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Y会计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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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狂飙 深圳市会计所2022年业务收入排名简析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昨日(4月23日)发布了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排名。这是今年第一家发布会计所排行榜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年是浙江注协,前年是甘肃注协)。发布的排行包括三个,分别是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收入总排名、深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收入排名及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22年业务收入排名情况。2022年深圳地区的362家会计所有7家没有收入,其他的355家会计所收入合计为61.45亿元,同比增长了12.2%,增速比较上年快了0.7个百分点。这个增长主要来自从业人员的增长(8.2%),人均业务收入的增长则只有3.7%,不过增速也比上年(2.2%)要好。深圳全部会计所从业人员是1.68万人,大约占深圳地区就业人口的千分之1.34(截至2022年7月底,深圳就业人口1248.01万)。总体的增长并不是会计所的普涨。有可比的数据的会计所,只56%的2022年业务收入增长了,低于上年的61%;人均业务收入增长的会计所则只有55%,也低于上年的63%。而且深圳地区会计所2022年收入中位数为256万元,低于上年的261.7万元。这说明会计所的收入增长存在分化,深圳地区大会计所总体收入增长多,中小会计所所总体在下沉。深圳地区收入前五的会计所基本是四大和大华的分所们在霸榜。普华永道中天在2022年猛增了29.7%收入,大幅拉开了与第二名大华会计所的距离。其他三家四大会计所的收入都在4亿元出头,差异很小。大华深圳分所最远可追溯到徐政旦老师1987年创办的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截图自YCY会计行业观察电子书文章《知名会计所介绍》,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立信深圳分所是少有的收入下跌的深圳头部会计所(减少8.2%),这与该所团队部分成员前往信永中和深圳分所(增长46.9%)有关。(详见2021年10月文章《信永中和近年来承接立信会计所A股客户一览表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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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苏亚金诚海外会计动态

“更多看世界,更强做自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同这个理念,并支持YCY会计行业观察对海外会计动态的持续翻译观察。苏亚金诚创办于1996年,是一家中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会计所2021综合中列第22名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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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会计所口碑调查排行(2018-2022)

YCY会计行业观察从2018年开始,每年通过邀请投票(为主)的方式,请数百位对会计所有所了解的代表性人物发表对业务收入靠前的大型会计所的看法,并可提名其他会计所予以点评,这些看法汇总分析后成为年度的年度表现最佳会计所排行,即YCY会计所口碑排行。本排行不同于按照业务收入的排行,也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综合评价排行,而是纯粹根据投票人主观看法的口碑排行。该排行的投票人有代表性,调查结果有较为广泛的传播,并被个别上榜会计所纳入投标资料。2018-2022年,连续五年的调查结果和文章链接如下:《2018年度会计所口碑排行》《2019年度会计所口碑调查报告》《2020年度会计所口碑调查报告》《2021年度YCY会计所口碑调查报告》《2022年度YCY会计所口碑调查报告》欢迎登记参加2023年的YCY会计所口碑调查,投票人将可实时获得调查报告最新全文。欢迎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知识星球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欢迎查阅YCY会计行业观察电子书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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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会计所口碑调查报告(含 2022年度表现最佳会计所、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总体评价等)

YCY会计所口碑排行榜从2018年开始,已经开展并发布了4次报告,今年为第5次,并有较多的调整。开展这个调查的目的在于:汇集并展示对会计所和注会行业的代表性看法,为中国注会行业发展提供一些助力。在2022年9月,YCY和有关受托人向600人一对一地发出了问卷并得到了372人的积极反馈,得到有效投票368分。这些投票人是对会计所有一定了解和发言权的注会行业内外人士。调查报告代表了这368人的主观看法,也能一定程度代表当下的主流看法。调查分析报告(约1.2万字,69个图表)实时向投票人和知识星球订户开放。调查的简略结果将陆续分篇发布在YCY会计行业观察,欢迎关注。(以前年度的调查结果是:《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如下收费内容为分析报告的大部分文字内容(约0.6万字)和全部69个图表(详见如下目录),适用于想深度了解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看法和头部会计所口碑的专业读者。今年的投票人请查看和YCY或拉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网址,直接访问在线文档阅读全文,无需在此付费阅读。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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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2021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

在8月18日发布《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一个多月,中国册会计师协会今日发布了《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布的正式稿对比公示稿的变化不大,有8家会计所的数据或排行使用的法律实体发生了变化,公示的前100家会计所也是公布的前100家所,公示的101-105这五家会计所没有能做替补。这100家会计所2021年业务收入合计661.86亿元,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32409人,其中执业超过5年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16141人,占比49.8%。如下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简表。上表略去了表格中链接的如下内容,这些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查阅中注协公告。1、事务所收入分部信息;2、事务所所在的同一国际会计网络或国际会计联盟的成员情况;3、事务所专业贡献度;4、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与上年(2020年)的排行相比,有12家会计所新上榜,蝉联上榜的会计所大部分也都变化了名次。2021年百家会计所,2021/2020业务收入普遍增长(90家的78家)。2021/2020注会人数也普遍减少了(92家中的69家),减少的原因推测其一是2021年财政部门组织的清理注册会计师挂靠行动,其二是注会行业的吸引力问题(人员流失问题)。2020年百家所未继续上榜的有12家,详见下表。每注册会计师业务收入可以大致推测一家会计所的从业人员结构、对注会的依赖度等情况;一家会计所的注册的会计师中执业5年且60岁以下的比重,可以推测一家会计所的薪酬竞争力(YCY会计行业观察B2-1群hoimcn讨论观点)。附:中注协近年发布的排行2021年发布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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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会计所口碑排行榜(2018-2021)

YCY会计行业观察从2018年开始,每年通过邀请投票(为主)的方式,请数百位对会计所有所了解的代表性人物发表对业务收入靠前的大型会计所的看法,并可提名其他会计所予以点评,这些看法汇总分析后成为年度的年度表现最佳会计所排行,即YCY会计所口碑排行。本排行不同于按照业务收入的排行,也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综合评价排行,而是纯粹根据投票人主观看法的口碑排行。该排行的投票人有代表性,调查结果有较为广泛的传播,并被个别上榜会计所纳入投标资料。2018-2021年,四年的调查结果和文章链接如下:《2018年度会计所口碑排行》《2019年度会计所口碑排行》《2020年度会计所口碑排行》《2021年度会计所口碑排行》2022年度会计所口碑排行预计在9月下旬开始,欢迎推荐/自荐参与投票;欢迎点击阅读原文推荐候选会计所。欢迎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知识星球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欢迎查阅YCY会计行业观察电子书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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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增注会减 百家会计所的业务收入和注会人数变动(2021年公示对比2020年公布)

本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昨日公布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披露数据以及以以前年度的中注协和相关地方注协披露的公开数据分析。公示的前100家会计所的的总体情况:2021年收入合计661.86亿元,注册会计师32399人,其中执业超过5年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占比49.8%。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业务收入167.02亿元(自愿披露,只是一部分),分所合计1069家,信息技术人员1002人。每注会创造业务收入204.28万元(这不是个人年收入,也未考虑非注册会计师的各种从业人员和行政等支持人员)。公示的全部105家会计所的的总体情况:2021年收入合计664.58亿元,注册会计师32758人,其中执业超过5年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占比49.9%。与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业务收入168.7亿元(自愿披露,只是一部分),分所合计1095家,信息技术人员1003人。每注会创造业务收入202.87万元。105家会计所中97家有2020年业务收入数据,这97家会计所2020年业务收入583.16亿元,2021年业务收入659.87亿元,这97家有可比数据的会计所2021/2020业务收入增长了13.2%。注册会计师人数普遍的有所下降。公示的105家会计所中,有94家会计所有2020年注会人数数据。这94家会计所2021年的注会人数为32152人,2020年为35947人,这94家有可比数据的会计所1年减少了10.6%的注册会计师。究其原因,或与注会行业人员流失有关(参阅《信永中和首席:注会行业的吸引力已经明显下降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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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排行变了一半 2021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公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今日发布。上表最后一列是2020年(去年)排行,如有其他错漏,请看留言纠正。2022年地方注协已发布的会计所排行天健、中汇、立信前三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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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

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聚焦讨论泛会计类话题的1群、会计所话题的2群、其他话题的3群,这些群均无广告、无红包、无拉票,均由群主拉入。按照入群门槛高低和是否可潜水,划分为A、B两类,A1、A2、B1、B2四个群可选一个适合的加入。A3、B3可另外适合则选择加入。加群请先关注本微信公众号。A类群有入群公益捐款门槛(10元起,自选信任的捐款平台/网站和项目,捐款平台如微信支付、支付宝)、实名(地区、年龄段、所在机构名字等)入群、不能潜水(1个月内要参与分享讨论)、限人数、讨论多。A1群(★★★★★):泛会计话题,限100人左右,各种年龄段、地区、职业层级、行业的泛会计人群。A2群(★★★★☆):会计所话题,限100人左右,限在会计所或相关机构从业人员、或从事注会行业研究的学者。A3群(★☆☆☆☆):新闻新知群,限50人内,来自A1/A2/B1/B2群。B类群匿名进入,可以潜水、不限人数、讨论少。B1群(★★☆☆☆):泛会计类话题,有B1-1群、B1-2群,定位一样,随机加。B2群(★★☆☆☆):会计所话题。有B2-1群、B2-2群,定位一样,随机加。B3群(★★☆☆☆):会计所等专业机构资深人员群,来自A1/A2/B1/B2群。入群只通过群主拉入,加群主微信(241322)请务必告知真实中文姓名、所在机构或在读学校(如为学生)、岗位或在读专业和年级(如为学生)、所在地区、拟加入的群。为什么实名加入?因为群主尹成彦(YCY)是实名发文,所以加微信对等实名。1群的话题(含A1、B1群)聚焦的话题及群内人员兴趣度依次为会计(83%)、管理(81%)、财务管理(77%)、税务(71%)、职业发展(71%)、投融资(60%)、财经新闻(56%)、咨询(45%)、注会审计(37%)、考试(33%)、内部审计(21%)。其他话题只5%的人感兴趣。政见等敏感话题不谈。本群100%的人感兴趣实务类话题,71%的人也感兴趣理论类话题。2群的话题(含A2、B2群)行业新鲜事儿(88%)、技术与实操(85%)、从业感想(73%)、政策法规(73%)、财经和企管信息(62%)、招聘与求职(35%)、资格考试(15%)、其他话题(12%)。可以批评但不能侮辱、糟践注会行业。A3群的话题分享并点评/讨论新闻、新知。重在“新”,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新闻以财经类为主,其他也可但不要多。B3群的话题行业新鲜事(85%)、技术与实操(84%)、政策法规(84%)、财经和企管类信息(72%)。招聘与求职(26%)也可。其他话题需求的人(14%)很少。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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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查阅YCY会计行业观察电子书

为了系统地提供有关会计职业和审计市场的信息,YCY从2022年开始在语雀平台持续更新如下主题的电子书,内容还在建设中。欢迎点击阅读原文,欢迎纠错,欢迎提意见,欢迎提供资金等支持。也可直接访问网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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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入YCY会计行业观察知识星球

