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来了 *ST新亿聘请有3名注会的深圳堂堂会计所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45.SH,*ST新亿 )昨晚发布《关于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审计费用120万元。
深圳堂堂原来并无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截止2019年末有3名注册会计师,2018年业务收入85.32万元。在深圳当地排行第215名。(参见《德勤华永被夺第一 深圳率先发布2018会计所收入排行榜》)
ST新亿从2015年12月7日停牌至今。停牌之前市值27.88亿元。
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后,取消了会计所的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资格。(详见《世上再无证券期货资格会计所 只有原证券期货资格会计所》)。取消资格后的,会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备案规定尚未定案。2月21日《中注协积极应对新证券法实施》一文中提到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双备案制”。2月29日,证监会就《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双备案的一方,证监会的备案规定是并没有门槛。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目前尚未公布。
如下为公告摘要: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堂堂)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业务发展、审计需要及历史合作情况,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无异议
一、拟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03号金怡华庭3栋12E。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47470034)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
历史沿革:堂堂创立于2005年
2、人员信息: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哲,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03号金怡华庭3栋12E。目前从业人员12人,其中合伙人2名,截至2019年末有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哲,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颖俊,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3、业务规模: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8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4.82万元,净资产12万,公司总资产68万元。上年度没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服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没有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5、独立性和诚信纪录:
最近三年,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哲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2004年12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5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5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建生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7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5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颖俊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5年6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6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颖俊、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建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经初步协商,2019年度审计费用约为120万元(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上期为80万元同比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50%,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事务所和相关签字会计师在我公司连续服务1年。
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2020年3月23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票通过了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 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费用按双方协商执行。
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公司已就解聘事项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确认无异议,并承诺将积极配合新聘的审计机构协助 完成交接工作。
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对公司本次审计业务均无异议。
公司对原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感谢。
(二)公司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2、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定上市等情形;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前任会计事务所具有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后任会计事务也所具有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因前任会计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工作所以新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做公司审计业务。
前任会计事务所认为以上问题不是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的主要因素,是华信主动提出不再承接我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后任会计师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知晓前任会计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增加了审计风险,也可能影响审计结论的可靠性,在此背景下接受委托的主要考虑是:公司已对消除上年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整改工作,后任会计师将对上年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及其他事项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增加审计结论的可靠性。公司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期进行了公告。
(三)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事务所的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深圳堂堂会计事务所完全符合《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00号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公告》(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对其事务所基本信息,公司状况、人员情况等信息进行了了解。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去审计业务并且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其理解与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三)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议案及董事会表决票。
2、公司第七届第三次监事会议案及监事会表决票。
3、独立董事签署的审查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5、深圳堂堂会计事务所承接业务说明
6、四川华信事务所的函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