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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海建|康有为与“弭兵会” ——兼论翁同龢荐康有为说

茅海建 清史研究杂志
2024-09-13


作者简介

茅海建,澳门大学历史系讲座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

原文载于《清史研究》2022年6期,注释从略。

一、问题的提出

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1897年12月12日),兵科给事中高燮曾上奏了一折两片。其第二片是“请令康有为相机入西洋弭兵会片”,称言:

臣闻西洋有弭兵会,聚集之所,在瑞士国。其大旨以排难解纷、修好息民为务,各国王公大臣及文士卓有声望者,皆准入会,如两国因事争论,未经开战之先,可请会中人公断调处,立意甚善。臣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学问淹长,才气豪迈,熟谙西法,具有肝胆,若令相机入弭兵会中,遇事维持,于将来中外交涉为难处,不无裨益。可否特予召对,观其所长,饬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厚给资斧,以游历为名,照会各国使臣,用示郑重。见在时事艰难……所谓请自隗始者,不必待其自荐也。

高燮曾此片提出:一、光绪帝召见康有为;二、总理衙门“厚给资斧”,并照会各国;三、康有为参加“弭兵会”的名义是“游历”。对此,光绪帝当日发下给总理衙门的交片谕旨:
本日给事中高燮曾奏请令主事康有为相机入西洋弭兵会等语,军机大臣面奉谕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酌核办理。钦此。相应传知贵衙门钦遵可也。
清朝此时正处于严重的边疆危机之中。一个月前,十月二十日,德国借口曹州教案,派军舰占领了胶州湾。清朝没有军事能力进行抵抗,希望能政治解决,但在外交谈判中一败再败。俄国、英国、法国因此张开了大口,向清朝索要“利益”。高燮曾此时提议派“熟谙西法”的康有为参加“瑞士国”的“弭兵会”,行“调处”“维持”诸活动,争取国际同情甚至国际干预(“公断调处”),也不失为清朝政府在绝境之中自我挽救的一策。

以后来的历史进程来看,高燮曾此片未被采纳,康有为没有去“瑞士国”出席“弭兵会”;但是,总理衙门诸大臣却因此而约见了康有为,康因此而大谈其改革设想。此案的最终结果是,总理衙门代奏了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等上书(条陈)和《俄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考》等著作,引出了光绪帝的关注。也就是说,康有为只是工部候补主事之微官,即便在京城中高声呼喊,也不获云天之回响;他又是如何进入到戊戌变法政治舞台的中心?从历史的结局来看,高燮曾此片起到了戏剧性的作用,使康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对戊戌变法起到了催生的作用。正因为此事的重要性,我以为,其中的诸多细节还需要进一步厘清,做进一步探讨。

本文由此而作,旨在探讨:一、高燮曾所言“弭兵会”的情况及性质;二、康有为一派对“弭兵会”的想象与设计;三、高燮曾荐康有为参加“弭兵会”的背景;四、总理衙门处理此案的结果与康有为步入政坛的独特进程;五、观察和分析翁同龢此一时期的具体表现,重新解释翁同龢荐康有为之谜案。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关键材料上获得王元崇、刘本森的帮助,在此志谢;本文初稿完成后,又读到田涛的论文《晚清知识界的弭兵说》,核实了若干论据,亦在此志谢。

还需说明的是,本文引用的资料较多,为防止过多转换发生错误,为阅读之方便,故用中国传统纪年,并在必要处夹注公元。


二、李提摩太等人的宣传


高燮曾附片中所言“弭兵会”,介绍的文字极为简单:“西洋有弭兵会,聚集之所,在瑞士国。”王元崇的研究说明,这是光绪十八年(1892)成立的Permanent International Peace Bureau(法文:Bureau International Permanent de la Paix),直译为“国际永久和平局”。

近代欧洲长期处于战争状态。拿破仑战争(1803—1815)持续时间长,参战国家多,造成的破坏也极大。一些有识之士因此而倡导和平主义,成立了多个非官方的和平组织。随着欧洲等地的战争不断发生,以及欧美各国陆续走向帝国主义全球扩张的道路,反战的和平组织也越来越国际化。“国际永久和平局”就是其中的一个。就该组织的历史而言,最初是英国的私人组织。光绪十五年,Universal Peace Congress(法文:Congrès universel de la paix,直译“世界和平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光绪十六年第二次会议在伦敦召开;光绪十七年第三次会议在罗马召开。在第三次会议时,与会者成立了新的机构,即Permanent International Peace Bureau,设在“永久中立国”瑞士的伯恩(Bern);第一届委员会(council)于光绪十八年闰六月(1892年8月)选举产生。该组织能进入中国人的视野,是缘于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等人的宣传。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李提摩太、蔡尔康在《万国公报》上发表《弭兵会(又名万国太平大会)记》,叙述欧战之烈,兵费之高,死伤之多,“救世之士”由此进行和平调处等活动,称言:

……查数十年前,有某某著名各教士见各国整军经武,惟日孜孜,因设法创立一弭兵会,遍劝各国若君若大臣遇有与他国违言之处,宜先请局外之国剖决是非,不必遽以兵戈从事。……查此会之兴,始于英之教士,今则不但为英国私会,且成为万国弭兵会。会中人每年订期会议一次,共商弭兵善策。计第一次会于法国巴黎都城,第二次会于英国伦敦都城,均未有达官赴会。去年第三次会于意大利国之罗马都城,竟有十七国之大僚先后来会,于是更成为万国官弭兵会。……今年之会,订期本月,共聚于瑞士国,其预筹共商者,计有十二事。一、推广本会,名曰欧洲一统太平会。一、核定太平会中应得之权势。一、欲取五洲各国形胜要害之地,作为公共基业,不令一人独自踞守。一、申明一二年前在美国所议太平会之章程。一、一统太平会应请弭兵会中人查开各国国事清单,以资稽考。以上皆十二事中之尤要者。

三次大会的时间,与“世界和平大会”相同;“订期本月,共聚于瑞士国”,而该文末记日期为“时光绪十有八年闰六月,即西历一千八百九十二年八月”,与“国际永久和平局”的第一届委员会成立时间相同,由此可知李提摩太、蔡尔康此处介绍者,即是“国际永久和平局”。而这个非政府组织,至今仍然存在,只是没有什么影响力了。李提摩太、蔡尔康将Bureau译成“官弭兵会”(后收入《中东战纪本末》时,再改译为“弭兵官会”),这也容易使清朝士大夫发生误解。欧美各国官员或议员出席各种和平组织的会议,不代表该组织是官方组织。该组织“预筹共商”之事,只是政策设计,对各国政府并无相应的约束力。该文谈到光绪十七年第三次罗马大会时,又称言:

按,是年有疑难大事四端,几致失和者八国。一、南美洲之巴西国与银国争边地,将兴兵矣,两国乃遵弭兵会之议,公请美国之君剖断。一、法国与和兰国互争南美洲之属地,亦遵弭兵会之议,公请俄皇剖断。一、葡萄牙国与英国互夺阿非利加洲滨海之地,则请瑞士国之深于学问、明于公法而又著名公正之律师三人,秉公剖断。一、英、美两国民人在卑令海峡捕鱼,亦几成不解之仇。英乃亦遵弭兵会之议,请坎拿荅地方之议院人员及某书院大山长,美则请本国二山长,各付以全权,俟四人所议若何,即作为定论。凡此四事,皆在去年,皆几出于战而卒免于战,是即弭兵会之明效大验也。

以上“疑难大事四端”,处理方式各异,但与罗马的“世界和平大会”以及后来在瑞士成立的“国际永久和平局”并无直接关系。《万国公报》是由英、美基督教传教士出版机构——上海广学会发行的刊物,以传播基督教教义为宗旨;和平主义是符合基督教教义的,是一种有益无害的思想,李提摩太、蔡尔康刻意宣传推广之。他们在此处圆滑地说明各种国际和平组织的宣传对“四端”的和平解决有着相对的影响力,读者若不知当时的国际形势与“四端”的背景,很容易发生误读,以为该“万国官弭兵会”真能解决问题。李提摩太为影响中国士大夫,著文喜欢引用中国经典,并要求蔡尔康使用“典雅”的中文。因此,该文起首便言:
在昔春秋之际,晋楚交争,诘尔戎兵,无岁蔑有。生民凃炭,小国苦之。宋向戌善于晋赵武,又善于楚屈建,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武……以周灵王二十六年,为会于宋。此为千古言弭兵者之滥觞……伏读高宗纯皇帝《御批通鉴辑览》云:春秋至鲁襄末,列国之困于兵甚矣,合晋楚之成,藉以稍缓生民之凃炭。故盟宋以后,兵虽末(未)能尽弭,而中国无大侵伐者几十年,不可不谓之小有功。《穀梁》以为晋赵武、楚屈建之力,而不知亦向戌之力也。后儒乃以二伯为戌罪,可谓虐古。大哉王言!
蔡尔康在该文中用了中国经典中“弭兵”一词,又以宋国大夫向戌调解晋、楚于公元前546年(鲁襄公二十七年)联14国在宋国会盟为“弭兵”的首例,再以乾隆帝的对弭兵之功、向戌之劳的评论作为结论。这样的说法虽有利于清朝士大夫对西方和平运动的“理解”,同时也造成了“误解”,以为西方的“弭兵会”有如春秋后期宋国大夫向戌一般的事业,即由一国官员出面联络他国官员进行调解与会盟。