YCY会计行业观察知识星球提供独家的会计行业数据,以WPS或EXCEL表格文件形式下载,以及部分腾讯文档的访问权限。这些数据部分会发布在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公众号。数据主要包括:审计市场数据,如A股年报审计市场数据;A股、新三板的改聘数据;YCY会计所口碑调查报告等会计职场数据,如财务高管的名录。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公众号相关调查结果的汇总表格。少量的会计行业其他信息。数据的适合群体为会计行业的专业人士,比如会计所合伙人、市场人员,或长期从事会计行业研究的人员,并不适合偶需一个可有可无数据写论文的学生。知识星球为付费加入,按平台规定,三日内可退费。加入方式,请扫如下二维码。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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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收入急速增长 山西省2022年会计所综合评价前50公示简析

根据山西注册会计师协会7月26日发布的《关于山西省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名信息的公示》整理。去年山西未发布类似排行。山西省2022年综合排行前50的会计所2021年业务收入合计8.14亿元,而2020年综合排行前50的会计所2019年业务收入合计6.89亿元,2年之间业务收入多了18.2%。具体到2022年公示上榜的会计所,43家连续上榜的会计所有35家收入增长,8家减少。增减的幅度大部分都较大甚至是倍增的差异,有27家所是2位数的增长,22家是超过20%的增长,19家是超过30%的增长。8家是超过50%的增长,这样快速增长是怎么来的呢?上表中,排行第8的山西前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已注销(山西注协公布的表格中的原文)。根据公开资料,合理推测该所团队另注册了山西前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往年有很大不同,今年各地注协发布会计所排行的很少,进度也很慢。中注协也对比去年晚了一个多月还未发布全国的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行。相关观察文章:山西地区会计所往年排行致同山西再现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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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增长1.7倍列16 2022年福建省会计所综合评价前50家公示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今日发布《2022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五十家信息的公示》。截至目前,先后有浙江、深圳、福建三个地方注协发布了2022年度的会计所排行榜,三个地方都在东南沿海。50家上榜会计所2021年收入合计12.6亿元,同比增加10.3%(上年的50家收入合计为11.4亿元)。但是注册会计师人数合计1275人,同比减少了123人。这个或许与2021年全国性的清理注册会计师挂靠有关。(参阅《1-11月注会公告注销/撤销18475人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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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会计所2021年业务收入排行

昨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业务收入排名”,深圳是第二家发布会计所排行的地方注协。深圳地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346家会计所均纳入了排行。这些会计所2021年业务收入合计54.76亿元,一共有15501名从业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3673人,占比23.7%),人均业务收入35.3万元。对比2020年,业务收入合计增长11.5%,从业人数增长9.1%,注册会计师人数减少3.5%,注册会计师占比下降3.1个百分点。人均业务收入增长2.2%。深圳注会行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增加人员带来的,且全部依赖非注会从业人员的增加。普华永道中天深圳分所仍旧是收入最高的,但领先优势在继续缩小。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会计所中,容诚深圳分所年收入增长接近6成,是最快增长的。毕马威华振深圳分所年收入增25.5%,是列第二的,也是国际四大所中最快的。天健深圳分所、立信深圳分所收入都有下降,天健还下降了2成多。这与其在总部所在地的增长势头完全不同。今年的排行和往年不同的一点是深圳总部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包含其所有分所收入的排名,这和浙江注协分别列出全国和在当地收入的做法不同。鹏盛会计所在上表中罗列的是全国的收入。该所2年的收入情况如下:相关观察文章:深圳往年排行差异大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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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中汇、立信前三 浙江2021年前50家会计所收入增长16.7%

(本文为昨日已删除版的纠错和更新)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昨日发布的《关于全省2021年度业务收入前5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公示》整理。浙江注协今年第一个发布会计所排行榜的地方注协。今天下午晚些时候中注协刚发布了《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的通知》,排行要在下个月发布。这些上榜的会计所2021年业务收入增长迅速,可比口径下的45家会计所,同比收入合计增长了16.7%。亿元级会计所有9家,比上年增加1家。致同杭州分所、大华浙江万邦分所是新晋的亿元所,浙江天平则收入跌破1个亿。浙江的头部三家会计所增长都挺快,中汇年增42.9%是最快的。亿元级营收会计所中,只有中审众环浙江分所的收入同比下降,这或许是与丢失大客户、内部治理以及团队分拆有关。(参阅《中审众环会计所失苏泊尔》、《中审众环淘汰了一批合伙人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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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高校领导的会计教授名录(2022)

根据YCY会计行业观察搜集整理,如有错漏将在本文留言说明:根据YCY会计行业观察在1年多前的调查:评价一位会计学者是否成功,在院校担任行政职务高低是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很靠后,只有九分之一的人考会考虑这个因素。相关观察文章:2021年1月初,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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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7年前上市公司收购审计问题 会计所合伙人被判刑2年罚5万

