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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新旧版医疗服务项目刷卡结算过渡期延长至5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便于省内异地医保结算,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重新公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5号)规定,全省各地市统一执行新版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为保证新旧政策的顺利衔接过渡,4月15日起在医疗机构进行系统切换,患者之前在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的过渡期延长至5月15日。5月15日之后,仍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凭发票到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前台报销。
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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