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北美的必备“防身物”——产品责任险真有用?怎么保?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焦点视界 Author 李惟拉
受访讲师
王民老师,现为通用再保险上海分公司核保总监,主要负责亚太区责任险合约的承保、管理、市场开发以及责任险相关问题的咨询研究工作。他具有十多年责任保险承保、理赔及业务管理经验。
慢炖锅应该有不少人都用过吧?前几年,美国有位妈妈,在桌上用锅炖上汤之后,就转身去做别的事儿了,三岁女儿来找妈妈,见到有根拖着的电线觉得好玩儿,就用手拽了下,于是一锅滚汤浇下来,给小女孩儿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事后,这名母亲将慢炖锅的生产商一家中国企业告上了法庭,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产品缺陷造成的。最终的结果是法院判定慢炖锅的电线过长,存在设计缺陷,需要赔偿70万美元,而这家企业由于事先购买了产品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赔付了相关费用。
可能很多人都会想,这起事故不应该是这位妈妈照管不力导致的吗?难道电线长也是赔钱的理由?
可事实就是如此,在美国、加拿大等地,因为法律体系的特殊性,消费者常常利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来对产品进行索赔,他只需要证明这个产品有缺陷以及导致了损害结果——这里的“缺陷”也不一定完全是产品制造缺陷,还有可能是设计缺陷或者警示缺陷。
所以在美国等地区,产品责任的索赔官司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在如今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出口的产品受到了比以往更多的“关注”,无形之中更是加大了法律风险。
所以对于大量出口北美地区的中国制造商来说,产品责任保险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防身”之物。但面对复杂的保险条文,很多人可能对出口产品责任险仍然一知半解,针对搜集来的广大中小企业的典型疑问,我们特地采访了北美特许财产责任险核保师(CPCU)协会国际大使与认证讲师王民老师,来一一解答那些企业出口实战中遇到的关于产责险的困惑。
焦点视界:我有批货值1万美元的产品出口美国超市,因为是初次合作,对方让我提供一份产责险证书,我咨询了不少保险公司,发现最低的一家也要收费2500美元!这笔生意还怎么继续下去呢?
王民:较低的货值和相对较高的保费之间的矛盾,这是经常可以碰到的情况。
美国买家要求中国供应商购买产品责任险,这在当地属于市场惯例。除了美国之外,还有澳洲和欧洲一些较大国家的采购商,通常都会对进口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都要求中国供应商购买保险。当然,个别情况下有一些小公司,质量管理不是那么严格,可能会降低要求,那另当别论。
首先,对方既然要求购买产责险,那作为出口商肯定是得买,不买的话不仅会失去订单,更重要的是还承担了风险。
其次,来看看关键的价格问题:这笔订单的价值只有1万美元,但是最低的保单价格也要2500美元,保费为何这么高呢?因为这已经是保险公司的“最低保费”(指在保单起始所预收的保费,即便实际销售额未达预期最终保费也不会低于这个价格),1万美元和10万美元的货值,最低保费可能都是2500美元。
想解决也是有方案的,可以把公司出口的所有这类产品的销售额打包,向保险公司买一个产责险,这样就把单笔订单的保费成本分摊了。甚至,不仅仅是这一个买家的,可以把所有海外买家的保险都买了,这样对国内企业而言,保险总额会更贵一些,但是平均下来的保费成本就会摊薄,也算是变相解决了问题。
为了达到更加合理的成本,购买保险时可以先考虑风险最高的区域(就是美国),下面的区域也不用限定在美国,而是可以再根据需要酌情增加一些欧洲、澳洲等风险其次的地区。这些地方的保费通常会便宜一些,这样一来,企业投保的销售额越高,保险公司给的折扣费率就会越低,总体摊下来,保费成本就会更低。
在此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如果企业把这个产品的出口额全都投保了,不妨要求保险公司不指定固定的买家名单,如此一来,如果未来企业有新的出口订单,只要产品是一样的,它就会自动加入保单,这岂不是更方便吗?这就是产责险中的“供应商扩展条款”。
通常企业是可以挑保的,要求保险公司列名一个或数个买家,没列名的是不会保的;但如果企业让保险公司提供了宽泛格式的供应商扩展条款,就可以在未来一年内(一般保险时效都是一年)自动将新买家加入保单,然后按照产品一年的实际销售额再做保费调整。
焦点视界:如果我司按照买家要求制作的产品,通过了买家的验收,那么如果再出事,还关我们出口厂商的事儿吗?