光绪二十年正月,美国传教士林乐知(Andrew Young John William Allen,1836—1907)、蔡尔康在《万国公报》上发表《地球弭兵会续记》,谈到了“法俄两国之合纵定”(俄法同盟)、“德奥意三国之连横成”(三国同盟);谈到了荷兰、比利时、瑞士、丹麦欲推英国为盟主,另结同盟。在此背景下,“美国缙绅培鸽献策”,在美国大报上刊文:

今欧洲当危急之秋,我美国民主宜执牛耳,而请命于诸国,各简大臣,会议天下太平之良策。议既定,即创立天下太平总局,诸国又各简一二舍力尚德之大臣,分掌局事。日后诸国有交涉机务,为出使大臣等所不能定者,申请总局,秉公核断,无任弃好寻仇。
林乐知、蔡尔康对此评论道:“此论与弭兵会之本意相符,惟指请美邦为主,则尚未经人道及者也。”此处“美国民主”指美国总统;此处“培鸽”,待考。他虽是有志人士,但他的“献策”未被采纳。林乐知、蔡尔康该文称法国前总理“罗礼西门”(JulesFrançoisSimon,1814—1896,今译“朱尔·西蒙”)提议1900年巴黎世界博览会时,“遍集诸国君相,共订息兵条约”;又称英国前首相“杞辣士端”(William Ewart Gladstone,1809—1898,今译“格莱斯顿”)称赞弭兵会“尽善尽美,毫无异议”。这些退位政治家的表态,当时并无实际的结果。

光绪二十年二月(1894年3月),林乐知、蔡尔康在《万国公报》上发表《地球弭兵会议·上》,蔡尔康发表《地球弭兵会议·下》两文。前一文称言:

敢问弭兵会之所执行者何权,所恃者何事,果能使万国之遵行而无阻乎?则语之曰:弭兵会奉好生恶杀之天命,则所执者天之权也,体周流无滞之天道,则所恃者天之事也。故夫自逞其富强而欺贫弱者,自多其明圣而藐等夷者,皆天之所之不许也。天之所不许,弭兵会亦岂肯许之哉?故弭兵会之本意,更可两言以决之曰:必使地球之上,有和而无战,有通而无塞。

此处所言“天命”“天权”“天道”“天事”,用的是宗教语言,皆是至上的义理,在帝国主义时代并无实际约束力,不会出现“万国之遵行而无阻”的结果。后一文宣传俄国对清朝的疆域企图和英国对俄国的制约,说明“俄人则蚕食黑龙江滨近之沃壤,法人则鲸吞越裳氏累代之藩封,正不徒英人之占香港、取缅甸、图西藏,葡萄牙人之踞澳门,日本人之夺琉球、窥台湾”的严峻形势,称言:

今幸有弭兵一会,董其事者,类皆好生恶杀之大善士。前年大会时,歆动十七国之君及其大臣,相率与参末议。故以美利坚国之远在亚墨利驾洲,如战国之燕,秦祸虽亟,不虞戎马之骤至者,近犹有人创为宏议,欲请其民主执弭兵会之牛耳,务使欧洲诸国耀德而不观兵。我中国胜于战国宗周,不可以道里计,而诸国相戒不敢妄动者,亦有过而无不及。诚能仗义执言,毅然为弭兵会之盟主,凡万国公法之尚有缺陷者,悉为补之,而以“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之古训,剀切为诸国道。诸国虽未必尽听,然使俄人尚敢逞得步进步之计,则中国即可布告弭兵总局,请各国之公评,各国知其曲在俄,亦必能仗义执言,以报我中国。是之谓战胜于庙堂,是之谓不富而富,不强而强。至于各国之能许我入弭兵会,与我之自为计,则更有进焉者。……总之,凡天命人之所应有者无不有,天命人之所应知者无不知,以中国广土众民,足将欧洲之全境,聪明才智,久为万国之先声。吾知一二十年间,微特高出于亚细亚,直可迥超乎欧罗巴。于是,弭兵一会,西人导其先路,华人总其大成,直使德奥意之连横、俄法之合纵,尽归于太平之寰宇,而尚何俄人之足为华患,英人之足为俄敌,足为华助也哉!心太平室主人跃然而起曰:善哉议乎!殆所谓纵横十万里,而不徒上下五千年者乎?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仆不敏,将拭目而观王化之成矣。

蔡尔康所言,虚虚实实,将没有约束力的“弭兵会”(“国际永久和平局”),当作官方的组织,将美国私人的建议,当作将行的事实。他所提议的中国“毅然为弭兵会之盟主”,是由清朝政府出面?还是由李提摩太等民间人士出面?他没有直接说明,但从上下文来看,应是清朝官方的身份,并且提出了补足万国公法、宣传儒家“德”义的两项会议内容。他由此开始了思想的狂奔,想象“西人导其先锋,华人总其大成”的神奇效果。对于缺乏外部知识的儒生而言,很容易受到蔡尔康所言鼓舞,并引发出更多的“王化之成”之类的想象。

以上李提摩太、林乐知、蔡尔康四文皆发表于中日甲午战争之前,当时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力。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李提摩太在《万国公报》上发表《新政策》,在“安民之法”中再次提到弭兵会:

二曰万国太平会(亦曰弭兵会),有国有家者,各为其私,人之情也,一二国之私交,自必以威权相压,若付诸众大国之公论,则维情与理可以服人,如西国维也纳之约是已。中国应相助各国,维持大局,共保太平,始得与于公会公法之列。

此处提到了“西国维也纳之约”,似指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由梅特涅伯爵(Klemens Wenzelvon Metternich,1773—1859)主持,俄、奥、英、普各大国互相有所妥协,对战败的法国相对宽容,促成了欧洲的短暂和平。但“维也纳之约”与“万国太平会”并无直接的关系,如果没有相应的国际关系知识,很难理解李提摩太此中的用意。至于“中国应相助各国……”一句,大约只有李提摩太本人才能说得清楚,此处“始得与于公会公法之列”我根本无法解读。

1896年,上海广学会刊刻《中东战纪本末》,将李提摩太、林乐知、蔡尔康4篇“弭兵会”文章辑入第1卷;将李提摩太的《新政策》和《京师强学书局缘起》《上海强学会序》辑入第8卷。此时正值甲午战败,清朝士大夫急需外部知识,《中东战纪本末》畅销一时。《京师强学书局缘起》《上海强学会序》又是康有为此期活动的得意之笔,“弭兵会”很可能因此而在康有为一派内部传开了。

三、唐才常著文“弭兵会”

清朝士大夫著文专论“弭兵会”者,为唐才常。

唐才常(1867—1900),字伯平,拔贡生,湖南浏阳人。他曾入四川学政瞿鸿禨幕,亦曾入两湖书院。他与同乡谭嗣同为总角交,后接受了康有为的学说。光绪二十三年(1897),湖南学政江标创办《湘学报》,他任史学主笔,发表了大量文章。是年五月初一日(5月31日)至六月十一日(7月10日),他在《湘学报》第5至9号连载长文《史学第三:论各国变通政教之有无公理》。后结集编入《觉颠冥斋内言》,刊刻时改名《各国政教公理总论》,下设小标题:“国会”“教会”“弭兵会”“议院”“君主表”“民主表”“君民共主表”。唐才常的西学知识极为庞杂,许多资讯似是而非,这是当时的学术条件所限;他又将中国传统思想学术与“西学”混讲,也是当时人的通病,是不奇怪的。就他这篇长文而言,主旨是讲变法,介绍西方的政治与社会制度,称言:“欲拯其失,宜以《春秋》为体,以各国百年来史乘为用。”此即唐才常式的“中体西用观”。

唐才常的《史学第三》一文对于“弭兵会”,先设一问,自问自答。他写道:

问:“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谁能去兵?”西人之有弭兵会也。诚欤伪欤?抑迂远不切事情,非今日所宜言欤?请求其朔,洞其微,抉其理,以祛予惑。曰:此积千百年神圣之用心,而甫见端倪者也。其在《春秋》,疾火攻,疾灭国,疾始取邑。故于宋襄之仁,嘉其守礼,以谓“文王之战不过此”。盖以开国王之法治万世,而华元、向戌弭兵之说由来也。故孔子生平所恶而惧者战祸,而隐其旨于《春秋》。孟子曰:“春秋无义战”,而于民贼独夫之为太息痛恨不已。此孔教嫡派也。

唐才常将西方的“弭兵会”与孔子的反战思想混为一说,提到了“疾火攻,疾灭国,疾始取邑”,提到了宋襄公的“不鼓不成列”,提到了春秋时期华元、向戌的“弭兵”活动。他在该文中揭示中外战争的损失与危害,称言:

兵祸之奇,权力构之;权力之横,人心衅之。欲平权力,正人心,莫如因英、美已成之弭兵会推广之,以上规《春秋》太平之法。西国公法家言,古之犹太国人以赛亚,即有彼此不相攻伐之议。而荷兰儒者虎哥,思戢欧洲兵祸,乃著《平战条规》行于世,盖即《春秋》弭兵之旨。

唐才常继续将《春秋》大义与西方和平主义国际组织“英、美已成之弭兵会”混讲,将《春秋》“太平之法”“弭兵之旨”与《旧约·以赛亚书》、胡果·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混讲。“公法”是误译,美国传教士、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1916)将美国法学家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1785—1848)的《国际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译名为《万国公法》,刊刻于同治三年(1864)。然“国际法”非为“公法”,应属于“私法”,并不经过立法机构,对各国政府并无实际约束力。但“万国公法”的译名,使唐才常等一大批晚清读书人误以为是“万国”必须(或应该)遵守的“公法”。丁韪良又作《中国古世公法论略》,刊刻于光绪十年(1884)。该书以《周礼》《春秋》来附会“公法”,更加深了晚清读书人对“国际法”的误解(后将详述)。唐在该文中列举了“弭兵会”所获得的一大堆实绩,虚虚实实,竟然宣称:“数十年来,诸国遵其条规以免战祸者三十六次”!在该文的最后,唐才常又称:
英人罗柏村曰:现议两法,如能遵行,则各国自得大益。其第一法:欲令各国永立和好之约,议定各国各派两人,成一和好会,办理各国相争之案。所派入会之人,必为众所推举。第二法:欲将各国应许公法,汇成一书,已经俄京与日内瓦处成会,将其数要款酌定。又在法京巴黎与美京华盛顿,所与数国立和约内,亦将数要款订立公法,为各国所应允。无论因何肇衅,俱有定章办理,使无可疑之处;则强国弱国,俱免误起争端。韪哉此举!乃余向所谓积千百年神圣之用心而甫见端倪者也。
此处“英人罗柏村”所言,待考;即便有此事,也是其个人的建议。其提议的“和好会”,并未建立;其所称的“俄京与日内瓦成会”,我也不见相关记载。唐才常在当时被认为颇知西学、西史、西事,他对“弭兵会”的这些议论(排在“国会”“教会”之后,“议院”“君主表”“民主表”“君民共主表”之前),很容易让不了解国际时势的士子们感到欧美已有能起到实际作用的“弭兵会”之类的组织,并且在指导思想上与孔子在《春秋》中所体现的反战思想是相同相通的。


四、康有为一派的想象与设计


康有为此时已形成其“大同三世说”的学说。按照这一学说,由孔子所设计的“大同”世界是没有战争、没有国家、全球合为一体的。康有为及其门生因此经常讨论孔子的反战思想(和平主义),李提摩太等人关于“弭兵会”的宣传,也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光绪二十二年(1896),康有为在万木草堂说:“宋牼言寝兵,今欧洲有太平会,亦自宋牼开之矣。”此处所言,指《孟子·告子下》中宋牼与孟子的一段谈话:

宋牼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曰:“我将言其不利也。”

孟子因此而批责宋牼,说了一番不必言“利”而须言“仁义”的大道理.康有为将欧洲“太平会”比作“宋牼言寝兵”,亦有批责其言“利”不言“仁义”之意。光绪二十四年,康有为刊刻《孔子改制考》,在《儒攻诸子考》中有《儒攻宋钘》一节,引《孟子·告子下》中宋牼与孟子的谈话,评论道:

“宋牼”,《庄子·天下篇》作“钘”,古音通也。庄子称其“禁攻寝兵,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不舍”,与此合。近世欧洲有禁兵会,亦其比也。于《春秋》之义,疾灭国、善向戌相合,故孟子称其志也。其道浅而不谬,故孟子许之而少正之。

康有为此处再次将欧洲的“禁兵会”比作宋牼之类的行为,又称宋牼“其道浅而不谬”,但与《春秋》之义仍有“相合”之处;也就是说,康自以为掌握比宋牼“禁攻寝兵”和欧洲“禁兵会”更高一级的理念,即孟子所言“仁义”和“疾灭国、善向戌”的“《春秋》之义”(“大同三世说”),已具有“少正之”的能力。
光绪二十二年(1896),康有为大弟子梁启超通过《时务报》刊刻其《西学书目表》和《读西学书法》。梁称言:

西国公法家言,皆布衣下士,持空理以著书。讲之既久,执政者渐因用之,颇有成《春秋》而乱贼惧之意。然所据者,多罗马及近世旧案,非能悉由公理;又必彼此两国,文野(文谓文明之国,野谓野蛮之国。)之轨相近,强弱之度相等,乃能用之,否则徒为空言而已。然近数十年间,因此而免于战事者,已无虑百十事,则公法家之息兵会,与有力焉。中国与西人交涉日繁,苟明此学者渐多,则折冲尊俎,其弭患无形者,必不少也。

梁所言的“公法家”,指格劳秀斯等国际法的创立者。他认为“息兵会”是由一批“公法家”所主持(若以国际关系专家而论,大致不错),并起到了“免于战事”且数达“百十事”的实际作用(完全错误,须由政府参与)。而梁所言的“公法家”布衣著书而“成《春秋》而乱贼惧”,也是值得注意的说法。光绪二十三年,梁启超到湖南时务学堂授学。学生李炳寰初习“大同三世说”,即认为中国的勃兴可以立待,心思已想到了全球,担心不通孔孟之学的各国又何能进入“大同”之界,亦不理解拯救地球的“大同之道与大同之法”又该如何着手,起点在哪里。梁启超作批语:

……至所谓大同之道与大同之法者,五百年以内,必遍行于地球。南海先生穷思极虑,渊渊入微以思之,其条理极详,至纤至悉,大约西人今日所行者十之一二,其未行者十之八九。鄙人等侍先生数年,尚未能悉闻其说,非故秘之不告也。先生以为学者之于学也,必须穷思力索,触类旁通,自修自证,然后其所得始真。故事事皆略发其端倪,而令鄙人等熟思以对也。今鄙人与诸君言,亦如是而已,将以发心灵浚脑气,使事事皆从心得而来耳。不然,亦何必吞吐其辞乎?诸君幸勿误会此意。若欲有所凭藉,以为思索之基,则先读西人富国学之书及《佐治刍言》等,以略增见地,再将《礼运》“大道之行也”一节熟读精思,一字不放过,亦可以略得其概。至所云起点之处,则西人之息兵会等,亦其一端也。

梁宣传了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并认为“五百年以内,必遍行于地球”。他认为西人的“富国学之书”与《佐治刍言》与《礼运篇》中“大同”思想有相通之处,并将“西人之息兵会”当作“大同三世说”能通行于西方的证据,并作为“起点”。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康有为弟子刘桢麟在《知新报》上发表《〈地球六大罪案考〉总序》,所谓“六大罪案”指亚历山大(马其顿王)、秦始皇、摩哈默(先知穆罕默德)、成吉思汗、明太祖、拿破仑六人之事功。他们被称为伟人,创大国之基业,但他们使用暴力手段,杀人无数,即与“大同三世说”中所标明的“智”(升平)与“仁”(太平)恰恰相反,属于《春秋》经中“立诛意之条”。他在文中还称及“弭兵会”:

虽然,压力重则拒力生,热质凝则火山爆,君权尊则民变速。泰西诸邦,数十年来,陡生动力,民气顿开……虑战祸之害民也,则设万国太平之会以弭之。虑两国之构争也,则立凭公调处之约以和之。举千百年虐民愚民之具,一旦毅然摧陷而廓清之,而益智开化,趋高迈远,尚靡有恝焉?
刘桢麟将“万国太平之会”当作西方各国最近数十年“民气顿开”的主要表现之一,也提及“立凭公调处之约”,但该文的主旨,仍是宣传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
嗟乎!我孔子爱人之教主也,作《春秋》以改制,以君治人,以天治君,惧君位至高,无所敬畏,将为民祸也,疾始火攻,疾始灭国,恶其伤人类也,始托文王,而终道尧舜,以其有天下而不居,让天下而不争也。
他认为,西方的“弭兵会”较之孔子的学说(“大同三世说”)还是稍逊一筹。

