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5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9月18日
湖北省纪委监委
通报5起政府采购等领域
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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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起监督专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政府采购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法案例。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鄂东医疗集团原党委书记、总院长张杰插手干预医院采购招标问题。张杰在担任黄石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鄂东医疗集团党委书记、总院长等职务期间,在医院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默许纵容违规行为,打招呼帮助多家公司承接相关业务。此外,张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张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曾进生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曾进生在担任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规定,违规为承担片区开发任务的某公司确认国有土地竞买资格、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故意隐瞒该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事实,不履行追缴职责,放任该公司重新办证,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此外,曾进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曾进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昌贵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刘昌贵在担任宜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在宜昌市政府收购江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责,对评估结果中属于国有资产部分应核减而未核减,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此外,刘昌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昌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随州市政府原秘书长刘光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刘光海在担任随州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在棚改项目回购款拨付、调整工程造价等方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此外,刘光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光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处原处长梅德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梅德华在担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处副处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在知晓某公司因弃标、缴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为该公司违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手续,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此外,梅德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梅德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委(组)要自觉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增强对党忠诚、为党尽职的政治担当,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督促各地、各单位深入查摆、系统施治,坚定有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加强案件查办,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彻查、从严惩处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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