(前一图虚增资产为11403万)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出处请点击阅读原文)(2021)沪0101刑初424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唐某,男,1976年8月29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国际业务五部负责人,住上海市虹口区。因本案于2020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辩护人董钰清,上海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4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某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受理后,发现本案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晓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某、辩护人董钰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下半年,时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合伙人、国际业务五部负责人的被告人唐某经香港XX集团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山一上海公司”)总经理丁某1推荐承接上市公司上海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A公司”)的审计业务。2013年1月27日,浙江A公司、上海A股份公司委托立信所对浙江A公司进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由唐某作为项目合伙人领导其下属组成的德美审计项目组对浙江A公司及浙江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德兴公司”)、湖州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C公司”)进行加总审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时任浙江A公司总经理的王某1及丁某1等人通过电子邮件与被告人唐某等多次沟通,要求对审计报告结果进行调整、提高净资产和净利润等数值,以促成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唐某明知浙江A公司提供的财务凭证不全、调整依据不足,指使其项目组成员对账外款项、废料收入等方面财务数据进行违反审计准则的审计调整,指使未参与该项目的朱某1(另案处理)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并于2013年6月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50881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150881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由唐某、朱某1签字。150881号审计报告认定浙江A公司等三家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16574785.08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净资产为96996009.49元。2013年6至9月,上海A股份公司依据该报告及上海A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A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以7380万元完成对浙江A公司60%股权的收购。案发后,经上海市公安局委托进行司法会计鉴定:150881号审计报告审定数据导致收购时实际净资产虚增114042920.34元,虚增比例117.57%,虚增净利润47195855.73元,虚增比例为284.74%;立信发表错误审计意见,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立信未按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且执行审计程序时未勤勉尽责,未保持应有执业谨慎。2020年8月17日上午,公安人员在本市虹口区XX路XX弄XX号XX室将被告人唐某抓获。到案后,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证人朱某1、沈某1、倪某等人的证言、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审计报告、鉴定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的行为已触犯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告人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唐某系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且签字具结。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唐某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涉案的审计收费是正常收费,唐某没有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唐某系初犯、偶犯;涉案上海A股份公司的收购价并不是依据唐某所提供的审计意见;建议对唐某从轻处罚,以唐某与公诉机关签字具结的量刑建议对唐某处罚。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2013年初,上海A股份公司与浙江A公司达成并购意向,上海A股份公司为收购方,浙江A公司为目标公司;之后,上海A股份公司开展对浙江A公司的尽职调查,上海A股份公司为全面了解浙江A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决定委托会计机构对浙江A公司进行审计。2013年1月,上海A股份公司、浙江A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A公司及C公司湖州德兴公司、湖州C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时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的唐某系该审计项目的负责人。2013年1月至6月,被告人唐某在全面负责浙江A公司审计项目,并作为“签字合伙人”审核财务数据、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接受浙江A公司经营人王某1等人的请托,明知浙江A公司财务凭证不齐全,违背审计准则,未按规定执行审计程序,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多次调整审计数据,虚增浙江A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所有权权益)等数值,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50881号”虚假审计报告,其中,在“加总资产负债表”中“所有权权益”合计为96996009.49元,在“加总利润表”中“净利润”为16574785.08元。2013年6月,上海A股份公司根据上述审计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A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决定收购事项并确定收购价格,以7380万元的转让价款收购了浙江A公司60%的股权。2016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上海XX局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述150881号审计报告进行检查中,发现报告格式不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唐某、朱某1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17年1月,上海A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上海市公安局报案称:德美公司王某1等人与唐某等人隐瞒德美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骗取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款7000余万元,要求追究王某1、唐某等人的责任。同年1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立案侦查。2020年8月17日上午,唐某在其住所被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唐某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事实经过,在侦查阶段后期才供认了相应的事实。案发后,上海公安局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所涉及的上述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原有的账册、立信归档的纸制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申威的评估报告以及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人员的笔录内容,作出了审查、鉴定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认为,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在德美公司的两套账之间的差异、存货盘盈、货币资金、存货盘点程序、关联方交易等多方面(列出了20个问题)未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立信审计报告中的12项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出具了相关的鉴定意见,其中,浙江A公司、湖州德兴公司、湖州C公司3家汇总,净资产为-17046910.86元,净利润为-30621070.65元;相较于大华出具的数据,根据立信的审计数据,将导致收购时实际净资产虚增1.14亿余元,虚增比例为117.57%,虚增净利润4719万余元,虚增比例为284.74%。以上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证人沈某1(原系浙江A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的证言及相关邮件内容,证实:2013年2月初,其接受唐某的委派参加了浙江A公司等3家公司的审计工作,具体事由与王某2联系。2月中下旬,其带人至浙江A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在审计初期发现浙江A公司的财务资料非常混乱,欠缺很多财务凭证,后在唐某的催促下于3月13日左右完成了初稿,当时初稿意见中德美公司等3家公司的净利润数值是负数,大约在-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后在唐某的要求下,与唐某进行逐一核对后,对初稿的数据进行改动,直接生成了盈利992万余元的二稿,二稿出来后,其感觉该项目风险太高,向唐某提出不再参与该项目;之后,唐某委派了张某1联系审计工作;2013年4月中旬,张某1和唐某在与客户的讨论基础上,指令其修改二稿数据,最终形成的三稿数据变成了盈利1657万余元。在修改一稿时,在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其他应收款-王某3、机器设备折旧、400万元的废纸收入、未入账销售收入144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等方面的审计事项与唐某存在分歧;在二稿修改成三稿时,调整了2012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方面的数据。在对二稿进行调整期间,也就是2013年3、4月间,张某1经常向其询问审计底稿,并提起是否可以将净利润做到1600万余元,经过几次调整净利润一直未达1600万元,当时唐某告知其“客户的目标净利润是1600万元,看一下哪些能调整的”。浙江A公司的审计报告签署时间是2013年3月22日,这是倒签的日期,根据审计准则,3月22日不能作为出具报告的日期,而且3月22日这天还未收到很多函证的回复。审计报告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按照审计准则该日期应该是签发的日期。2014年底2015年初,浙江A公司的王某1与上海A股份公司爆发矛盾,唐某让倪某从事务所借调出了审计报告的底稿;大约在2015年10月唐某指令其修改底稿数据,修改了记账函证中的替代程序、存货所有品种计价测试、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数据。(向其出示了3月19日、3月20日丁某1与唐某之间的邮件往来内容),沈某1称2013年3月16日二稿出来后,丁某1针对二稿提出了6点的修改要求,分别是:未开票收入部分、折旧部分、王某3为公司代付的财务费用、未开票增值税部分、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少计提工资部分,唐某进行了相应的回复;最终经过反复讨论,唐某决定把未开票收入及成本计入审计报告中,同时剔除计提的费用;上述二项变动的数据增加净利润合计为664万余元,加上二稿净利润900余万元,净利润为1657万余元,这个数据就是三稿最终的净利润数值。(向其出示2013年3月28日、29日、31日、4月5日的丁某1与唐某、王某1与唐某、张某1与张某2之间的相关邮件),沈某1称这些邮件内容是关于废料收入的沟通,其在制作初稿时就发现了这块400万元左右的废料收入,当时其认为废料收入过高不符合常情,而且公司未提供这块收入的支持性文件,所以其未将这块收入入账,后在与唐某沟通时,唐某修改了该数据,将其计入了报告,扣除相应的税费,直接增加净利润300万元左右。这块的入账实际上在3月初的初稿中唐某已经计入报告,但唐某未告知德美,唐某这样做是为了让德美主动提出调整,以显示是为了客户的要求而做。2.证人倪某(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的证言及档案借阅记录,证实:在浙江A公司审计项目中,其接受唐某的安排负责存货科目的审计,其在审计中发现德美公司的财务状况很混乱,存货清单与财务报表差异很大,后在唐某的指令下,其在未核查德美提供的虚增3351万元的材料清单的真实性的情况下,出具了虚假的存货数据。2015年2月2日其根据唐某的指令,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档案室借取了德美公司的审计底稿,唐某让其在底稿中找出“管理层说明”,其经仔细翻阅,未发现审计底稿中有“管理层说明”;该份底稿一直放在唐某处,直至一年后浙江桐乡市公安局至事务所调取了该份底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档案借阅记录,证实:2015年2月2日倪某借阅浙江德美审计材料的底稿2册。)3.证人张某1(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五部经理)的证言,证实:2012年其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丁某1,通过丁某1介绍由唐某承接了浙江A公司的审计项目,该项目由沈某1担任审计经理。2013年3、4月,审计工作收尾时,丁某1的下属王某2通过邮件来催要审计的最终版,其在对方催要报告时介入了该项目,双方在存货、固定资产、收入这3块内容进行了多次的讨论;王某2通过电话、邮件与其多次联系审计项目的进展,同时,其将王某2对审计的意见转告给沈某1,在账外收入、固定资产、废品收入3块内容上,根据浙江A公司提供的账目,将账外收入无依据直接入账是不可行的,沈某1建议将账外收入与成本调出去;在盘点固定资产时,德美公司确实存在一些机器,但是没有相关的购买凭证,沈某1对这块持保留意见;废品收入这块发现浙江A公司的废品率远低于同行,沈某1经过相应的核算程序后才确认了相关的废品收入;上述内容都是通过邮件或电话沟通的。最终审计报告的结论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因为账外收入、废品收入的调整肯定对审计结果中的净利润产生影响。其在浙江德美项目中,前期介绍丁某1与唐某认识,参与挑选项目参与人员,项目开始后,与丁某1下属王某2沟通审计项目的进展,并把王某2对审计的意见转告给沈某1,在沈某1的建议下参与项目的讨论,其未参与项目的现场审计工作,只是双方在进行审计项目讨论过程中,都会把相应的邮件内容抄送给其。4.证人朱某2(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的证言,证实:2012年过年后其作为实习生参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浙江A公司审计项目,负责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函证,其在参加审计工作中发现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存在问题;之后,其因其他项目的需要,将相应的审计资料交给了沈某1。2013年3月左右某日,其在办公室听沈某1说起,依据审计初稿德美公司2012年度的净利润是负值,大约负二三百万元左右。5.证人范某(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的证言,证实:2013年3月其参加了浙江A公司的审计项目,其负责应收款审计,其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发现如果实际情况与德美提供的材料有差异就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当时收入审计的调整是收入冲减了1400余万元,成本冲减了1300余万元。6.证人桑某(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职员)的证言,证实:其参与了浙江A公司审计项目的盘点工作,其所负责的盘点工作按照“全盘”的要求盘点清楚。7.证人钱某(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的证言,证实:唐某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业务五部的权益合伙人,有权签发其所管理的部门的审计项目报告;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等以及金融类企业、大型央企、市属企业等的审计报告属于重大审计业务,需要通过三级审核。沈某1正式入职的时间是2013年3月25日,沈某1正式入职前,不可以参与唐某部门的审计工作。8.证人包某(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风控部经理)的证言,证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审,主要是负责全面符合审计报告的底稿,通常情况下一审就是项目的项目经理;二审是在一审的基础上对重大事项进行复核,发表复核意见;三审是签字合伙人,需要对审计报告承担全部的审计责任。9.证人朱某1(原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职员)的证言,证实:2013年1月唐某承接了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的审计业务,沈某1担任项目经理,因沈某1在参加审计工作时尚未正式入职,且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所以应唐某的要求,其作为一审在审计报告上签字,但其未参与审计工作,也未看过审计的底稿。(向其出示审计底稿中的“对外报告内部审批单”),其确认该审批单是事务所内部流转的一审、二审、三审的审核审批,审批单上其的姓名不是其本人所签。唐某对其说起该份审计报告是保留意见报告,但是报告本身的格式不符合会计师协会提供的保留意见报告的格式,容易产生误导。10.证人王某1(原系浙江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言,证实:2012年11月通过丁某1的介绍与上海B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并购意向,上海A股份公司决定收购浙江A公司60%的股权,之后,双方确定了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收购项目的审计工作。2013年1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唐某、沈某1等人进场工作,同时丁某1派驻了其下属王某2常驻,由王某2具体联络沟通浙江A公司与立信所之间的审计项目事宜。在审计中,浙江A公司提供了一套报税的账目,该账目不真实,未计入账外收入和废纸收入,之前,公司的账外收入是由父亲王某3控制,废纸收入由母亲控制,所以在审计时唐某让沈某1先根据2012年的报税账目进行审计,最终让德美公司提供了账外收入和废纸收入的凭据,增加了公司的盈利水平,2013年6月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的盈利是1600余万元,净资产是1.9亿余元,如果未将账外收入、废纸收入入账,公司在2012年的盈利只有187万余元,上海A股份公司根据187万元的年利润是不可能收购德美公司的。2013年6月,上海A股份公司以浙江A公司净利润1600万元为基础,按照7倍多的市盈率以及60%股权来计算收购价格,最终确定收购价格为7380万元,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A股份公司支付了7380万元的收购款。11.证人丁某1(原系京华山一上海公司职员)的证言及相关邮件内容,证实:其任职于上海D有限公司期间,参与了上海A股份公司与浙江A公司之间的并购事项,在推进该收购项目过程中,其接受双方的委托介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唐某担任收购项目的审计负责人,其委派下属王某2等人协调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王某2向其汇报事项,并分别与浙江A公司、审计事务所之间沟通审计事项。在事务所向浙江A公司的法人王某1出具初稿后,王某1与其联络称“希望将浙江德美的废料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废料收入对收购估值有影响”,其与王某2就该事项与唐某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唐某回复可以将废料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计算收购估值的基础,主营业务收入体现了公司真实的盈利能力,上海A股份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看中的就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向其出示了2013年3月19日的邮件,发件人为:EdwardDing,收件人为唐某,主题:关于德美),丁某1确认该邮件是审计初稿出来后,王某1提出需要调整数据,其即以邮件的形式向唐某转达王某1的意见,唐某进行了回复,涉及未开票收入、折旧、王某3占用资金应承担的利息、未开票增值税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少计提工资等方面的数据。(向其出示了2013年3月28日的邮件,发件人为:EdwardDing,收件人为唐某,主题:德美废料收入),丁某1确认该邮件也是向唐某转达王某1的意见,王某1提出是否可以将废料收入体现在主营收入中,同时也将上海A股份公司处理废料的方式告知唐某,建议其参照处理。在这份邮件之后,其还至唐某办公室与唐某讨论了废料收入的事项。最终,唐某基本同意将废纸收入和成本一并入账,同时唐某要求王某1提供相应的凭证。(向其出示了2013年4月8日的邮件,发件人为:EdwardDing,收件人为XX@hotmail.com;XX@qq.com,主题:废料收入和成本处理)丁某1确认该邮件就是其与唐某沟通后,将沟通后的意见发送给王某1。12.证人王某2(原系京华山一上海公司职员)的证言,证实:2013年春节后,其接受丁某1的安排跟进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的审计工作,主要负责审计人员与浙江A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其主要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审计负责人沈某1联系,同时与丁某1一起联络唐某,并与浙江A公司沟通。最终,唐某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这份报告的格式这是份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而且唐某也从未提起该份报告是保留意见的报告。2013年2月19日、2月26日沈某1通过邮件将德美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发送给其,其将沈某1要求的审计资料清单发送给王某1,其中德美公司账外收入的情况需要德美提供合同、银行流水、出库单、物流单、发票等,其当时觉得沈某1拖沓,还与沈某1产生矛盾;2月28日丁某1向其发送邮件,警告其“审计报告不能按照我们的意思顺利签出来,对整个交易有所影响,你都有责任”,所谓的我们的意思是指,要求沈某1按时间进度以及接近德美提供的2500万余元盈利的财务数据签发审计报告。