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动态】2021年6月互联网法治域内外立法动态
2021.6月
互联网法治
域内外立法动态
编者按:本文着眼于互联网领域(尤其是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域内外相关立法动态,侧重整理域内外本月正式制定公布的法律规范和相关文件。立法动态按照先域内后域外的顺序排布,由于范围选择有限,难免有所疏漏,敬请读者海涵。
《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发布
6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并印发了《能源领域5G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该方案旨在加强和规范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工作管理,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调查。
《能源领域5G应用实施方案》发布
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编制并印发了《能源领域5G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认真遵照执行。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5G应用的相关部署要求,拓展能源领域5G应用场景,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5G应用新模式、新业态,支撑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发布
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该法旨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国家坚持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关于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发布
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起草并公开了《关于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旨在扎实推进实名登记工作,保障用户权益,维护网络安全。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发布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该规则旨在推进和规范在线诉讼活动,完善在线诉讼规则,依法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诉讼主体的合法权利,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共三十九条,明确了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内容涵盖在线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诉讼环节,首次从司法解释层面构建形成系统完备、指向清晰、务实管用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发布
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该意见旨在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
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
互联网账号的通告》发布
6月17日,工信部、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
《通告》明确,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为,全力清理涉诈号卡资源。
《通告》要求,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应按照“谁开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话卡、物联网卡、互联网账号实名制管理,加强涉诈网络信息监测处置,强化风险防控。互联网企业应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高风险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微信、QQ、支付宝、淘宝等互联网账号依法依规进行实名核验,对违法违规账号及时采取关停等处置措施。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
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
6月21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编制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布。
《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
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6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平台安全、数据安全防护,强化安全漏洞管理。具体来说,征求意见稿要求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分级防护要求,定期开展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台账,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数据资源,防范在使用自动化决策技术处理数据时,侵犯用户隐私权和知情权。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发布
6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获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内容涵盖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方面,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
欧盟委员会通过两套最新标准合同条款
6月4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两套标准合同条款(Standards Contractual Clauses),其中一套适用于数据控制者与数据处理者之间的数据委托处理活动,是首个欧盟层面的数据处理协议模板;另一套则适用于向第三国传输个人数据的情形。
欧盟正式通过针对英国数据保护的
充分性决定
6月28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正式通过针对英国数据保护的充分性决定。至少在未来4年内,个人数据可以自由地在欧盟和英国之间流动,并确保享有与欧盟法律所保证的基本相同的保护水平。充分性决定将有利于维持欧盟与英国贸易联系,并且对开展合作打击犯罪至关重要。
EDPB采纳了关于补充传输工具的最终
建议,以确保符合GDPR的数据传输
2021年6月21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公布了关于补充传输工具的措施的最终建议,以确保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组织将个人数据从欧洲经济区(“EEA”)传输到EEA以外的国家(“第三国”)。虽然最终版本保留了2020年11月发布的草案版本的大部分语言,但还有部分重要更新。
美国参议员 Gillibrand宣布重新引入
2021年数据保护法
6月17日,参议员Kirsten Gillibrand (D-NY) 宣布重新引入2021年数据保护法,该法案将创建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数据保护局,以“监管高风险数据实践以及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共享。”该法案于2020年首次提出,此后经过修订以包括旨在保护隐私免受损害、监督“高风险数据实践”的使用以及检查数据收集的社会、道德和经济影响的更新条款。
整理:李群涛
编辑:徐静赛
审稿:刘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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