光绪二十三年四月,康有为弟子王觉任在《知新报》上发表《论列国息争之公理》,反对由古至今的武力征伐,主张列国列强“息争”。其所持者,为孔子反战的理念,称之与佛教、墨家、基督教的主张是相通的,各国完全可以达成“禁攻寝兵之约”。他提议的办法是召集各国“公议”之会,并且提到了“弭兵会”:

……二人同舍,各持一义,争欲求胜,不能决也,是非无所折衷,曲直无所赴愬。《春秋》不书离会,其此意矣。地球之上,纷纷者五十余国。今议院,天下之平也,各国有行之者,其明效大验,不可见乎?充斯例也以往,纠合若民主、若君民共主、若君主之邦,共立明约,申以大信:继自今,有两国龃龉,各国会于其所,开诚心,布公道,定三占从二之例,平其曲直,定其是非。理之否者,小而谢罪赔款,大而纳地请荆,一唯各国之公议是听。其有倔强不如约者,天下共起而击之,废其君而谋立贤者。……世之通士,心知此义者众矣。故东方则有太平会焉,西土则有弭兵会焉。虽然,心则有余,术犹未至。英美海内之雄国也,今季始订立条约,将共恪守,化争为让,转祸为福。呜呼!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尚矣。诚由吾之前说,使地球五十余邦,十五万万人,咸同斯福。孟子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春秋》之义:“有分土无分民。”太平之运,大同之治,意在斯乎,意在斯乎!

王觉任虽然提到西方的“议院”,但所言“离会”仍是《春秋》之义,“三占从二”出自《尚书·洪范》,“不忍”更是孟子的思想。他认为“议院”的方式体现了“天下之平”,许多国家行之有效;世界上三种国体(民主、君民共主、君主)的国家也可以订立明约,仿效“议院”而设置超越国家的“公议”之所。此后两国若有争议,可由各国共同平曲直、定是非;若有不从者,天下各国可共击之。他虽然也提到了“东方”的“太平会”(不知其根据)和“西土”的“弭兵会”,但相对于他所提议的“各国会于其所”还是略低一等级,因此而呼唤着没有“封疆”“兵革”的“太平之运,大同之治”。

同年七月,王觉任在《知新报》上发表《寝兵说》,反对武力征伐,反对扩军备战,主旨与《论列国息争之公理》相同,乃是强调“大同三世说”,并且也谈到了“息兵”“公会”“公法”:

《春秋》之言三世也,曰据乱世,曰升平世,曰太平世……易世而为太平也,“夷狄进爵,远近大小若一”,国同天邑,人同天民。故人爱他人之身如其身,爱他人之家如其家,爱他人之国如其国。长训其幼,上训其下,鬼训其裔,天训其君,睊睊眮眮,以兵为大戒。升平,非治之至也。《记》曰:“大同之世,天下为公,讲信修睦。”《诗》曰:“无彼疆尔界,陈常于时夏。”上天恫而厌乱,下姓号而求治。霸天下者,则盍公其国,而勿私之矣;公之如何,则盍寝兵而休民矣。……夫西方之国,诸雄错处,密其防圉,厚其军实,多者百三十万人,少者乃六十余万。兵费之需,国数百万,固不待僵尸馘首,而民力已窘、民命已蹙矣。万姓阨苦,蚤夜号祷,期至太平。于是群议息兵,纠为公会,交涉之道,约之公法。强勿躏弱,众勿暴寡,衅之兆也,公断于局外之国,法荷属地之龉,英美捕鱼之衅,以此释纷,固已数数。如此则合数百国,历千百年,而长可驯谧,谁复戕其赤子,以犯兼并攘夺之不韪哉?泰西兵力,可以鞕笞四洲、蹴踏地球者也,而计顾出此。此固人道之公理,先圣古王之公言,而非泰西之私义也。
王觉任将“大同”作为人类发展最终的目标,虽然赞扬了“群议息兵,纠为公会,交涉之道,约之公法”的做法,但仍称是“先圣古王之公言”,并非是“泰西”专有的“私义”。

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康有为弟子欧榘甲在《知新报》上发表《〈春秋公法〉自序》,自称根据《春秋》之大义来写一部“公法”(国际法):

……《春秋》则有三世之义:据乱世以力胜,升平世以智胜,太平世以仁胜。力胜故内其国而外诸夏,智胜故内诸夏而外夷狄,仁胜故天下大小远近若一,讲信修睦之事起,争夺相杀之患冺。环球诸国,能推《春秋》之义以行之,庶几我孔子大同大顺之治哉?故曰:《春秋》者,万国之公政,实万国之公法也。
欧榘甲认为,“大同三世说”中的“据乱”“升平”“太平”分别对应着“野蛮”“教化”“文明”,“欧西群雄角立,器械新美,战事之兴,视中土尤烈焉”;世界各国若皆遵行《春秋公法》,将会进入孔子设计的“大同大顺之治”。欧榘甲对其所编写的《春秋公法》充满信心,认为格劳秀斯、惠顿虽有“芳芬”之志,但因不通《春秋》之大旨,其义仍“粗”;丁韪良著《中国古世公法论略》,错引《左传》(古文经,伪经)为据,失去其“本”义;就中国士大夫而言,知道《春秋》为万国公法者也不多。于是,欧榘甲决意自写一部超越前人、替代现行各种“公法”(国际法)的新著作:
榘甲窃私忧过计,以为《春秋》之义不明,孔子之仁不著于天下,环球之民将无所托命。爰大明之,以告万国之君若臣,无为率土地食人肉,甘弃民以坐亡,蹈《春秋》《孟子》之所诛,蒙独夫民贼之恶谥。知我罪我,所不辞焉。
欧榘甲此序言虽然没有提到“弭兵会”,但在康有为一派的认知中,“弭兵”所依据的原则是“公法”,若有一部能体现《春秋》大义(“大同三世说”)的新公法,将能更好地实现“弭兵”,将会促进世界的“大同”。欧榘甲的《春秋公法》不知是否写完,但未见刊刻。

康有为及其弟子没有专论“弭兵会”的文章,大多是在介绍“大同三世说”时附带论之,文字极其有限。但从上引文字中可以看出:一、康有为及其弟子关于西方各国和平组织(“弭兵会”)的知识,是建立在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资讯基础上的,对其“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并不了解,许多内容仍属于“想象”。二、康有为及其弟子用中国传统观念来解读西方各国和平组织(“弭兵会”)的活动,有着相应的等级观,孔子的《春秋》大义(“大同三世说”)是最高等级的,而西方各国和平组织及其所持理念只是次一级的。这两点都属于误解。也正是在这两点误解之上,康有为一派做出了相应的对策“设计”。

光绪二十三年七八月,欧榘甲在《知新报》上连载《变法自上自下议》。该文披露了康有为一派力行变法的基本策略,康本人应当看过。欧榘甲称变法之道有二:“一曰变之自上,一曰变之自下。”若以近似而不是精准的政治学概念而论:所谓“自上”,指“国家”,欧榘甲称以俄国彼得大帝改革和日本明治天皇维新为榜样;所谓“自下”,指“社会”,即康、梁等人办学、办报等事业。而在“自上”的诸策略中,其中一策是:“……遣使臣与列邦公会,立二十年太平之约;选学士与列邦教会,明《春秋》太平之制。”此处的“公会”,指“弭兵会”;此处的“二十年太平之约”,大约是宋国大夫向戌一般的盟约;此处的“遣使臣”,应当是派遣诸如康有为之类的人士。康有为一派有意到国际舞台上与各国使者进行一番交流,用孔子的反战思想来“指导”“列邦公会”。此处的“教会”,指欧美各国天主教、新教诸教会;此处的“《春秋》太平之制”,指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此处的“选学士”,应当是选择诸如康有为一般的学士。康有为此时亦有意成立由清朝国家支持的孔教会,以能与各国教会展开“对等”交流,并传播“《春秋》太平之制”。欧榘甲的这个说法,文字十分简略,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

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康有为来到北京。此时正值德国借口“曹州教案”,派军舰强占胶州湾,清朝士大夫对此做出了激烈的反应。康有为亦上书光绪帝,即“外衅危迫宜及时发愤革旧图新呈”(“上清帝第五书”),提出了全面改革的主张。康在该上书中亦称:

