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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遴选开始
4月13日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遴选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的通知》
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
做出详细要求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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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实训基地场所及设施设备,丰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场所,持续提升普通高中学科建设水平,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学生学科素养培养,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高等学校遴选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
二、申报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内,适合高中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省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中心、实训基地或实训中心,主要包括文科综合类(如经济管理类、法学类、传媒类等)、理科综合类(如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等)、医药学类、艺术类、土建类、交通运输类、劳动类等类别。
三、申报条件
各高等学校申报的省级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坚持公益性、体验性、安全性、示范性原则,注重高中生学科素养培养,具备承接高中生实践活动能力,开辟有面向高中生的实践专区,已开发符合高中生发展实践的课程和活动内容,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高中生发展实践教育工作,按照适当比例配有指导高中生发展实践的专业教师或技师,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规范。详细申报条件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1.每所高校可择优推荐1-2个类别的基地项目,获得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不受指标限制。
2.省属高等学校根据基本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并将申报报告(4000字以内)、《申报表》(见附件2)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3.省辖市高校根据基本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并提交申报报告(4000字以内)、《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省辖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评估,经评估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所在市教育局签具推荐意见,汇总上报至省教育厅。
河南省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
申报基本条件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申报的省级学生发展实践基地,坚持公益性、体验性、安全性、示范性原则,注重高中生学科素养培养,应同时具备以下7项条件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1.基础条件。申报的学生发展实践基地须是已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中心、实训基地或实训中心,具备承接高中生实践活动的能力。(提供基地基本情况材料、认定文件及基地场景视频材料)
2.课程设置。结合资源特点,已开发符合高中生发展实践的课程和活动内容;课程要素齐全,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提供课程文本)
3.实践专区。开辟有面向高中生的实践专区,能同时接待50名以上学生,配置有适合高中生使用、与开设课程相匹配、满足接待能力的实践工具和器材。(提供实践专区相关情况及工具、器材清单)
4.师资配备。按照适当比例配有指导高中生发展实践的专业教师或技师,参与指导的专业教师或技师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专业教师、技师花名册)
5.开放时间。公开开放时间和联系方式,能够保障全年对高中生开放,不含节假日及寒暑假。(提供预约机制办法,包括预约的方式、时间)
6.安全保障。对场所是否适合向高中生开放进行安全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符合实践场所安全基本要求,并有针对高中生群体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护措施,有应急预案;无辐射、危化品等安全隐患;工具使用、设备操作有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配置有足量的防护用品;场所内及通道有安全监控设施并运行良好,近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安全评估报告等)
7.管理服务。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高中生发展实践教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现场管理规范;信息更新及时,查询便捷。(提供管理服务有关制度及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名录)
点击下方查看或下载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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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