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实施方案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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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从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引规范、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健全、执法指导培训到位、执法监督体系完备、执法保障更加充分五个方面协同发力,提出了十九点工作举措,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公平的镇街法治环境赋能,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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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规范指引
推动全市各镇街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办法并按要求对外公示;市司法局牵头编印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引,规范镇街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推动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合理划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明确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和由原实施部门负责的案件范围;推动各区建立下放职权执法过渡期制度,将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为镇街提供业务指导培训等情况纳入法治广州建设考核指标。
健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
推动建立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调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将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移交镇街办理;强化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之间的协同合作,要求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定期互相通报、共享行政执法和相关行政监管信息;健全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执法事项设定依据全面准确、更新及时。
加大规范行政执法指导力度
建立行政执法导师制,由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为每个镇街确定1名以上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全过程指导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办案并定期编制相关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指导案例等工作指引,强化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由各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加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镇街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办案平台应用培训,强化执法信息化指导。
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对镇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镇街落细落实;建立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机制,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典型合法性或规范性问题编印执法典型案例、召开案例点评会;探索建立镇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执法数据分析反馈机制,对镇街行政执法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关联分析和深入应用。
强化行政执法支撑保障
强调各区要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合理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充实镇街一线执法力量;结合执法实际配齐配强相关执法装备,规范设置执法办公场所,强化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上级部门要着力减轻基层执法工作负担,不得对镇街执法人员提出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或将工作交由镇街“兜底”处理;推动执法数据归集和共享,减少执法信息多头录入、重复录入。
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区、各部门加强考核考评和跟踪问效,坚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进一步夯实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丨市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封面图 | 江智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