涌现
它们之间的竞争
相当激烈
↓↓↓
明星,成为不少在线教育机构的“活招牌”
在此背景下
也有人发出质疑——
在线教育靠谱吗?
得到的答案褒贬不一
近日
“我的数学课是英语老师教的”
这样的在线教育平台宣传
有了现实版演绎
令人哭笑不得
↓↓↓
近日,有网友发现,某在线教育平台的广告视频中,出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名师,她自称“做了一辈子小学数学老师”。然而,在另一家教育机构的视频中,她又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教了40年英语的老师”。
网友截图
视频中,这位“名师”的造型一样,口吻一致,所说的内容也大同小异,只是在科目名称上,把数学换成了英语。
既是数学老师
又是英语老师
还都是——
“一教教了40年”
“教了一辈子”
……
众网友直呼——
让人大开眼界
更魔幻的是
几家知名在线教育平台的宣传视频中
都出现了她的身影
这引得网友调侃——
“分身有术”
同时受到四大平台青睐,肯定是人才
史上最牛的老师出现
现在问题来了
这人是“虚假名师”?
还是“实力演员”?
媒体人姚羽
对此有话说
↓↓↓
在我看来
她的角色
更接近于“卖课主播”
干的是
以“资深教师”名义
催人买课的活儿
就在前几天,有媒体报道了直播带货中的浮夸表演套路:下跪、吵架、推搡、撕合同……以至于出现了“吐血直播卖钻石,非洲酋长都气哭了”的恶搞一幕。
而此事中,这位“卖课主播”表演得也挺“敬业”。如果不是被有心人发现,没准很多观众真的会“入戏”,进而心甘情愿掏腰包。
那么
在线教育机构
请“假名师”来站台
合适吗?
答案是否定的
这是对家长跟孩子的欺骗
这倒不是说
平台请“名师”来代言的模式有问题
自去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人们的生活、学习、消费习惯纷纷从线下转到线上,在线教育迎来了“历史机遇期”,发展势头凶猛,各平台的宣传造势也愈加猛烈。为了拉新引流,这些平台推出各种花式广告,还不断进行翻新。
一人为多个平台代言,亦非偶然——这些平台太需要“名师”帮着站台荐课了,至于所谓的“名师”是不是真的,恐怕不是他们考量的首位要素。
从法律层面讲,广告中搞“角色扮演”,或许没问题,但专门扮演“名师”,却可能踩了雷——
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利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进行推荐、证明。在此事中,邀请这位“名师”做“推荐”,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就值得追问。
所以
从情理上讲
这也是——
骗了家长、坑了平台
在线教育要吸引家长,“名师牌”不是不可以打,但得来真的。找演员扮演“资深名师”,向父母贩卖焦虑,继而借此卖课,除了让人感慨“套路太深”外,还会让人怀疑这类广告的真实性。
看到此处
大家是否又想起了“神医老太”
3年变换9个身份事情呢?
而今
“神医老太”跟“最强名师”
双双翻车
这也告诉我们——
此类乱象
用法律的“戒尺”加以治理和规范
对在线教育发展进行有序引导
显然很有必要
那么
当我们的家长在选择在线教育机构时
遇上困难怎么办?
时报君搜集了一些内容
仅供参考
↓↓↓
1.对于在线教育平台提供师资资料,有具体规定吗?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
消费者选择在线教育,看重的不仅是品牌,更要看重它的师资力量。消费者有知情权,了解从教人员的资历、教学情况等。
2.如果信息不全或者模棱两可,平台方有责任吗?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平台有责任,应该履行告知的义务。
3.某些平台广告的宣传形式有没有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邱宝昌:明显违反了广告法关于教育培训广告的规定——不得用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利用受益者包括一些专业人士来证明,也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4.如果消费者买课后,发现质量并不高,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芦云:如果消费者买完课程后,发现并没有按照合同去履行,可以截取相关的视频跟教育机构协商。如果教育机构不能按照当时的约定提供服务,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5.对于网络教育平台课程的选择,有哪些建议?