2013年3月初,丁某1多次在公司的晨会上提及德美公司的净利润必须达到1500万元,否则上海A股份公司不会执行收购。同年3月初至3月19日,沈某1或张某1发邮件告知审计调整的事宜,并告知确认后即出报告;收到邮件后,其与丁某1至唐某办公室,一一核对调整分录,当时双方就未开票收入、折旧、利息、增值税、社保和公积金、工资计提这6项未达成一致意见。当时的审计报告中的净利润不达1600万元,上述6项内容调整后增加了净利润几百万元。2013年3月28日丁某1与唐某通过邮件沟通了废料收入入账以及提出废料销售对应成本的审计事宜;4月5日丁某1向德美的王某1发送邮件称唐某同意将废料收入计入账内;4月8日唐某回复丁某1并抄送王某1,强调了废料收入入账的考虑规则;4月9日审计所的张某1向王某1等发送邮件,要求德美提供未开票收入对应成本的核算逻辑以及废品销售明细单的出库单。浙江德美的净利润影响到收购事宜的成交以及收购的价格,如果不计入未开票收入和废料收入,德美的净利润就会是负值,就是经营亏损。13.证人孙某(原系京华山一上海公司职员)的证言,证实:丁某1介绍了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的收购项目,该项目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德美公司进行审计,每周的晨会丁某1都会介绍项目的进度,记得丁某1曾经谈起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德美的底线是德美的净利润不能低于1500万元。14.证人盛某(原系浙江A公司财务人员)的证言,证实:其在浙江A公司任职期间,曾经多次根据公司总经理王某3的指示调整相关的财务数据;浙江A公司与D公司及“江守商事”等多家E公司之间存在融资性贸易;在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过程中,其根据王某3的指令填写虚假的房产资产;其在记账存货科目时未根据实际的存货而是根据王某3的指令仅依据相关的发票来计入,这样计入的存货数据与实际的存货情况存在差异。(向其出示涉案审计底稿中的“发出成品”栏数据),其称该数据系虚假,德美公司根本不存在那么多数量的未结算的口杯纸、奶茶杯。15.证人张某2(原系浙江A公司财务人员)的证言及相关邮件内容,证实:2012年11月其入职浙江A公司后,发现公司有二套账,第二套用于报税,这套账上公司盈利数据较小,另一套用于贷款。2012年12月王某3、王某1为了顺利被上海A股份公司并购指令其购买了“会稽源”财务软件在第二套账的基础上,根据王某1的指令调整相关数据,形成比较靓丽的账册,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二套账在王某1的指示下调整了废料收入、未开票收入、存货盘盈等财务数据,以此虚增公司的盈利和资产,最终调整到公司2012年度盈利1600余万元。(向其出示2013年2月6日标题为12月份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电子邮件,发件人为“小草”,收件人为“王某2”),张某2确认该份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是其根据王某1要求制作的,王某1要求作出3个亿的销售额和2500万元的利润,资产负债率不能大于50%的资产负债表;其即调整了主营业务收入的财务数据;2012年度公司的真实盈利不到2500万元。之后,王某1又让其增加200余万元的废纸收入和账外收入使得公司的盈利变成2800余万元。一段时间后,其从王某1处得知立信审计的结果盈利是900余万元,王某1不满意称公司的利润目标是1600余万元。16.证人张某3(原系浙江A公司副总经理)的证言及相关邮件内容,证实:浙江A公司与E公司“江守商事”“伊藤忠”“国纱祎”“文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及下游公司德美的D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融资性贸易。(向其出示2013年3月4日、6日、12日的电子邮件,邮件名称为“主要原料明细表”及相关附件影印件),其确认是其本人发送给王某2的,2012年底2013年初在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期间,其接受王某1的指派与咨询公司的王某2、丁某1联系沟通审计事项,其上述发送给王某2的财务数据是其与财务部、仓储部共同提供的,表格数据由其汇总填写,其中“发出成品”和“口杯纸”两项数据是编造的,是其根据王某3指令进行修改的。17.证人洪某(原系浙江A公司储运部主管)的证言,证实:在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浙江A公司的审计项目中,其与审计人员、仓管人员组成了盘点小组,负责了公司的预盘、收购前盘点工作,均是按照实际的库存制作盘点清单、提供数据。(向其出示“浙江A有限公司主要原材料明细表”白板纸、灰底白板纸以及显示“发出成品”栏“口杯纸”项4802490.1Kg),其确认其所参与制作的明细表中没有“金额”栏目,德美公司也不存在上述材料,其任职期间公司仓库没有一次性存放这么大数量的口杯纸,且公司内部职员将口杯纸归入原材料,不会归类为“发出成品”。18.证人沈某2(原系浙江A公司财务人员)的证言,证实:2012年6月,其根据公司总经理王某3的要求修改了浙江A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的应收账款、存货、未分配利润、成本等数据,这些数据的修改将直接导致最终数据的变化,当时王某3的要求是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2012年底2013年初,公司安装了“会稽源”财务软件,其根据王某1、张某2的要求通过财务软件修改了财务数据然后生成新的财务报表,记得当时张某2让其增加了未开票收入和废料收入。19.证人张某4(原系上海A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秘书)的证言,证实:上海A股份公司在收购浙江A公司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德美公司的审计报告后,其向唐某确认该份审计报告的性质,唐某明确告知其该报告是无保留意见的报告,因为上海A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非常重要,如果审计对目标公司出具的是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收购兼并会被否决。20.证人王某4(原系上海A股份公司股东)的证言,证实:2013年初经丁某1介绍上海A股份公司决定收购王某1、王某3父子经营的浙江A公司以及浙江A公司控制的浙江E有限公司、湖州C有限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德美企业进行审计,唐某是审计负责人,具体的审计人员是沈某1、张某1。2013年3、4月份,审计报告显示德美企业2012年度的净利润是1600多万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德美企业的净资产值1.9亿余元,上海A股份公司基于德美的净利润值决定收购事项,最终确定的收购价格为7380万元,收购60%的股权。2013年6月上海A股份公司与德美的股东王某1、王某3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向王某1、王某3支付了收购款7340万元。收购后,王某1还是德美企业的经营者,2013年至2014年期间,王某1以德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上海A股份公司借款,并多次让上海A股份公司担保向银行贷款;2014年底,上海A股份公司发现德美企业的贷款异常,决定收回德美企业的所有印鉴并向德美企业派驻审计人员,但是被王某1拒绝;2015年1月,上海A股份公司决定对德美企业进行登报清算,在清算中发生了大量的民事诉讼,很多诉讼上海A股份公司并不知情,最终经法院裁定德美公司破产,德美企业需要清偿的债务是5.3亿余元,由上海A股份公司直接承担的损失为2.2亿余元。21.证人徐某、沈某3、王某5(原系浙江A公司股东)的证言,证实:徐某系王某3的妻子,沈某3是王某1的妻子,徐某、沈某3、王某5只是浙江A公司的挂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王某3是公司董事长,王某1是公司总经理,公司的主要事项由王某3决定。2013年6月28日,徐某、沈某3、王某5与王某3、王某1等人参加了浙江A公司与上海A股份公司之间的签约,浙江A公司被上海A股份公司收购,上海A股份公司支付的收购款是王某3控制的,徐某、沈某3、王某5不清楚收购款的具体去向。22.证人董某、丁某2的证言,证实:王某3设立了多家D公司,D公司之间存在融资性贸易;同时,王某3以D公司的名义贷款,所贷款项基本由浙江A公司使用。23.审计业务约定书,证实:2013年1月27日,浙江A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A股份公司签订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浙江A公司的委托,对浙江A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费用17万元由浙江A公司、上海A股份公司共同承担。24.浙江A有限公司2012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沈某1提供的底稿),证实:浙江A公司、浙江B有限公司、湖州C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财务数据合并,2012年度资产总计322852753.63元,净利润为9927747.70元。25.浙江A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稿初稿,落款日期为2013年3月16日),证实:该份审计报告中“所有者权益”合计88907446.09元,净利润9927747.70元。2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报告内部审批表,证实:信会师报字[2013]150881报告关于“浙江A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由唐某作为签字合伙人签名,朱某1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签名,在同意签发无保留意见的括号处显示涂改痕迹,在保留意见的括号处显示有打勾。27.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书,证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报告内部审批表上“朱某1”的签名字迹与提供比对的朱某1字迹样本不是同一人所写。2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流程,证实:浙江A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审计的签字合伙人为唐某,签字会计师为朱某1;装订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2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50881号),证实:2013年3月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A有限公司、浙江B有限公司、湖州C有限公司2012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加总资产负债表中“所有权权益”合计96996009.49元,加总利润表中“净利润”为16574785.08元;该份审计报告由唐某、朱某1签字。30.上海A股份公司“关于收购浙江A公司有关股权的具体内容的公告”、上海A股份公司出具的上海农商银行单位业务委托书、关于股权转让款的请示,证实:2013年6月28日上海A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C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A有限公司有关股权的具体内容的议案》,同日,上海A股份公司与浙江A公司的5名自然人股东王某1、王某3、徐某、沈某3、王某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总计收购浙江A公司股权的60%。股权转让价款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A有限公司、浙江B有限公司、湖州C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3]第150881号),目标公司2012年度净资产为人民币96996009.49元,净利润16574785.08元;同时根据上海F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A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A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权全部权益在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195044058.38元。在上述基础上,经谈判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款为73800000元,具体计算公式为股权权益总价值x转让比例60%。2013年7、8、9月,上海A股份公司根据浙江A公司的指定,将股权转让款汇至王某1账户。31.从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工商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人事信息证明,证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经营范围包括审计业务,唐某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3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XX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唐某、朱某1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6]26号),证实:经对(信会师报字[2013]第150881号)审计报告格式规范性检查,发现唐某、朱某1未勤勉尽责,导致未发现出具的审计报告不符合“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未单独列出“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未对审计意见段使用“保留意见”的标题;立信质控部门在执行二级复核时未发现审计报告格式错误;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唐某、朱某1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33.上海市公安局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大华鉴字[2021]000004号),证实:立信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在对融资性贸易、账外收入、存货盘盈、废料收入入账等事项进行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主观故意行为,违反相关的审计准则;在针对存货或收入、报表数据差异、存货盘盈数据、货币现金异常、关联方交易等方面执行审计程序时,违反审计准则,未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或审计程序未执行到位。经核查,在立信事务所审定报表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事项,经调整后,浙江A公司、湖州德兴公司、湖州C公司三家汇总,净资产为-17046910.85元,营业收入133143404.78元,营业成本116630128.64元,利润总额-30609201.27元,净利润-30621070.65元;立信审计报告审定后的数据,将导致收购时实际净资产虚增114042920.34元,虚增比例为117.57%;虚增净利润47195855.73元,虚增比例为284.74%。经鉴定后的三家汇总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立信发表错误意见,应当发表否定意见。立信未按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且执行审计程序时未勤勉尽责,未保持应有执业谨慎。34.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五支队出具的抓获经过,证实:本案的案发及被告人唐某的到案情况。35.被告人唐某的供述,证实:(1)唐某于2020年8月17日、8月18日、8月20日、9月5日、9月8日、9月22日、10月21日、11月6日、12月4日的供述,唐某辩称涉案的审计是依法依规作出,未有虚假情况。(2)唐某于2021年1月5日、1月7日、1月25日、2月9日的供述,唐某供述在审计过程中应浙江A公司的要求存在多次调整审计数据的情况,其供认审计程序等存在瑕疵。(3)唐某于2021年4月27日的供述,证实:2012年底,朋友丁某1向其介绍了上海A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A有限公司的审计项目,即需要对浙江A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之后,其与沈某1至浙江A公司了解情况后,与浙江A公司、上海A股份公司签订了业务约定书。参加审计项目的人员有,朱某1负责一审,没有去现场;张某1负责跟进审计进度,不参与审计工作;现场负责人是沈某1,还有至现场的倪某、桑某、范某、朱某2,都是具体做审计工作的。审计报告是三级审核,分为一审、二审、三审,其负责三审复核。2013年1月至3月,其安排沈某1等人至浙江A公司所在地进行现场审计,2013年3月初,沈某1等人给出的第一份初审审计报告中,浙江A公司2012年度的净利润是负数;当时还有部分数据不确定,经与浙江A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丁某1代表浙江A公司提出调整意见,后浙江A公司又提供了新的财务报表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A公司的净利润为3000多万元,之后,进行了重新审计,得出新的结论净利润为1000万元左右;之后又与浙江A公司进行了沟通,又再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终正式稿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左右。冲减未开票收入和对应的成本,导致浙江A公司净利润虚增1300多万元的事实经过是:审计人员撤场后,丁某1及其下属王某2至其办公室,要求调整审计结论,要求对于废料收入400多万元和未开票收入1400多万元进行调整;当时浙江A公司提供的数据是未开票收入1400余万元,存货1300余万元,浙江德美称这部分未开票收入是公司的王某3擅自销售了公司的存货,没有开具发票,货款没有入账被王某3私自使用,现王某3愿意将货款归还给公司,浙江德美提出王某3拿走的存货是否可以计入“其他应收-王某3”,未开票收入1400余万元是否可以确认;之后,根据浙江A公司提供的资料,审计确认王某3挪用公司的存货确实存在,但没有发票无法确认收入,因此审计按照收入成本相配比的原则,冲减了未开票收入及对应的成本。在浙江德美无法提供购销合同、出库单、发票等材料的情况下,这部分的未开票收入是不应该确认入账的,尽管浙江A公司的记账凭证能反映这块支出存在,但是审计现场工作人员没有尽职尽责确认该记账凭证的真实性,所以审计中将这部分未开票收入冲减成本,导致浙江A公司的净利润虚增了1300多万元。在浙江A公司未提供真实的废料率的情况下,且浙江A公司一直以来的废料是计入成本,确认废料收入400多万元,导致浙江A公司净利润虚增400多万元的事实经过是:丁某1提出浙江A公司错将400多万元的废料收入计入成本,这部分收入实际是被王某3擅自挪用了,王某3会将钱款归还给公司,建议将这笔废料收入入账,之后审计人员进行测算后认为浙江A公司一年获取400多万元的废料收入是合理的,审计即将此笔收入入账。该项目是一般项目;审计意见是保留意见类型,但未明确告知浙江A公司;对外审批流程单中的朱某1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其对此不知情;审计底稿中没有管理层声明,根据要求没有“管理层声明”是不能出具报告的,但是这不是硬性要求;审计底稿中也没有存货倒推过程、未开票收入以及废料收入的计算过程等材料,可能现场工作人员疏忽了;其未好好报关就复核了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其与浙江A公司通过邮件沟通,但未与对方私下有经济往来。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作为承担会计、审计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关于本案的量刑,第一,本案被告人唐某的法定刑幅度,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本案所涉罪名的相关刑法条文进行了修改,“新法”所规定的刑罚重于“旧法”,本案被告人唐某的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前,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被告人唐某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的规定即1997年修订的刑法,根据修订前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其法定刑幅度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根据被告人唐某的犯罪事实所确定的基准刑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一、根据在案的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以及相关书证材料,可以证明涉案的审计报告数值经过多次修改,且在被收购方提出所要求的审计结论后,唐某明知被收购方缺乏相应的财务凭证,仍多次违反审计准则,在无实质性依据的情况下多次调整多项财务数据以达到被收购方要求,唐某作为具有专业资格的负有相关职责的专业从业人员,其犯罪的主观恶意较大。二、本案唐某等人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系用于上市公司的资产交易,对资产交易的真实性具有直接证明作用,虽然最终收购价款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其他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但该审计报告影响了收购方的决策,对于收购方收购与否的决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根据涉案收购方上海A股份公司人员以及证人丁某1、王某2、王某1等人的证言、相关邮件可以证明涉案收购事项的关键就是审计报告的净利润数值,也正是因为审计报告的净利润值达到了收购方的预期,收购方才决定收购,而被收购方为达到收购方所要求的净利润值,多次请托唐某调整财务数据。唐某出具虚假审计意见,导致收购方上海A股份公司决意收购,从而间接导致了上海A股份公司的巨额经济损失,唐某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较为严重。三、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追诉的标准,参照上海市公安局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唐某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虚增数额、虚增比例以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已经远远超过法定的追诉标准。第三,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唐某基准刑时,从宽幅度相对较小。虽然被告人唐某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情节,并表示认罪认罚,但从唐某本人的供述来看,唐某在到案后几个月内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不够主动,悔罪诚意不足,根据宽严相济的政策精神,认罪越主动、越早、越彻底、价值越大,从宽幅度相对较大,反之,从宽幅度就小。故综合全案情况,根据被告人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本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不当,并告知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与被告人重新进行量刑协商。在本院审理结束前检察机关未调整量刑建议。综上,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唐某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17日起至2022年8月1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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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注会公告注销/撤销18475人 注会人数或还有10万人

