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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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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于2023年8月对我市实施《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于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执法检查报告。


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实施该条例情况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链接:

https://www.rd.gz.cn/zyfb/cwhgg/content/post_210935.html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232425

电子邮箱:gzrdjjgw@gz.gov.cn




接下来

让我们来一起回顾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的部分内容吧~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致力于在法律框架下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强化协同联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建立容缺登记制度

在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方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简化开办企业程序,优化业务流程,推行全程网上办理。


在企业登记程序优化方面,建立容缺登记制度,对企业登记的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错漏但已承诺按期补正的,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容缺登记。

企业注销一次办结,打造企业生命全周期服务体系

企业可以通过一网通平台申请注销,各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相关事项。


市场准入以国家规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支持“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

政府招投标不得违规预选,严禁乱收费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得设定与业务能力无关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等不合理条件,不得违规设立各类预选供应商、预选承包商名录,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


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统一平台,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优化招标投标流程,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

支持数字经济,构建湾区产业供应链协同发展服务体系

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工业、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的生态系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建设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建立产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加强与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供应链协同发展服务体系。

降低居住成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

宜居宜业、和谐包容的人文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内涵所在,有利于吸引和聚集大批企业、人才、资本、技术。


《条例》创新设立人文环境专章分别从生态宜居、交通便利、住房保障、文化繁荣、会展服务、人才就业、公共服务、国际化等方面提出广州营商环境新举措,提升城市“软实力”,塑造城市品牌,促进经济发展。

来源丨市局立法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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