……各国兵机已动,会议已纷,宜急派才望重臣,文学辩士,分游各国,结其议员,自开新报之馆,入其弭兵之会,散布论议,耸动英日。职以为用此对付,或可缓兵……
康有为此时有联英、联日以抗俄抗德的设想。此处的“文学辩士”,应指其本人;此处的“弭兵之会”,应指高燮曾附片中所言设在“瑞士国”的“弭兵会”。“分游各国”“散布论议”是其活动;“耸动英日”是其目的,即争取国际同情甚至国际干预。康有为此一设计表明他无知于当时的国际形势与帝国主义列强的对华政策,也说明他受到李提摩太等人的误导而走了偏路。

康有为上书光绪帝的渠道一直不通畅,自以为满腹韬略,可惜无从上达天听。他多次上书,仅“上清帝第三书”通过都察院代奏而获得成功。按照当时的体制,他的官职为工部候补主事,应由工部代奏。他的“上清帝第五书”,工部不予代奏,但京中有传抄本。康后来在上海大同译书局刊刻之,并刊于澳门《知新报》、长沙《湘报》。


五、翁同龢与康有为私会:高燮曾附片的背景

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1897年12月11日),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户部尚书翁同龢突然来到康有为的住处(宣武门南的南海会馆,当时属“外城”),“屈尊”拜访了他。康在一年后的回忆录《我史》(《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写道:

……既谒常熟,投以书告归……是时将冰河,于十八日决归,行李已上车矣,常熟来留行。翌日,给事中高燮曾奏荐,请召见并加卿衔出洋。常熟在上前力称之,奉旨交总理衙门议。

康称“谒常熟,投以书”,翁同龢日记未见记载。康称“行李已上车”,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不必太在意。康又称“常熟在上前力称之”,即翁同龢向光绪帝推荐之意,康在后来的诗注中也有相同或相近的说法,即“是日朝常熟力荐于上”,“越日相国荐于上”。对此,我将在第七节予以说明。至于康称“常熟来留行”,今刊本翁同龢当日日记亦未见记载;而学者孔祥吉查看日记手稿本,有着重要的发现:
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日记,系重新改写的,其中有半页日记被剪去,而另外补贴了半页,有明显补贴痕迹。
联系到翁氏后来重新抄缮这天日记的实情,翁氏此日的行踪可能是在朝见过光绪皇帝之后,并非像日记中所书“赴总署发罗使电”,而是前往位于宣南的南海会馆去拜访康有为,进行恳谈。
今刊本《翁同龢日记》虽经翁“剪去”和“补贴”,仍可看出破绽:“……散时尚早,小憩。出城,赴总署发罗使电……”“散时”,指军机处散值之时;“尚早”,有可能上午7时之前;“小憩”,翁一般散朝后在军机处方略馆休息;“出城”,指由内城出往外城,总理衙门在东单牌楼东堂子胡同,翁若从军机处去总理衙门不需要“出城”。此处“出城”,应是出宣武门,去了南海会馆,然后再返回内城的总理衙门,发电报给驻英国公使罗丰禄。由此可作旁证——翁同龢晚年为避祸而修改其日记。

自德国借口“曹州教案”强占胶州湾之后,慈禧太后、光绪帝因前次甲午战争的经验教训,决定不开战,派翁同龢、张荫桓(总理衙门大臣、户部侍郎)与德国公使海靖(Friedrich G.von Heyking,1850—1915)进行外交谈判。德国早有占据胶州湾的想法,此时仍须与俄国等国协调关系,便命海靖在外交谈判中拖延时间,隐藏真实目的。翁同龢未能识破其计,仍将此案当作“教案”来处理,准备以“道歉”“赔款”“惩办官员”等以往的对策来换取德国撤军、归还胶州湾。据翁同龢日记,谈判从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1897年11月20日)开始,交手数回合;至十一月初十日,翁同龢与海靖商谈了六项条件,翁以为可以结案,作《问答》。十一月十三日,翁在日记中记:“谕前日所递《问答》,东朝有办得甚好之谕。”“谕”,光绪帝所谕;“《问答》”,谈话记录,相当于今日外交文件中的《备忘录》;“东朝”,西向之意,指西太后(慈禧太后)。翁受到了慈禧太后的表扬!然此之后,海靖态度大变,不愿再谈撤军、归还胶州湾之事,翁感到事情将会极为棘手。十一月十八日(即翁同龢去南海会馆见康有为之日),翁在日记中称:

晴,风止,大寒。早入,外折一,见起三刻。(明发:一李秉衡开缺,自请却未提;一裕禄授川督,裕长等调任)论胶事,上述慈谕看照会甚屈,以责诸臣不能整饬,坐致此侮。臣愧悔无地,因陈各国合谋图我,德今日所允,后日即翻,此非口舌所能了也。词多愤激,同列讶之,余实不敢不倾吐也。散时尚早,小憇。出城……
“上”,光绪帝;“慈谕”,慈禧太后谕旨。翁受到了慈禧太后的批评!翁已受困于海靖,再受冤于慈禧太后,一肚子的委屈立即在御前发作起来,与大臣气度、儒宗风度、帝师态度极不相称,以至于“同列”的军机大臣们都“讶之”。翁正是在此激愤的心情之下,“出城”跑到南海会馆与康有为私会。

翁同龢与康有为在宣武门外南海会馆的交谈,可能时间很短,内容今不详,康仅称“留行”;但作为会谈的结果,第二天,十一月十九日,兵科给事中高燮曾上奏一折两片,其附片二即为“请令康有为相机入西洋弭兵会片”。从逻辑关系而论,该附片应是翁、康商议的结果。若设身处地来观看翁的内心,在他与海靖谈判遭挫、受到慈禧太后批评、感到无策之时,派康有为出席“瑞士国”的“弭兵会”,争取国际同情甚至国际干预(如“三国干涉还辽”),也是有益无害的一着棋。这可能是一手妙招,也可能是一步闲棋,无非就是花点银子,即高燮曾附片中“厚给资斧”。

以高燮曾的知识结构,应不知道“瑞士国”还有一个“弭兵会”。我以为,高燮曾荐康有为之附片,很可能是康有为自拟的,高燮曾(或翁同龢)有所修改。我这么说,有两条理据。其一是高燮曾附片中有“见在时事艰难……所谓请自隗始者,不必待其自荐也”一句,典出于《史记》卷三四《燕召公世家》录郭隗语:“王必欲致士,先从隗始。”这本是自荐之语,若高(或翁)起稿,似不必引用此典,他们在此处似有修改。其二是康在《我史》中有“并加卿衔”一语,高燮曾附片内无此内容;当高燮曾附片上奏、光绪帝谕旨下达后,康有为等人以为此事已大功告成,发电湖南告诉梁启超等人:“赏五品卿衔,游历各国,主持弭兵会”,可见康不知道高(或翁)已有删改。

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与康有为、梁启超甚有关系的天津《国闻报》以“中国拟联泰西弭兵之会”为题,刊出消息,称言:

自欧美诸国文治日进,又经俄土、普法、南北花旗数大战之后,各国讲求水陆军政不遗余力,而又以兵力愈厚则战端之起愈难,以其不幸而一战,则伤人必多。故泰西进化家乃有万国弭兵会之议。本年西历八、九月间,奥斯马加该会员已传檄至东亚洲诸国,约同入会。顷本馆接京友来函,高理臣给谏本此意以建言,于前月某日具折陈奏,请中国简派通知泰西诸国时事之人,赴欧洲联络各国同入此会,并密保工部主事南海康有为足膺此任,并闻总理衙门已奉旨议行。至其详细情形,容再探明登告。
文中的“本馆”很可能是夏曾佑等人。“京友”即是康有为及其党人。“奥斯马加”为奥匈帝国之匈牙利语音译,至于“该会员已传檄”之事,应指发表在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时务报》上的《弭战檄》,由《时务报》聘请的日本文翻译古城贞吉译自1897年10月30日《东京日日报》(《东京日日新闻》)。该文称:
当今地球各国,互竞强盛,扩增军备。于是有主倡弭战论者出焉,如万国平和会,亦其一也。顷者,奥国该会员某君等檄东方亚洲,传至本馆(即《东京日日新闻》馆)曰:红十字万国公业会总理亚守十南、奥国平和会总理伯儿打士都得尼儿等,敬檄告东方亚洲诸国人士,以后不论何等人种、何等国民、信奉何种教派、系属何种宗旨,皆请协谋地球太平之会,与余辈同扩此旨,以尽心力……欧美二洲皆有平和会,主倡弭战之说,而万国同盟力持和局之见,颇播诸国人士之口,今将实见施行矣。余等敢告卿等,亦兴此会,与余等协同办理,播此宗旨于卿等国内,是余等所切望于卿等也。苟能友谊交相维系,则美矣。余等敬告日本高人、杰士,及其他东方亚洲之为君主、贵族、政家、学士等,请勿爱一臂之劳,共赞助此举。
再,此举为弭地球之战争,保全各国人类,地球各国之妇女亦常有赞助余辈之志,是所并望于地球各国妇女也。如有首肯赞助此举之仁人君子、淑女名媛,请报姓名于奥国哈儿曼斯得耳夫城伯儿打得斯都捏儿男爵夫人。请勿迟延。一千八百九十七年八月某等顿首。
此中的“奥国该会员”应作何解?此中的“红十字万国公业会”“奥国平和会”又是何类组织?此中的“平和会”“万国同盟”又是何性质?该文皆语焉不详,但很容易让清朝士大夫相信“今将实见施行矣”之类的宣传。此时梁启超等康门弟子已退出《时务报》的编辑工作,该文发表时又离高曾燮附片上奏时间太近,康有为等人对此消息似不知情。然而,以上引文中的最后一段却可以让今人推知实情。“伯儿打得斯都捏儿男爵夫人”,即BerthavonSuttner(1843—1914),今译贝尔塔·冯·苏特纳。“奥国哈儿曼斯得耳夫城”,即位于下奥地利州的哈曼斯多夫城堡(SchlossHarmannsdorf),是贝尔塔·冯·苏特纳丈夫家族所拥有的城堡,今尚存。贝尔塔·冯·苏特纳是著名作家、和平主义者。1891年,她发起“奥地利和平之友协会”(ÖsterreichischenGesellschaftderFriedensfreunde),并出任主席,由此可知“奥国平和会总理伯儿打士都得尼儿”就是“奥地利和平之友协会”主席贝尔塔·冯·苏特纳(两处汉字译名稍有差异)。该会是当时欧洲众多非政府和平组织之一。贝尔塔·冯·苏特纳等人给日本首都的重要报纸写了一封信,宣传其和平理念,经《时务报》翻译后,《国闻报》编者又理解为“奥斯马加该会员已传檄至东亚洲诸国,约同入会”,并将此与“瑞士国”的“弭兵会”相混淆。需要说明的是,贝尔塔·冯·苏特纳是第五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1905年),且另获有多种和平荣誉。
六、总理衙门的处理结果

前引兵科给事中高燮曾“请令康有为相机入西洋弭兵会片”中称:“……可否特予召对,观其所长,饬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厚给资斧,以游历为名,照会各国使臣,用示郑重。”光绪帝并未召见康有为,而是下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酌核办理。”这道谕旨给总理衙门诸大臣出了难题。

此时清朝在英、俄、德、法、美、日本设有公使馆,以我个人所见而言,各公使馆与总理衙门之间公文往来中并无“弭兵会”的资讯。此时总理衙门大臣已多达11位,其中有两位外部知识相对较好。一位是文华殿大学士李鸿章,曾任北洋大臣25年,长期奉朝廷之命办理对外事务;另一位是户部侍郎张荫桓,曾任驻美公使。就李鸿章而言,光绪二十二年(1896)出席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典礼,签订《中俄密约》,随后访问德、荷、比、法、英、美六国。最妙的是,他在伦敦访问期间的一个早上抽空参加了当地“弭兵会”的活动。其消息刊在第二天的《泰晤士报》上,蔡尔康等人译后刊载之,并辑入《李傅相历聘欧美记》:

初四日(8月12日),中堂在伦敦。万国太平会(即《中东战纪本末》第一篇所称之“弭兵会”者是)中人来谒。中堂以是日事烦,先接订期公启,即嘱赫政复以书云:“甚愿见贵会友,惜早有他约,仅上午九点钟时,有余暇数分钟,乞谅之。”会董仰体宪意,入座之后不暇寒暄,即命书记生袖出节略,朗诵于中堂之前……
李鸿章出席的“弭兵会”,是当时众多国际和平组织之一,英文全名为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ndPeace Association(IAPA),直译为“国际仲裁与和平协会”,1880年在伦敦建立。若无相应的国际和平运动的知识,仅凭蔡尔康等人所言,此“弭兵会”(伦敦)与彼“弭兵会”(瑞士)很容易发生混淆。李鸿章虽贵为“特派头等出使大臣”(大使),但参加该会的活动,不代表清朝政府,而是以个人身份。在短短不到半小时的礼节性访谈中,该“弭兵会”介绍了相关的宗旨,李表示了赞赏之意。就张荫桓而言,光绪二十三年(1897)出席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登基60周年庆典,亦先后访问了美、俄、德、法四国,此时刚返回北京。在张荫桓留存的各种文献中,我没有发现“弭兵会”之类的记录,可见其不关心或不知情。

高燮曾的附片发下总理衙门,很可能使总理衙门诸大臣一头雾水。若仅仅是“厚给资斧”也就罢了,关键是“以游历为名,照会各国使臣”一句,这与康有为以个人身份出访完全不同。“游历”之名该如何写入照会?“各国”是指所有邦交国家?康有为是否授予“合纵连横”的外交权力?而一旦向各国政府发出照会,康有为就有了官方的身份,所言所行将代表清朝国家,“弭兵会”之类的非政府组织该如何接待这位宣讲“《春秋》大义”的清朝官方代表,各国政府又该如何接待这位具有官方身份、没有官方正式授权、却要“耸动英日”的清朝“游历”使节?以当时的国际关系准则与外交惯例而言,以当时清朝所面对的帝国主义列强的武力压迫而言,若康有为一旦由官方派出,总理衙门又如何为这位“思想超前”的纵横家在各国的所言所行负责?

由此而论,总理衙门无法照会各国,无法向“弭兵会”派出“游历”使节。事情便这样拖了下来。

事实上,翁同龢对这个“弭兵会”很不了解。他在当天的日记写道:“高御史燮曾保康有为入瑞典弭兵会,交总署酌核办理。”高燮曾所言是“瑞士”,翁同龢误记为“瑞典”,一个在阿尔卑斯山西麓,一个在波罗的海西岸,相距甚远,文化亦相异。这个清朝最高等级的外交官(总理衙门大臣)不经意之间吐露出他对欧洲地理与历史的不解。

然而,光绪帝下达给总理衙门“酌核办理”的谕旨必须要有一个交待,光绪帝很可能对此也有所垂询;总理衙门仅仅是拖,也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于是,在高燮曾附片下达一个半月之后,光绪二十四年(戊戌)正月初二日(1898年1月23日),康有为收到了总理衙门总办章京童德璋、吴景祺的来函:约康于次日下午三点钟到总理衙门,“有面询事件”。

正月初三日下午,康有为与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廖寿恒、张荫桓见面,康侃侃而谈。康在《我史》中写道:

……问变法之宜。荣禄曰:“祖宗之法不能变。”我答之曰:“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于祖宗之法乎?即如此地为外交之署,亦非祖宗之法所有也。因时制宜,诚非得已。”廖问宜如何变法,答曰:“宜变法律,官制为先。”李曰:“然则六部尽撤,则例尽弃乎?”答以:“今为列国并立之时,非复一统之世,今之法律官制,皆一统之法,弱亡中国,皆此物也。诚宜尽撤。即一时不能尽去,亦当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翁问筹款,则答以:“日本之银行纸币,法国印花,印度田税,以中国之大,若制度既变,可比今十倍。”于是陈法律、度支、学校、农、商、工、矿政、铁路、邮信、会社、海军、陆军之法,并言日本维新,仿效西法,法制甚备,与我相近,最易仿摹,近来编辑有《日本变政考》及《俄大彼得变政记》,可以采鉴焉。至昏,乃散。荣禄先行。是日恭、庆两邸不到。
翁同龢当日日记写道:
……传康有为到署高谈时局,以变法为主,立制度局、新政局、练民兵、开铁路、广借洋债数大端。狂甚。灯后归。愤甚惫甚。
张荫恒当日日记写道:
……约康长素来见,合肥、常熟、仲山见之。余与荣相续出晤,长素高论,荣相先散,余回西堂料理问答。灯后归。
三人的记录有详略之别,大体上还是对得起来的。这次会面是康有为人生的大转折。根据康的说法,此次会面之后,翁同龢告诉康有为,让他将相关的上书(条陈)和书籍呈上。康在《我史》中称:

阅日召见枢臣,翁以吾言入奏,上命召见,恭邸谓请令其条陈所见,若可采取,乃令召见,上乃令条陈所见,并进呈《日本变法考》及《俄彼得变政记》。

康有为家族所藏之抄件《抄五日京中来函》称言:

越日常熟托樵野来云:上急欲变法,恭邸亦有□□吾日本变政记及吾条陈,上乃宣促速上,吾顷拟抄此书及条陈同上,□□□启圣,亦千载一时之机也。总署延见,问治天下之故,乃自有总署以来□无,举朝以为旷典,此实恭邸中许应骙之言沮召见,而改作大臣□□也。中国旧派如此如此。然不出游,则或加五品卿入军机,或设参议□(蒋贵麟注:疑是“行”字)走也……
以上康有为两处说法,稍有差异,但基本意思相同,即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上书、书籍,并非是其主动的行为,而是总理衙门某位大臣告诉他这么做的。不然,按照当时的体制,工部候补主事不应向总理衙门递交其上书和书籍,总理衙门也不能为之代奏。然而,以上引文中关于“上”(光绪帝)的态度和言论,翁同龢、张荫桓不可能对康说,似为康的推测,不可采信;关于“然不出游,则或加五品卿入军机,或设参议行走”,则属康的想象,超出了翁、张、恭亲王奕甚至光绪帝的权力范围,在当时属绝不可能之事,更不可信;关于“翁以吾言入奏”“越日常熟托樵野来云:上急欲变法……”,牵涉到翁、张、康的三人关系,我在第七节中还会加以分析。正因为如此,是年正月初八日,即此次会见的五天后,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了“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上清帝第六书”)。

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是其变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大誓群臣”“开制度局”“设待诏所”三大建策,提出了在中央设立法律、税计、学校、农商、工务、矿政、铁路、邮政、造币、游历、社会、武备十二局,在各道设立新政局、各县设立民政局。按康有为一派的说法是“改官制”,以今日之观念是“制度改革”。这一份上书也让总理衙门感到很难处理。在整整搁置了40天后,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九日(1898年3月11日),总理衙门上奏光绪帝:

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准军机处钞交给事中高燮曾奏请令主事康有为相机入西洋弭兵会一片,军机大臣面奉谕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酌核办理。钦此。臣等查原奏所称,西洋弭兵会立意虽善,然当两国争论,将至开战,会中即有弭兵之论,并无弭兵之权。近日土、希之战,不能先事弭兵,是其明证。该给事中所请令工部主事康有为相机入会一节,应毋庸议。惟既据该给事中奏称,该员学问淹长,熟谙西法,臣等当经传令到署面询。旋据该员呈递条陈,恳请代奏。臣等公同阅看,呈内所陈,语多切要。理合照录原呈,恭呈御览。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帝当日下旨,命总理衙门“妥议具奏”。此事由此出现了戏剧性转变,康有为长期谋求的给光绪帝上书,竟然通过如此繁复的过程,终于实现了。总理衙门虽有“语多切要”的评语,但整整40天的时间,也说明了前引康称“上乃令条陈所见”“上乃宣促速上”等语并不可信。若真是奉旨,总理衙门不可能如此拖延;拖延的本身反而说明了翁同龢、张荫桓从中起到了作用。此时离高燮曾荐康有为去“瑞士国”参加“弭兵会”,已过了整整三个月!

此后的剧情渐入高潮。第二天,二月二十日,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了“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呈”(“上清帝第七书”)与《俄彼得变政记》。二月二十七日,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为胁割旅大乞密联英日坚拒勿许呈”。三月初三日,总理衙门将康的两呈一书进呈光绪帝。三月二十日,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了“译纂《日本变政考》成书并进《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折”“请照经济特科例推行生童岁科片”和《日本变政考》《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三月二十三日,总理衙门将康的折片和三书进呈光绪帝。而就在这一天,光绪帝也做出了反应,将康有为历次上书和呈书全部呈送给慈禧太后。直到此时,光绪帝共收到康有为各类上书5件(不含光绪二十一年的“上清帝第三书”)、自著书籍2种、他人书籍2种,由此得知了康有为的变法思想与政策设计。后来,光绪帝命内府将康有为所有上书抄录一遍,辑为三卷,题名为《杰士上书汇录》。“杰士”应是光绪帝对康有为的评价之语。

戊戌变法的大幕因之而徐徐拉开,康有为开始扮演最主要的角色。


七、再释翁同龢荐康有为

详细考察这一时期翁同龢的具体表现,让我对翁同龢荐康有为之案,也有了一种新的解读和推论。

根据翁同龢日记,他向光绪帝明确表示对康有为的恶感,始于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初七日(1898年5月26日):

上命臣索康有为所进书,令再写一分递进,臣对与康不往来。上问何也,对以此人居心叵测。曰前此何以不说,对臣近见其《孔子改制考》知之。
次日,四月初八日,翁又记:
上又问康书,臣对如昨。上发怒诘责,臣对传总署令进。上不允,必欲臣诣张荫桓传知。臣曰张某日日进见,何不面谕,上仍不允。退乃传知张君,张正在园寓也。
从这两条记录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四点:一、光绪帝与翁同龢此前谈论过康有为,翁此前对康的评价是正面的。二、光绪帝看过由总理衙门进呈的康上书和书籍(不含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进呈之书),其评价也是正面的。三、翁宣称与康“不往来”,隐瞒了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南海会馆的与康“私会”。四、光绪帝让翁通过张荫桓转告康,这与康称进呈“上清帝第六书”等上书、书籍由翁经张转告的说法是相同的。

由此可以推论:若认定翁同龢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日记剪贴为实,若认定其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初七日、初八日日记所言为真,那么,翁确实已有“荐”康有为之举——他借用高燮曾附片向光绪帝建议派康有为去参加“弭兵会”,他曾向光绪帝介绍过康的变法思想,并在总理衙门推动了康的上书、书籍代奏,时间应在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至次年三月二十三日之间。翁的这些做法,不事声张,没有明确的保举康有为以“大用”的言辞,实际上却已帮助了康走入政治舞台的中央,为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上奏正式“保举”康有为等人、光绪帝当日下令于二十八日召见康等人,做了合适的铺垫。

由此再来观察康有为、光绪帝、翁同龢三人的说法。

我在第五节中提到,康有为认定翁同龢有向光绪帝保荐自己的言辞:“常熟在上力称之”,“是日朝常熟力荐于上”,“越日相国荐于上”,指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南海会馆相会、高燮曾次日上奏之事。我在第六节中提到,康有为宣称翁同龢向光绪帝介绍康有为的思想:“翁以吾言入奏”,“越日常熟托樵野来云:上急欲变法……”,指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三日总理衙门五大臣会见、康由此向总理衙门递交上书、书籍之事。从当时的官场游戏规则和翁同龢做事风格而言,翁不会向康透露内情,康的这些说法除“常熟托樵野来”之语外,似属于自我推测或想象。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1898年6月15日),翁同龢在其68周岁生日的当天被罢免。当日下发的朱谕虽是光绪帝的朱笔,但决策者仍是慈禧太后,且文字并未涉及到康有为。同年十月二十一日(12月4日),即戊戌政变两个多月之后,光绪帝下达朱谕,将翁“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从《上谕档》来看,光绪帝的朱笔为:

翁同龢授读以来,辅导无方。至甲午年蛊惑开衅,以致国势垂危,不可收拾。今春又密保康有为。种种劣迹,不可枚举。至入枢廷以来,办理诸事又多乖谬……
而当日下达的“内阁奉朱谕”为:

翁同龢授读以来,辅导无方,从未将经史大义剀切敷陈,但以怡情适性之书画、古玩等物,不时陈说,往往巧借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东之役,主战主和甚至议及迁避,信口侈陈,任意怂恿,办理诸务,种种乖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陈变法,密保康有为,谓其才胜伊百倍,意在举国以听。朕以时局艰难,亟图自强,于变法一事,不惮屈己以从。乃康有为乘变法之际,阴行其悖逆之谋,是翁同龢滥保匪人,已属罪无可逭。其余陈奏重大事件,朕间有驳诘,翁同龢辄怫然不悦,恫喝要挟,无所不至,词色甚为狂悖。其任性跋扈情形,事后追维,殊堪痛恨……

由此可见,光绪帝的朱笔内容由军机大臣扩展放大,罪名增加甚多。其中“今春又密保康有为”一句,扩展为“今春力陈变法,密保康有为,谓其才胜伊百倍,意在举国以听”;“康有为乘变法之际,阴行其悖逆之谋,是滥保匪人,已属罪无可逭”等内容。而光绪帝朱笔中的“今春”,我以为,似指正月初三日总理衙门五大臣会见康之后、三月二十三日将康上书、书籍进呈慈禧太后之前;朱笔中的“密保”,我以为,似为介绍康的变法思想,即康在总理衙门会见时和上书中的变法内容。据翁同龢日记,他于三天后,即十月二十四日(12月7日)从《新闻报》看到“内阁奉朱谕”内容,在日记中仅称:“伏读感涕而已”,未作争辩。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1899年12月20日),清廷再发“内阁奉上谕”,下令缉拿康有为、梁启超,并称翁荐康事:

……而翁同龢极荐康有为,并有其才胜臣百倍之语。孰意康有为密纠邪党,阴构逆谋,几陷朕躬于不孝,并倡为保中国不保大清之谋,遂有改君主为民主之计。经朕觉察,亟请圣慈训政,乃得转危为安。而康逆及其死党梁启超先已逋逃,稽诛海外,犹复肆为簧鼓,刊布流言。其意在荧惑众听,离间宫庭。迨谭钟麟查抄康逆等往来信函,有谭嗣同堪备伯里玺之选。是其种种逆谋,殊堪发指……无论绅商士民,有能将康有为、梁启超严密缉拿到案者,定必加以破格之赏,务使逆徒明正典刑……宪典虽宽,而乱臣贼子决不能贷。
此时慈禧太后有意捉拿康有为、梁启超,光绪帝的地位也有动摇。而这一道上谕与一年前“内阁奉朱谕”的文字相近,即由“密保”改为“极荐”;但主旨大不相同,将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的所作所为与翁同龢直接挂钩,翁的罪名因此被放到了最大。三天后,十一月二十一日(12月23日),翁同龢看到此道谕旨,一反常态地写下一大段自辩的话:
《新闻报》纪十八日谕旨,严拿康、梁二逆,并及康逆为翁同龢极荐,有其才百倍于臣之语。伏读悚惕。窃念康逆进身之日已微臣去国之后,且屡陈此人居心叵测,不敢与往来,上索其书至再至三,卒传旨由张荫桓转索,送至军机处,同僚公封递上,不知书中所言何如也。厥后臣若在列,必不任此逆猖狂至此,而转因此获罪,惟有自艾而已。
在此条记录中,翁强调了三点:一、康有为“进身之日”(即光绪帝召见康之日,四月二十八日)为翁被罢免后的次日;二、翁曾向光绪帝说明康“居心叵测”,即四月初七日、初八日之事;三、翁若继续当政,将阻止康的“猖狂”。他没有正面回答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至次年三月二十三日之间是否有“荐康”(“极荐”)的言行。

此后不久,翁同龢重新检读日记,其对日记的剪贴挖补增删,亦有可能始于此期。


八、高燮曾荐康有为入弭兵会的余响

高燮曾荐康有为入“弭兵会”虽无疾而终,事后仍有一些余响。

对康有为学说及其政治影响力颇有警惕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作《劝学篇》,其主旨有二:其一是针对康有为的“邪说”,其二是针对保守派的“迂说”,两派皆“各执一偏之谬论”。该书的外篇第十四篇即为《非弭兵》,称言:

……今世智计之士,睹时势之日棘,慨战守之无具,于是创议入西国弭兵会,以冀保东方太平之局。此尤无聊而召侮也。向戌弭兵,子罕责其以诬道蔽诸侯,况今之环球诸强国,谁能诬之,谁能蔽之?奥国之立弭兵会有年矣,始则俄攻土耳其,未几而德攻阿洲,未几而英攻埃及,未几而英攻西藏,未几而法攻马达加斯加,未几而西班牙攻古巴,未几而土耳其攻希腊,未闻奥会中有起而为鲁连子者也。德遂以兵占我胶州矣,俄又以兵占我旅顺矣。廿年以来,但闻此国增兵船,彼国筹新饷,争雄、争长,而未有底止……今日五洲各国之交际,小国与大国交不同,西国与中国交又不同。即如进口税,主人为政,中国不然也;寓商受本国约束,中国不然也;各国通商,只及海口,不入内河,中国不然也;华、洋商民相杀,一重一轻,交涉之案,西人会审,各国所无也。不得与于万国公会,奚暇与我讲公法哉!知弭兵之为笑柄,悟公法之为讆言,舍求诸己而何以哉!
张之洞的《劝学篇》是集体著作,其幕中有辜鸿铭、梁敦彦,留学英、美。这些人的外部知识应高于康有为、梁启超。他们在文中称“弭兵会”设在“奥国”(奥地利或奥匈帝国),看来对此期国际和平运动和相关组织的了解也不多;但该文的主旨是驳康,以“苟以弭兵,不如练兵”立意,恰恰看清了帝国主义列强全球扩张的态势。该文分析了当时清朝在对外交往中的弱势,得出的结论是西方列强不可能对中国讲公法、谈弭兵,也是相当精准的判断。戊戌政变后,张之洞命其大幕僚梁鼎芬将《劝学篇》中刺康言论专门摘出发表。九月二十六日,上海《申报》刊出《读南皮张制军〈劝学篇〉书后》,其中关于“弭兵”:
《非弭兵》篇云:“今有创议入西国弭兵会,以冀保东方太平之局者,此尤无聊而召侮者也。”此诋康有为去年欲诳骗金钱、卿衔,妄议游历外洋,入弭兵会之笑柄也。
此处指责康有为的动机是“骗金钱”和“骗官衔”,却是诛心之论。

此时正在张之洞幕中的章炳麟(太炎),亦作《弭兵难》一文称言:

祸乱烽燹之既极,有一人焉扶义而起,曰:“我必弭兵哉!”虽含哺之童,必颂之以为上仁,无疑也。是故向戌激而为是,口血未干,陈、蔡之社为京观。宋钘、尹文激而为是,当是时,七国之权力,虽犹有轩轾俯仰,其势足以相御,然而荀卿睹其无成。然则大勇不斗,然后为天下右。苟无生人杀人之柄,而欲禁人以不己杀,此实难矣!今以中国之兵甲,与泰西诸强国相权衡,十不当一,一与之博击,鲜不溃靡。是故泰西诸国之兵可弭,而必不肯弭兵于中国。譬之盗,有所劫掠,其于群盗之所怀挟婴纕,则勿取焉;至于弱人,则不在是列。虽厥角稽首,与之指九天以为誓,其何益哉?
章炳麟主古文经,在《时务报》任职时,与康门弟子梁启超、麦孟华等人发生冲突。张之洞欲办《正学报》,招其入幕。他的这篇文章有可能是为《劝学篇》所作。但所言仅谈向戌、宋钘之事业,未言及西方的“弭兵会”;仅谈义理不能胜强权、势均力敌方可谈“弭兵”,未言及练兵以自强。该文未被张之洞采用,章后来收入其文集《訄书》。

戊戌政变后,康有为、梁启超、王照流亡日本;康广仁、杨深秀、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六君子”被杀;宋伯鲁、张荫桓、徐致靖、徐仁铸、李端棻、陈宝箴、江标、熊希龄、黄遵宪、王锡蕃、李岳瑞、张元济、翁同龢、吴大澂等人先后被放逐、监管、革职。与康有为颇有关系的沈曾植,有感于变法形势之破坏,于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1899年1月12日),写信给京中好友王彦威,称言:

……恭读十一月十六日○○诏书,○○○慈恩浩荡,海内人士,同声感泣。康逆平生伎俩,专藉名流名字,上欺显宦,下罔生徒。如朱蓉生、文仲躬,皆其徒所称,为康逆讲学至交者。文幸身为台官,得以上书自白;蓉生身后著述大行,彼党不得以一手掩天下人之目。自此以外,有辨奸之志之言而闇汶不彰者,固屈指难数矣。闻有人物表一册,多载海内名流,贱名亦遭窜入其中,加以诋諆之语,未知确否?有所闻,幸望示知。天祸人国,生此妖物。(芍翁常目为耗子精)当春间出都之时,曾告诸公此人未可轻视,能令出洋最好,无如人之不信何也。(彼不得君,固不能肆其猖獗,出洋而少给经费,困之有余矣。)
“名流”指朱一新等人(包括沈曾植)。“显宦”似指翁同龢。沈曾植因丁母忧守制,于光绪二十四年“春间出京”,一度在张之洞的两湖书院任史学分校。“十一月十六日诏书”,指当日之上谕,两广总督谭钟麟在康有为家中抄出信函等多件送京,清廷下旨:
……查阅原信悖逆之词连篇累牍……其信件往还,牵涉多人。朝廷政存宽大,不欲深究株连,已将原信悉数焚毁矣……凡属本朝臣子以及食毛践土之伦,应晓然于大义之所在,毋为该逆邪说所惑,以定国是而靖人心。
沈曾植于光绪十四年(1888)与康有为结交,对康的言行多有劝诫,但往来信件肯定不少。此一道“政存宽大”的谕旨让他“同声感泣”。“人物表一册”,很可能指康有为等人所办“保国会”成员名单,当时的京官对此颇为紧张,恐受牵连。沈曾植长期担任总理衙门章京,对高燮曾荐康有为之片,当然知晓详情。他的结论是:早知此人不祥,应出点钱“令”之“出洋”参加“弭兵会”,然后在经费上设障以“困之”;康有为既不能受知于光绪帝,“固不能肆其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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