截至11月30日,在今年前11个月各地注协网站公告注销/撤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有18475人,约占注册会计师人数的16.9%。注销/撤销的原因包括不在会计所执业、死亡等原因。其中部分人转为了中注协非执业会员。今年各地注协的注销/撤销次数、人数以及占比大多都比去年要高,这和落实落实《财政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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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行业人均业务收入将大增 会计名家培养缩水《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布

财政部网站今日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比4月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本),在附录的指标有一些变化:——指标全部调整为预期性指标,不再有约束性指标;——不再把中注协个人会员数量作为指标;改为从业人员数量指标。注会行业从业人员目前的数量是“40余万人”,和纲要的目标”40万人“,基本一样。——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注会行业的业务收入规模从目前的1000多亿元,增长到1900亿元。这意味着预期人均业务收入将很大比例提升。——对比《征求意见稿》,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数从20万人增加到30万人。——对比《征求意见稿》,会计名家数量从90人减少到15人。(财政部于2013年启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每年选拔10人,培养周期5年。截至2019年《又10人入围会计名家工程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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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胜通债券投资人向国海证券、中天运会计所索赔876万

概要:山东胜通集团虚增收入615.40亿,虚增利润119.11亿,制作虚假账套,加盖审计机构虚假印章,证监会在7月30公告对公司和个人处罚180万元。证监会在11月16日公布,山东胜通集团相关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所和签字注会被罚没1745万。蓝石公司买入了胜通公司债券948.5万元并受损失。为此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中天运会计所、国海证券、王秀生对蓝石公司投资16胜通01债券948.5万元所导致的损失875.851184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国海证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国海证券不服一审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终审判决将本案移送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如下摘录自如下民事裁定书。上诉人(原审被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原审被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原审被告:王秀生,男,1966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原审被告: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胜坨镇。上诉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石公司)、原审被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所)、原审被告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原审被告王秀生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21)京02民初4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蓝石公司向一审法院诉称,胜通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胜通01债券),债券发行人为胜通公司,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海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所。蓝石公司担任管理人的“蓝石盘古3号私募投资基金”净买入16胜通01债券9485000元并持有至今。蓝石公司认为,胜通公司存在财务造假、隐瞒对外担保情况、虚增核心子公司利润、业务造假等情形,16胜通01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相关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蓝石公司投资16胜通01债券构成欺诈和误导。中天运会计所、国海公司、王秀生对蓝石公司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此,蓝石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1.请求判令中天运会计所、国海公司、王秀生对蓝石公司投资16胜通01债券9485000元所导致的损失8758511.84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请求判令中天运会计所、国海公司、王秀生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国海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请求将本案移送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国海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中天运会计所超过答辩期向一审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一审法院视为其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蓝石公司在起诉时未将胜通公司作为被告,一审法院受理本案后,中天运会计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追加胜通公司为本案被告。蓝石公司则明确表示其不同意追加胜通公司为共同被告,理由是其诉讼请求中已将其从胜通公司破产重整中获得清偿的部分扣除,其不再对胜通公司享有追诉权。一审法院认为,胜通公司作为发行人,对16胜通01债券的发行是否存在蓝石公司主张的欺诈、误导、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等事实查明以及责任认定具有关键作用,有必要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且中天运会计所在本案审理中亦申请追加胜通公司为本案被告,故一审法院决定追加16胜通01债券的发行人胜通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因蓝石公司作为原告不同意追加胜通公司为本案被告,依据该条规定一审法院不能将本案移送至胜通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中天运会计所住所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属一审法院辖区,故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国海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国海公司不服一审裁定,持原异议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撒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主张因本案与(2020)京02民初439号案件高度同质化,若不能支持其移送请求,请求本院作出与(2021)京民辖终47号民事裁定一致的裁定。针对国海公司的上诉蓝石公司答辩称,本案应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并撤销追加胜通公司为本案被告。主要事实和理由为,胜通公司不应成为本案共同被告,胜通公司破产重整不影响本案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一审裁定不移送管辖有法律依据。针对国海公司的上诉中天运会计所答辩称,案件应该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主要事实和理由为,胜通集团已被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根据《虚假陈述案件规定》第十条规定该案应由胜通集团住所地法院管辖;与本案同类在先案件本院已作出(2021)京民辖终47号民事裁定将案件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院经审查认为,确定本案管辖的关键在于“法院根据被告的申请追加发行人为共同被告后,如何确定案件管辖。”《虚假陈述案件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所有原告同意后,可以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追加后,应当将案件移送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款规定,在原告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后,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经当事人申请;第二种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当事人不申请或者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追加的,应当通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不得移送案件”的规定,对未经当事人申请或者未征得所有原告同意,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但不能将案件移送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之一中天运会计所申请追加发行人胜通集团为共同被告,属于“经当事人申请”的追加形式,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后应当将案件移送发行人胜通集团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因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有关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进行集中管辖,胜通集团所在地东营市该类案件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移送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综上,一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错误,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民初42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移送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聚焦讨论泛会计类话题(1群)或会计所话题(2群),无广告、无红包、无拉票。划分为A、B两类群。A类群有入群公益捐款门槛(10元起,自选信任的捐款平台和项目(如微信支付、支付宝、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名、不能潜水(1个月内要有发言)、限人数、讨论多。B类群匿名进入,可以潜水、不限人数、讨论少。如下4个群,可选择适合的一个加入,加群微信241322(请告知真实姓名、所在机构或在读学校、岗位或在读专业、所在地区、拟加入的群)。A1群(★★★★★):泛会计话题,限120人,目前100多人。追求丰富人员代表性,尽力拓展视野的高品质交流群。B1群(★★☆☆☆):泛会计类话题,410多人,会计本硕博学生、学者、实务工作者、专业机构人员、财会类杂志编辑。A2群(★★★★☆):会计所话题,限100人左右,目前70多人,在会计所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对注会行业感兴趣的学者。追求丰富人员代表性,尽力拓展视野的高品质交流群。B2群(★★★☆☆):会计所话题,460多人,面向注会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会计所从业、注协工作人员为主,各层级人员都有。也有评估、咨询、媒体等相关的从业人员以及在校生、实习。如果是会计所等专业机构10年以上从业的资深人员,可另外再申请加入B3群。B3群(★★☆☆☆):120多人,谈论行业新鲜事、技术与实操、政策法规、财经和企管类信息等话题。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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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人次对天健会计所的评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十强会计所。在4年的YCY会计所年度调查中都名列前茅。天健会计所也是中注协发布的《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第5的会计所。天健会计所2020年业务收入30.6亿元,列行业第6名。在11月中旬有393人的调查中,其中有144人感兴趣进一步了解天健会计所,是感兴趣人数最多的会计所。由此才有了本文。如下资料汇集了5342人次涉及天健会计所的投票。这些调查是YCY会计行业观察2018年至今开展的,反映的是投票人在不同时期对不同话题的主观看法,供读者参考。是否认同还有赖各位读者自行判断。如下内容具体包括:《2021年度会计所调查报告》中有关天健会计所的各项评分表格和一句话点评。(其中表格内容在《2021年度会计所调查报告发布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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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会计所获评2021年度最佳会计所 含1家小型会计所