邱宝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会比较困难。在选择教育平台时,应选择比较有实力的、有师资力量保障的网校;还要签订协议。
在线教育如何良好发展?
近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教授
发表了关于在线教育的署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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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需要以人为本
而非以资为本
□储朝晖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资本漩涡下的在线教育资本大规模介入引发哪些问题?》为题,刊文直指在线教育行业问题。疫情、长假、家长焦虑、资本寻求高回报机会等多重因素汇聚在一起,使得在线教育,尤其是在线教育机构迅速获得大量投资。
由于超过常态的资金投入,不少人发现原来总被时尚商品占据的广告区位和时段现在已经被在线教育机构替代,这是容易被看到变化的一面;而另一面不容易被发现的,是在线教育和培训机构本身的质性与特征在发生变化。
原来靠课程产品销售获得回报的机构,无法与靠大量融资获得回报的机构在同一个市场中竞争,于是越来越多的在线教育机构也被挤压着寻求投资。当越来越多的在线教育机构都有这种需求,或这种需求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在线教育机构的性质不得不发生变化:教育性越来越弱,资本性越来越强。
深入分析近期在线培训机构因资金原因而难以继续运营的案例不难发现,如果不把企业从培训机构转换成融资的平台,则或许不会出现如此重大的问题。过度融资的在线教育机构不得不先考虑资金的保值和增值,考虑运营过程中的盈利,教育与培训的内容、质量在心中的分量则变得越来越轻。
由此,在线教育的定位与运行原则终将发生改变。教育角度需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
从家长和学生角度看,用不用在线教育,用多少在线教育,如何用在线教育,要根据孩子的成长发展是否需要、是否合适和对孩子是否有利来决定;对于在线教育机构而言,需要守住自己的课程与教育产品的品质底线,在课程安排与组合、课程开设方式等方面都需要首先考虑儿童,甚至需要遵守儿童健康成长第一原则。
但是在过度的资本压力下,一些在线教育机构即便原来也做得不错,声誉较好,也会在自己与其他相同类型的机构竞争的运行中改变方略,放弃原则,从以人为本渐渐向以资为本倾斜,最终走上不归路。
了解这样的发展变化过程后,在线教育机构就必须在融资面前冷静些,基于自身的体量与业务量,评估自身真实的资金需求量——融进多少的资金对于自身而言是风险可控的,是能够坚守自己的教育品质的,是能够确保在教学过程中对学员守住以人为本的底线而不至于倾斜到以资为本的状态。
家长和学员同样可以以此标准来观察自己即将购买的课程服务者的状况,尤其是对那些已经在使用课程教学服务的用户,完全可以通过对服务方的细节、收费方式、运作状况观察到他们将资本与人放在心中的什么位置。
最为典型的,是那些过度促销、打折、优惠的在线教育机构事实上已经在抬高资本的位置,家长需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多少和购买哪一家的服务。同样,相关的管理部门同样应该以在线教育机构是以人为本还是以资为本采取不同的方式与措施加以管理。
以人为本就要遵循教育的目的和原则,在这个前提下去使用在线方式,不在违背教育规律的前提下使用在线教育,或是把在线的效能过于夸大,或是为了占据市场采用超越学生生理与智能极限的方式使用在线教育,以牺牲老师和学生的感受体验的方式施行在线教育。可以通过在线教育机构的资金流向特点对其风险和是否以人为本加以判定。
从长远的发展看,在线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更多的教育人而非投资人,投资人必须变为教育者才能在长远的时间里做好在线教育;投资人在在线教育方面或是匆匆过客,或甘于为教育人服务。过于以资为本,必然淡化自身的教育特性;离开或违背以人为本,包括在线教育机构在内的任何一家教育机构度不会走得长远。
来源:新京报、央广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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