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明年起实施——市医保局举办全市专题培训会
2019年12月26日下午,市医保局举办2019年新版药品目录专题培训会,特邀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罗仁夏处长来厦授课。市医保局及医保中心、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市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共600余人参加培训,市医保局陈秀新副局长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罗仁夏处长介绍了2019年新版药品目录的出台背景、调整过程,重点解读了新版药品目录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并对地方如何做好新版药品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指导。
药品目录作为医疗保险运行的关键支撑,直接决定参保人员的药品保障程度和基金支付水平,是开展医保工作最重要的基础性文件之一。新版药品目录的管理和使用,将从整体上加强医保重点领域保障能力,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要求,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
本次调整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千方百计保基金、始终做到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确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目录范围,努力实现药品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提升医保药品保障水平的目标。
在有关部门紧锣密鼓的推动实施下,8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常规准入部分的药品名单挂网发布,目录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11月,谈判药品准入结果正式公布。至此,2019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最终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版目录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药品64个。经过本次调整,重点领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达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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