昨日,YCY会计行业观察第4年发布了年度会计所调查排行榜(YCY会计所年度排行榜)。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天健、信永中和、天职国际、容诚、立信、致同、苏州众勤一共11家会计所获评年度最佳会计所。除了苏州众勤是小型会计所,其他均为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会计所。大型会计所中,四家四大会计所评分在8-9分,均获评四星级年度会计所;天健等6家所评分在7-8分,获评三星级年度会计所。今年的调查数据显示:6家三星级的年度会计所的各种评价指标大致可以归为一个类,且都为本土会计所,由此可以统称为“本土六强会计所“。这10家大型会计所可统称为”中国十强会计所”(不含港澳台)。今年的YCY会计所排行榜是根据370位受邀投票人的评分而来,“人人心里有杆秤”,在这些对多家会计所有所了解,且可能予以客观评价的投票人眼里,会计所的排行与业务收入排行或者综合评价排行有着不一样的排序。YCY会计所年度排行榜的做法类似于奥斯卡评选,是一个主观评价的口碑排行榜。今年一共有15家大型会计所、3家中型会计所、2家小型会计所候选。今年全部采用邀请投票且投票人数创新高。今年的调查还有多项重要的改进。今年的YCY会计所年度排行榜还发布了多个细分的排行,包括会计所服务推荐排行、会计所就业推荐排行、客户推荐排行、合伙人推荐排行、员工推荐排行、京沪广投票人推荐排行等(详见如下附图)。今年的调查结果发布后,调查结果、调查中的具体方法等获得了受邀投票人等在内的普遍认可。——“这种第三种调查提供新的视角,很有意义”(会计界某著名学者)——“以后的论文对于会计所的分类可以采用”(某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题,对了解大局与事务所的发展很有帮助“(某中大型会计所首席合伙人)——“新名词:中国十强会计所口碑排行榜,虽出自民间,但公允客观”(某财经微信公众号博主)——“非常诚恳的调查报告”(某四大中国区副主席)——“希望今后能看到您更多的专业调研文章,目前专业服务领域仍然处于严重信息不对称的阶段。高效、专业且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调查报告,将能有力的提升行业的良性竞争,鼓励优质专业的服务机构,褒奖诚信精进的专业人士,更是造福圈外的企业客户,进一步维护证券市场的公信力。”(某公司总裁)有关今年的YCY会计所年度排行榜的详细报告,请参阅《2021年度会计所调查报告发布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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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会计所调查报告发布 2021年度YCY会计所排行榜发布

与会计所有较多接触,比较了解会计所的合作方、客户,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的人员。特别是有关政府部门以及注协的相关人员,公众公司的财务高管等人员。3、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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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近年来承接立信会计所A股客户一览表 近期有激增

从2017年5月到2021年10月,立信的A股客户一共有278家改聘其他会计所。接下家的会计所有34家,其中最多的是大华,接了72家,信永中和承接了29家。此外,天职国际、中兴华、大信、中审众环承接的也有10家以上。信永中和承接的包括2021年报改聘11家,主要是近期集中公布的,且公布的理由主要为立信会计所的审计团队带着客户拟加入信永中和。同一时期,信永中和有13家A股公司客户改聘了立信会计所。总体来说,信永中和是净流入。2017年5月至今A股公司改聘审计机构详情一览表excel文件,可在如下知识星球下载。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聚焦讨论泛会计类话题(1群)或会计所话题(2群),无广告、无红包、无拉票。划分为A、B两类群。A类群有入群公益捐款门槛(10元起,自选信任的捐款平台和项目(如微信支付、支付宝、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名、不能潜水(1个月内要有发言)、限人数、讨论多。B类群匿名进入,可以潜水、不限人数、讨论少。如下4个群,可选择适合的一个加入,加群微信241322(请告知真实姓名、所在机构或在读学校、岗位或在读专业、所在地区、拟加入的群)。A1群(★★★★★):泛会计话题,限120人,目前100人。追求丰富人员代表性,尽力拓展视野的高品质交流群。B1群(★★☆☆☆):泛会计类话题,390多人,会计本硕博学生、学者、实务工作者、专业机构人员、财会类杂志编辑。A2群(★★★★☆):会计所话题,限100人左右,目前70多人,在会计所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对注会行业感兴趣的学者。追求丰富人员代表性,尽力拓展视野的高品质交流群。B2群(★★★☆☆):会计所话题,440多人,面向注会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会计所从业、注协工作人员为主,各层级人员都有。也有评估、咨询、媒体等相关的从业人员以及在校生、实习。如果是会计所等专业机构10年以上从业的资深人员,可另外再申请加入B3群。B3群(★☆☆☆☆):110多人,谈论行业新鲜事、技术与实操、政策法规、财经和企管类信息等话题。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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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会计所的标准是什么?大型、中大型、中小型、小型呢?

根据中注协发布的《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105家会计所2020年的业务收入从3665万到61.15亿元不等。最终有100家成为《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根据对100人的调查,关于“会计所规模的划分标准可以用什么指标?”,89人认为可以用业务收入,77人认为可以用注会人数,64人认为可以用人员数量。业务收入标准是认可度最高的,不过目前并没有公开的会计所收入规模划分标准。综合中注协等部门发布的各种文件措辞,还有《什么是大型会计所?什么是中型会计所?什么是小型会计所?》一文对100人的调查看法,以及业内人士的个人看法。YCY会计行业观察提出了一个会计所规模划分的参考标准,这个标准将用于后续的相关观察文章,比如《年度表现最佳会计所调查》。欢迎参加调查或留言发表您的看法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聚焦讨论泛会计类话题(1群)或会计所话题(2群),无广告、无红包、无拉票。划分为有入群公益捐款门槛(10元起,自选信任的捐款平台和项目(如微信支付、支付宝、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名、不能潜水(1个月内要有发言)、限人数、讨论多的A类群和没有门槛,匿名进入,可以潜水、不限人数、讨论少的B类群。如下4个群,可选择适合的一个加入,加群微信241322(请告知真实姓名、所在机构/学校、岗位/专业、所在地区、拟加入的群)。A1群(★★★★★):泛会计话题,限120人,目前70多人。追求丰富人员代表性,尽力拓展视野的高品质交流群。B1群(★★☆☆☆):泛会计类话题,360多人,会计本硕博学生、学者、实务工作者、专业机构人员、财会类杂志编辑。A2群(★★★★☆):会计所话题,限100人左右,目前80多人,在会计所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对注会行业感兴趣的学者。追求丰富人员代表性,尽力拓展视野的高品质交流群。B2群(★★★☆☆):会计所话题,390多人,面向注会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会计所从业、注协工作人员为主,各层级人员都有。也有评估、咨询、媒体等相关的从业人员。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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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提名开始 YCYguancha2021年度表现最佳会计所调查

从2018年开始,YCY会计行业观察连续3年开展年度会计所调查并发布结果。调查主要来自邀请投票,候选的也基本是收入靠前的头部会计所。调查结果传播较为广泛,也较为得到认可。此前3年的结果如下:2020年度表现最佳会计师事务所发布2019年度表现最佳会计所发布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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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型会计所?什么是中型会计所?什么是小型会计所?

什么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什么是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什么是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这是一个笔者没答案,也没问到答案的问题。为此做了一番资料查证,似乎也没有公认的答案存在。在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笔者抛出“您认为大中小型会计所的划分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得到的一些个人看法。比较多的是提出按照收入标准,但具体的标准也是众说纷纭。笔者查询中注协网站相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公开资料,似乎有一个内部的标准(大型会计所目录),但并没看到公开。上月23日发布的国办30号文,不再单独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也就更没有大型会计所的标准一说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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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头部会计所招管培生 要求不低 吸引力如何?

某本土头部会计所微信公号发布招聘,招聘管培生30名,审计助理2000+。管培生为总部招聘派驻重点分所,审计助理为各地总分支机构招聘。管培生的招聘要求不低。与之对比,审计助理岗位招聘要求就要接地气得多了。管培生的做法在本土会计所还不算多。不过大型会计所,中小会计所都有类似的公开招聘。会计所如此做的出发点是招一批优秀人才,高待遇,重点培养,不过具体效果还有待观察。相关观察文章:某非四大会计所调整薪酬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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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非四大会计所调整薪酬 部分人月薪加46%

近期,四大会计所和个别非四大会计所上海分所先后发布了新的薪酬标准,新人的月薪起薪都超过了1万元(点击这里参阅四大新鲜事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加薪成为了应对人员高流失率的一个可选项。近日,某非四大会计所也宣布了新的薪酬政策,并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明年2月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以审计序列A1和A2职级(咨询和税务序列同等职级)为例,全所A1和A2职级月薪平均涨幅为46%,综合年薪平均涨幅超过30%。本次薪酬调整主要上调了月薪中的分所津贴部分,分所津贴由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城市生活津贴组成。同时取消了市内外勤津贴,但市外外勤津贴发放标准不变。某头部会计所首席合伙人在7月末的研讨会上称:注会行业的吸引力已经明显下降,人员纷纷离开,行业进入了一个困局。这个行业困局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困局的一个表现就是人员流失率很高。根据YCY会计行业观察在8月的调查,超过一半的人(55%)称会计所的人员流失率超过50%,超过70%的人称会计所的人员流失率超过40%,超过90%的人称会计所的人员流失率超过30%。根据中注协网站披露信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全行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据此推测人均业务收入约20-30万元,这就是人均做蛋糕的能力。在业务收入/蛋糕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对员工的加薪只能对包括合伙人在内的其他人分蛋糕的减少,这种利益调整是否长期可持续,还有待观察。8月23日公布的国办30号文中,提出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如何做大蛋糕,如何分好蛋糕也应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聚焦讨论泛会计类话题(1群)或会计所话题(2群),无广告、无红包、无拉票。划分为有入群公益捐款门槛(10元起,自选信任的捐款平台和项目(如微信支付、支付宝、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名、不能潜水(1个月内要有发言)、限人数、讨论多的A类群和没有门槛,匿名进入,可以潜水、不限人数、讨论少的B类群。如下5个群,可选择适合的一个加入,加群微信241322(请告知真实姓名、所在机构/学校、岗位/专业、所在地区、拟加入的群)。A1群(★★★★★):泛会计话题,限100人左右,已满。有国内外的会计本硕博学生、学者、实务工作者、专业机构人员、财审类杂志编辑、行业自媒体博主。B1群(★★☆☆☆):泛会计话题,350多人,会计本硕博学生、学者、实务工作者、专业机构人员、财会类杂志编辑。A2群(★★★★☆):会计所话题,限100人左右,目前80多人,在会计所或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对注会行业感兴趣的学者。B2群(★★★☆☆):会计所话题,380多人,会计所、注协工作人员为主,也有对注会行业感兴趣的其他从业人员或学生。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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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会计所总分支机构的地区分布 15家所389家机构

