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爱民办实事】深圳市高龄津贴发放实现“指尖办理”
面对“银发族”触网烦恼,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主动作为,制定出台《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动高龄津贴政策落实和完善,推进数据共享、流程再造、管理创新,推出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高频服务事项“指尖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可实现全流程零材料提交,这是民政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
申请方式多种,线上线下服务高效协同
《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申请方式:一是面向新增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专门推出“无感申请”,在其年满70周岁前2个月,平台主动推送申请提示短信,老年人只需短信回复“同意”,即可完成高龄老人津贴申请。二是对于不方便使用手机回复的老年人,设置了 “线上申请”方式,老年人或亲属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智慧养老平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进行线上申请,申报基础信息将由后台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自动识别、自动填充,线上服务更加便利。三是针对习惯于人工服务的老年人,设置了“线下申请”方式,老年人亲属可以协助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社区工作人员也可以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现场申请服务。
全程零跑动,实现“主动+自动”服务
依托深圳市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公安、人力资源保障、卫生健康、殡葬等部门数据比对机制,能够准确识别增龄、户籍和生存信息等,发生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提高、变更时,平台可实现“无感智办”。一方面,高龄老人津贴有四个不同档次的发放标准,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津贴发放标准逐步提高。过去,申请提高津贴标准需要现场填报并提交变更报告书,等待审批,如今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平台会自动调整发放标准。另一方面,享受待遇的老年人在本市内跨区迁移户籍的,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迁出区于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迁入区自落户次月起发放。通过打通“数据孤岛”,优化办事程序,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实现“免申请、自动办”。
资格认证方式人性化,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
为强化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的精准性,《管理办法》规定每半年对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进行核验,并设置了“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环节,借助信息技术提升审核效率和便民性,准确辨别老年人异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应在每年5月和11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智慧养老等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资格认证。线上认证渠道坚持适老化设计,老年人足不出户,在家就能轻松办理。针对部分不会使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专门开设亲友代办功能,协助老年人完成资格认证。此外,还设置了特殊人群的认证方式,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线进行资格认证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到社区主动核验、预约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核验等方式完成。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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