2020年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会计所一共有15家,最低为12.5亿元。这些会计所与后面的所在业务收入上拉开了一大段距离,收入第16名的会计所收入为8.9亿元。这些会计所也是中注协综合排行前15的会计所(参阅《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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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首席:注会行业的吸引力已经明显下降 人员纷纷离开 行业进入了一个困局

摘转自北京大学经济法微信公众号。2021年7月31日,由北京大学公司财务与法律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当前资本市场中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研讨会分为“行业视角”“司法实践”“学理探讨”三个单元,来自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司法部门、监管部门和学界的专家共同探讨当前资本市场中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如下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谭小青的发言实录,谭小青在今初担任信永中和会计所首席合伙人。今天参加由法律界主持的会议我觉得非常荣幸。因为现在资本市场的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已经引起了注册会计师界,当然还有社会其他各界的普遍关注。以前我们注册会计师很关注的主要是刑事、行政方面的责任,那么这些年民事责任的大案要案不断涌现,已经引起了我们注册会计师界的高度关注。最近的五洋案也好,金亚科技等等这些案件我一直在关注,今天有机会和法律界和学界共同讨论这个问题,我认为是非常及时且有必要。下面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些看法,也是请教法律界,因为确实我们很困惑。第一,新证券法的实施让行业面临的法律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首要的是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证券法第61条到第172条的修改,可以看出以下几个变化。第一,虚假陈述实行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意味着以后投资者起诉,实际上是加大了会计师的责任。第二,明确了连带责任的主体,原证券法的连带责任实际上是没有明确的,那么新证券法比较明确,是和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新证券法扩大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范围,原证券法关于就其责任负责的部分连带的范围远小于新证券法的规定。前面陈首席也谈到了,注册会计师对所出具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认定,这是老证券法的规定,新证券法实际上已经扩大了范围,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是重大遗漏也在内,那么这一点应该说是涵盖了虚假陈述的所有类型,更加全面,而且新条文也不再以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为构成要件。第四,以“勤勉尽责”这一较为抽象的原则取代了原独立审计准则的职业规定来源,那么这一点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扩大了法院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也就扩大我们注册会计师责任认定的范围。这是我对新老证券法变化的粗浅理解。第二,最近的两办发文有一些明显的信号,一个就是加大查处力度,取消民事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种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这些信号需要我们行业高度关注。我个人认为,现在债券发行的风险是高于股权融资的,原来的债券发行大家认为风险很低,但五洋案出来以后,大家已经明显地感觉到了,债券发行的风险现在是非常大。再一点,我觉得现在这种舞弊,作为审计师,最难的是防范舞弊。一旦被审计公司出现舞弊,审计师哪怕采用再多手段,实际上也很难去达到监管法要求的勤勉尽责。所以现在我们也开始说怎么样去防范。即使以翻倍的成本去执行审计程序,但是最后在司法界的判定,他还是能找到你去承担责任。这就是刚才前面刘(燕)教授和陈(毓圭)首席谈的期望差距,就是我审计师认为我该做的程序我做到了,但是司法界、监管界可能认为你审计师还没有解决,我们相信在座的同行可能对这一点都有比较多的体会。民事法律责任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巨大的挑战。实际上新证券法实施,刑事民事和刑事的责任并举,从长远上看,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新证券法没有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主体各自的责任进行相应区分,在事务所不存在故意的情况下,仍然判定承担责任的案例也有发生。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为资本市场服务时面临着收益和风险极不相称的问题。现在注会行业的吸引力已经明显下降,现有人员已纷纷离开行业,尤其是高素质人员的招聘现在已经非常困难,问他为什么离开这个行业,他们的回答是现在的监管压力太大,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困局,一方面收费上不去,另一方面责任加大,投入成本加大,两头的挤压导致我们行业进入了一个困局。现在大家可能都在思考我们行业如何突破这个困局。我相信各个事务所可能都在思考这个问题,都在找到一些解决方法。比如要业务转型、组织转型,还有就是科技创新,没有这些手段,这个行业很难去走出去。我相信注册会计师行业肯定是咱们资本市场、也是国家所需要的一个行业,肯定不希望它走向没落,所以也希望法律界、监管部门能够了解我们行业面临的困难,在制定法律、司法解释的时候,也能充分理解这个行业的困局。这是我想讲的,就是注会行业已经面临着深刻复杂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另外一点,我想谈一下注会行业与司法之间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个是证券法第163条与相关司法解释不一致。我注意到在2021年两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访谈的时候,刘贵祥专委做了一个回应,提出了过罚相当和责任与过错相一致。那么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于中介机构的责任性质和范围认定的规则,我觉得和证券法还是有一些不同,我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实际上就是替代了原来证券法的一些规定。第二,证券法也好,公司法也好,注册会计师法也好,包括民法典也好,相应的司法文件都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大小做出区分以及承担责任次序的界定。刚才前面杨博士也谈到了,就是说实际上治理资本市场、大量的财务造假,首先最关键的还是上市公司和发行人。如果把所有的责任和压力转到了审计师,我觉得这不公平,所以现在很多的造假案例,其实大家看到都是由于上市公司的治理、管理的问题。所以从责任的划分和界定上,我觉得法律规定要予以明确。第三,在司法实践对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判定上,现在争议比较大,可能理解也不一样,做到什么程度算勤勉尽责,刚才陈首席说了,就是说我们现在是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做到了,但是审计准则的很多规定还是原则性的,里面还有很多专业判断,那么这些专业判断你做到什么样一个度?现在我觉得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有争议的,那么下一步怎么解决大家理解的不一致,可能也是需要各界去探讨清楚的问题,形成一些共识。最后谈几点建议:一,建议我们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协调,统筹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的修订,推动涉及注会行业法律责任方面的一致性,尤其是民事连带责任、补偿性责任的鉴定标准和判罚的一致性。第二,结合司法实践,推动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的修法进度,通过修法对会计和审计责任的法律责任的承担顺序,责任大小,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规范故意、重大过失和无过失的原则和标准,明晰勤勉尽责的外延和内涵,解决勤勉尽责审计责任和司法概念的衔接。第三,行业协会要加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准则和责任道德准则落地实施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职业责任保险和上市公司审计失败引发的法律诉讼等课题的研究。第四,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立法部门、其他执法部门成立专业鉴定机构,引进专家机制,就新证券法中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标准,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研究新证券法,维护行业职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五,刚才陈首席提到要理清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和法律责任,目前对这一点我体会比较深,因为我现在作为首席合伙人每天都要签署大量的资本市场的各种承诺,那么现在你把券商也好,投行也好,这些承诺里面有很多不是会计师的责任范围,甚至有一些法律的,其他的都要求你要承诺,捆绑承诺。那么这些地方我觉得应当要把责任区分开来,分别去做承诺。我怎么能够对法律问题做一些承诺,是吧?我建议把职责边界和责任边界划分清楚。最后一点,对新《证券法》司法判例宣传行业员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新证券法判决和执行以及对行业方面的研究和应对措施。转载注:研讨会实录发表在北京大学经济法微信公号,因为篇幅较长,故分上、中、下三篇发布,合计约5.4万字。原文请点击如下原文链接:会议实录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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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谈:我在会计所当打工人的付出与回报

编者按有什么样的会计所从业经历?在会计所工作的付出情况如何?(上下班时间、加班等)在会计所工作得到的回报(经济的、非经济的)如何?工作投入和回报总体怎么看?为了真实、客观,不吹不黑的展示会计所从业者的付出和得到回报情况,YCY通过YCY会计行业观察微信群发出了访谈私聊邀约,并得到10多人的响应,最终有12人做了分享,包括8名助理,4名项目经理/经理。他们是:助理A1君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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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 简析与点评

中注协网站今天发布了《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布稿原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按照今年5月21日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修订稿)》“第三条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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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北京地区2020年度前100家会计所(公示稿)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7月7日发布了《北京地区2020年度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示稿)》。100家上榜的会计所合计收入172.18亿元,同比增长7.2%。此前3年的收入前100所合计收入分别为160.65亿元,149.31亿元和136.75亿元。北京的收入百家所收入合计每年都在保持增长。(注:上年的公示稿和公告稿完全一样,无任何修改。)100家会计所中有15家会计所为新上榜,85家为连续上榜。前100会计所合计的172.18亿元总收入中:财报审计收入102.28亿元,是最多的。在总收入中占比为59.4%,和2019年一样,与20187年也比较接近,但是对比2017年有很大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会计所并没有财报审计收入。在财报审计之外,这100家会计所还有专项审计、内控审计、验资、其他收入28.72亿元、2.02亿元、38.27亿元,分别占比16.7%、1.2%、0.5%和22.2%。2020年收入前100会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合计8627人,同比增长了6.2%。与此同时,每注册会计师人均业务收入199.58万元,同比增长了1.91万元。85家连续上榜的会计所,有45家增加了注册会计师人数,19家减少了,21家不变。北京东审鼎立国际、北京兴华各减少了43名和28名注会,是减少最多和第二多的会计所。每注会业务收入最高的是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为764.13万元/注会,22名注会,1.68亿收入,这其中或许有注册会计师大量减少的时间性影响;第二名为北京正义会计所,647.61万元/注会,9名注会5802万收入;第三名为北京创高助新,517.88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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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夺第一 2020年度山东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前100名公示

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今日发布,仅有排行、会计所代码,会计所全称。是历年来排行中信息含量最少的一次。如下为相关会计所近几年的排行对比。截至目前,各地方注协在2021年已发布的排行:1.4月8日,甘肃注协率先公示2020年会计所收入排行榜2.4月19日,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公示3.4月23日,洗牌后格局已变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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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了

有多家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财政部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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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会计所起薪上万

根据IPO头版微信公号披露,德勤会计所起薪提高到1万元/月。另据管理会计MA微信公号披露,普华永道会计所起薪可能提高到1.05万元/月。在此之前,四大会计所的起薪均为9000元,2011年是6000元。(参阅《2011年到2020年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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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是黑马 浙江2020年收入前50会计所公示

浙江注协今天发布了《2020年度业务收入前5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示稿)》,公示到7月2日。这50家会计所中,有10家是进入了《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的(包括天健、中汇两家总部在浙江的会计所))前50家收入合计46.29亿元,比较2019年增加了20.2%,比较2018年增加了37%。增长非常可观。这50家会计所收入中,鉴证业务收入总体占比90.8%,比去年(90.4%)和前年(89.7%)都有增加。会计所的非鉴证业务,或者是没有能够拓展开,或者是不纳入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实体核算收入。今年的50家会计所,有5家为新上榜的,不过都是40名开外的。45家会计所蝉联上榜。前三会计所排行没有发生变化,仍旧是天健、中汇、立信浙江分所。而且天健和中汇的收入增速非常接近,仅差0.1个百分点。收入增长最快的是容诚浙江分所,从去年的第10名增长到第4名,收入增长70.4%,也是这50家会计所增长最快的,堪称黑马。增速第二的是致同浙江分所,收入同比增长62.7%,但其收入规模只是容诚浙江分所的一半不到(45%)。公示稿的会计所从业人员数量为8877人,和去年公示完全一样;注会人数3205人,也是和去年公示完全一样。这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是公示稿存在错误,但不确定。所以下表对人均指标不做分析。包括部分会计所点评等在内的上表全部内容excel表格,在如下知识星球可下载。截至目前,各地方注协在2021年已发布的排行:1.4月8日,甘肃注协率先公示2020年会计所收入排行榜2.4月19日,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公示3.4月23日,洗牌后格局已变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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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会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

根据公示稿整理如下表。中注协公告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在此之前中注协发布了修订后的综合评价办法,以及2020年年收入前150名会计所名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2021版)有明显变化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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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业务收入前150名会计所名单(含部分会计所收入)

根据中注协今日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业务收入前150名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一共涉及22个省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占了三分之一。今年是第一次中注协公布了收入前150家会计所的名单,以前都是公布100家会计所名单。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还在进行中。今年的排名方法可参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2021版)有明显变化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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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2021版)有明显变化 附新旧对比表

背景资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0年发布过一次会计所收入排行榜;从2003年开始根据业务收入或综合评价信息连续每年发布会计所百家信息排行。其中2003-2005年为根据业务收入,2006-2016年为根据包括业务收入在内的综合评价排行,2016年的排行榜是2017年初发布的。2017年的排行未发布。2018-2019年为根据业务收入。(详阅《中注协发布过的会计所排行榜》)2020年中注协恢复发布综合评价排行,当年的排行规则有十七条(详阅《排行规则改变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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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黑龙江分所继续列第一 黑龙江2020年会计所收入前50排行公布

根据黑龙江注协网站昨日(5月11日)发布信息重新输入整理(公布版数据表附后)。上榜的50家会计所,有12家为新上榜。连续上榜的38家会计所,有24家2020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家下跌。今年的排行有8家会计所收入超过1000万,去年是7家。新增加的一家是中审亚太黑龙江分所。继续在排行列第一的瑞华黑龙江分所主要源自黑龙江财政厅在1990年代设立的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和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由黑龙江农垦总局举办的会计所演变而来的岳华黑龙江分所((详阅《会计所风云录|30家省会计所的创立、改制、演变》)。在刚结束的2020年报季,瑞华仅有一家A股客户(北大荒,600598.SH)即是瑞华黑龙江分所审计的。北大荒现已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改聘的理由是“目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整体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进行了合并,全部人员、业务分阶段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并占主导地位。承做公司业务的审计团队在完成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后,会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2017年,中审亚太黑龙江分所合并为中审众环黑龙江分所。2020年末,承做龙建股份(600853.SH)等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整体离开中审众环黑龙江分所,整体加入中审亚太黑龙江分所。1年后发布的黑龙江地区会计所排行,预计的变化是中审众环列第一,中审亚太排行往前,瑞华消失了。各注协在2021年发布的排行:1.4月8日,甘肃注协率先公示2020年会计所收入排行榜2.4月19日,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公示3.4月23日,洗牌后格局已变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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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特普所、开分所、进海南 今年会计所新注册动态

根据天眼查、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信息整理,如下为摘录:一、新成立了五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所,部分与其他会计所显有关联云南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国奉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04-23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环城南路1118号一楼北京瑞盈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侯学玲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04-2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0层A09北京中兴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建琴、边瑞明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03-22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1幢5层A座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洪洁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02-18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街道迎风街21号2号楼(该所名字与北京市财政局公告的一有限责任会计所更名后的名字一样。)内蒙古中路华才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捷注册资本:550万成立日期:2021-02-03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国贸大厦裙房大厦3、4楼另外,在2020年末还新成立了2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所,都已经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或从事业务但还没备案公开。包括: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元注册资本:1000万成立日期:2020-12-21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兵伦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12-30二、多家会计所在快速的开始分支机构,除了一家,其他都是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会计所。从事证券业务,是会计所开设分支机构的关键性动力。已经备案并进入证券业务市场出具了3家新三板公司2020年报审计报告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今年开设了6个分所。分别在山西、山东淄博、山东临沂、深圳、山东东营、山东滨州。总部在深圳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的业务收入近翻番,超过1亿元。在今年鹏盛继续在快速设立分支机构。今年新设立广东惠州、山西、江苏南通、上海自贸区、辽宁、内蒙古、广东佛山、广东珠海、海南南沙自贸区9个分支机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12月3日在注册,是近年新开分所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所中唯一一个没有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所。该所今年密集的在山东开设分支机构,包括在一些县城开设机构。包括泰山、枣庄、青岛、平阴、冠县、聊城、济宁、滨州、阳谷、德州、临清、青州、日照、临沂、高唐15个。湖南天平正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第三批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所。今年在湖南当地和临近的贵州开设了4个分支机构,包括贵州贵阳、湖南常德、怀化、郴州。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是第五批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所。今年新开设了苏州、甘肃、山西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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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大 波动大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业务收入排名观察

4月29日,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业务收入排名。排行依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披露是否经过审计或其他审核程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27家。发布的排名包括了这327家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收入总排名、深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收入排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20年业务收入排名情况。在此前2个年度,深圳先后在4月3日,4月30日发布排行,且都是当年第一个发布排行的地方注协。今年是第4个发布的,列在甘肃、吉林、福建之后。深圳注协今年发布的排行是不能内容复制的PDF文件。如下为略去了会计所机构代码的排行截图。上表的327家会计所,有12家没有2020年业务收入,合计收入为49.1亿元。最高的4.87亿元,最低的0元(有12家,包括往年曾经名列前茅的瑞华深圳分所)。327家会计所合计从业人员14209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805人,非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10404人,非注会/注会比例为2.7,中位数为1.91(1个注会搭配约2个非注会从业人员),最大值为15(第139名,深圳汇田,3个注会,45个非注会从业人员)。人均业务收入:总体为34.55万元/人,各会计所中位数为14.8万元/人,最大值为185.51万元/人(第125名,深圳诚安)。深圳注协公布排行数据中,有一些难以理解,比如深圳中壹贝2020年有149.97万元收入,但没有从业人员,没有注会(至少股东应该是注会吧)。在深圳信用网查询,该会计所现有人员为5人。各注协在2021年发布的排行:4月8日,甘肃注协率先公示2020年会计所收入排行榜4月19日,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公示4月23日,洗牌后格局已变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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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牌后格局已变 2021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五十家信息公示

昨日(4月23日),福建注协公示发布了2021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五十家信息。公示的信息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指标、注册会计师人数指标、综合评价其他指标、处罚和惩戒指标。公示的50家会计所2020年业务收入合计11.42亿元,上年为10.32亿,增长了11%。对比2015年的7.43亿,5年增长了54%,年均复合增长9%。综合评价前10的会计所,厦门和福州各半。但厦门的5家合计收入4.5亿,福州的5家合计收入3.3亿。厦门继续领跑福建的会计市场。2020年福建省GDP43904亿元,省内泉州、福州、厦门列前三,GDP分别为10158、10020、6384亿元。GDP第三的厦门,会计所排行却占优,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去年排行是华兴、致同厦门分所、容诚厦门分所列前三。今年则是容诚厦门分所王者归来,夺得第一,且远远的领先于第二、第三。对比上年,瑞华福建分所、希格玛厦门分所等下榜。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排行是会计所自愿参加。比如普华永道中天厦门分所就缺席了去年的排行。总的来看,福建是本土会计所的市场,前2家均为本土会计所,收入额数倍于列第三的毕马威华振厦门分所。综合排行前50家会计所的2020年业务收入合计为11.42亿元,其中4家四大会计所的2020年业务收入合计为1.5亿元,占比为13%。部分品牌在福建有2家机构。按品牌计,福建2020年业务收入前10的会计所是容诚、华兴、毕马威华振、致同、中审众环、立信、大华、安永华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中联。如下为根据公示稿的简析表格,公示稿原稿请点击“阅读原文”。在近5年,已有北京兴华、瑞华、希格玛、中审亚太、中兴财光华5个全国性会计所淡出福建会计所50排行,有厦门业华等16家会计所淡出福建会计所50排行。近几年福建的多家头部会计所存在团队的改旗易帜情况,团队出走、加入频繁,经过了几年的洗牌,格局迄今已有明显的变化。各注协在2021年发布的排行:4月8日,甘肃注协率先公示2020年会计所收入排行榜4月19日,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公示4月23日,福建注协发布2021年会师所综合评价前五十家信息公示(本排行)福建注协往年发布的排行变化挺大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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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北京国富新上榜 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所业务收入公示

吉林注册会计师协会4月19日发布《2020年度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信息的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9日到4月23日。吉林注协是今年继甘肃注协之后第二家发布会计所排行的注协。在去年吉林注协也是第二家发布排行的。公示一共涉及212家会计所,去年公示的是203家会计所。2020年没有业务收入的会计所,2021年新设立的会计所没纳入公示,瑞华会计所吉林分所因为内部管理原因没参与公示。该所去年就未参加排行。2020年排行前10的会计所,有2家为新上榜,包括列第5名的中兴华吉林分所,第10名的北京国富吉林分所。对应的,2019年排行前10的会计所有2家下榜,包括吉林汇通、吉林竭诚,且有5家的2020年业务收入波动较大。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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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所部分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所

粤宏远A昨晚(4月14日)公告。到2018年报,粤宏远连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25年。粤宏远A的2019年报改聘了华兴会计所。改聘理由是“鉴于正中珠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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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冷 甘肃注协率先公示2020年会计所收入排行榜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今天发布了《甘肃省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信息》的公示。对公示信息的意见,可在4月17日前以书面实名的形式反馈。公示的内容包括序号,会计所名称,主任会计师,证券资格(应是说从事证券业务备案)、批准日期、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收入、鉴证业务、非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非注册会计师其他从业人员数量、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当年受处罚惩戒情况、办公地址。这些信息以表格图片的方式发布,读起来很费眼力劲。这个排行也是近些年来甘肃注协首次发布会计所排行榜,是甘肃注协首次发布会计所收入排行榜。在此前2个年度,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都是第一个发布会计所年度排行的。今年甘肃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甘肃成了第一个发布排行的。(2020年的排行可参阅《2020年各地会计所排行榜汇集及各地收入前5会计所名单》)排行榜一共涉及137家会计所,其中有16家会计所2020年业务收入超过一千万元。靠前的五家为大信甘肃分所、甘肃鼎之信、甘肃信立新、大华甘肃分所、甘肃广合,2020年业务收入均超过两千万元。在2015年甘肃发布的会计所综合排行中,瑞华甘肃分所列第一,有58名注册会计师,这个规模在今天公示的排行榜中仍旧可以遥遥领先获得第一。瑞华甘肃分所的业务和团队主要分流到了大信甘肃分所、大华甘肃分所。如下为图片放大后的数据类信息截图,但仍旧很费眼,各位看官请担待了。点击阅读原文可看甘肃注协的公告原图(一样费眼)。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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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所失苏泊尔

在去年曾经有过如此情况。全文详阅《浙江证监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2名注册会计师被出具警示函》)。警示函部分内容作为标题吸睛,被广泛传播。原文详阅《中审众环淘汰了一批合伙人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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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遍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约9750字(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约12650字,多了近3000字。5年前后的差异,不止是在字数上。欢迎阅读后参加文末的调查。文中的粗体、颜色部分,为转载增加。附件1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十四五”时期(2021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