王民:这个要取决于所谓“出事儿”的原因是什么。
在产责险的范畴里,产品的缺陷一般有三种:制造缺陷、设计缺陷,还有一种叫警示不足。提问中“按照买家要求制作”,也分不同的情形,若是买家给出设计让企业来制造,且是因为买家给出的设计出现了问题,那一般跟生产商没什么关系。但如果是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生产商就需要承担责任。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不管怎样,“出事儿”之后都要第一时间进行抗辩。
根据经验,很多产品出现问题后,都很难讲得清到底是由设计缺陷还是制造缺陷所导致,所以这时不论是生产商还是销售商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很多赔案律师都会把生产商和销售商一起告上法庭,作为共同被告,最终还是要去抗辩,还是要承担责任。这时就应该尽可能早地结案以控制抗辩成本,尽量减轻对被保险人业务的影响,要知道官司越往后拖,费用越高,国外的律师费通常都是很贵的。
此外,越往后拖,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也很可能会比当时和解的金额要更高——总之这些情况都需要交给律师去评估,只要找到一点点属于制造商的问题,恐怕都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
焦点视界:我司是出口机械零件的,我们出口到美国并按对方要求购买了产品责任险。他们组装成品后再销售出去。该公司的成品报废期是5年,如果过了这个报废期再发生意外,消费者还能对我司进行索赔吗?
王民:所谓的“五年”应该是属于“产品质保期”这个概念,如果已经过了五年的质保期,消费者还继续使用的话,原则上生产商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这仅仅是“原则上”,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可能非常复杂。
举个例子,有的时候虽然产品确实过了保质期,但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出现的问题是产品质量以外的一些缺陷——比如机械产品上的警示不足,或者是使用手册有所疏漏——那就仍然可以向生产商去进行索赔。
还有,虽然成品的保质期是五年,但是国内企业出口的零件质保期是否也和整台设备一样呢?如果零件的保质期比整件更长,也会影响到中国供应商的责任。
最后,即使终端消费者起诉的是成品生产商,但成品生产商一般都会再向配件生产商进行追偿,所以,不一定是消费者直接找上门来,这点也需要引起国内出口企业的注意。
焦点视界:事故发生制和索赔提出制,企业应该怎么选择呢?
王民: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事故发生制”和“索赔提出制”,这是产品责任险的两种保单格式。
事故发生制(Occurrence Form),要求事故发生的日期需要在保单期限内,但未限制提出索赔的时间,只要证明事故发生在保单期内,在以后任何时候提出索赔都可以。
索赔提出制(Claims-Made Form),限制了事故发生的日期及提出索赔的时间点都要在追溯期或保单期限内,才能获得赔偿。索赔提出制保单可以设置追溯期,向前追溯。
显然,对投保的客户来说,从风险转嫁的角度而言,肯定是事故发生制的保单更好一些,因为它可以提供一个长尾的保障。当然,一般来说事故发生制的保单会比索赔提出制的保单贵一点,平均来看保费可能会高20%-30%。
甚至有一些产品,保险公司认为长尾风险太高,直接不予保事故发生制保单,来控制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所以,如何选择事故发生制和索赔提出制,是跟企业自身产品的长尾风险特性,还有企业自身的风险承受、成本承受都息息相关的,需要进行综合考量。
在此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最好别让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制保单里再加入一个所谓的“汇报期条款”。因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索赔时间无限制就会大大增加其自身的长尾风险,所以有的保险公司会设置一个通常为数年的汇报期,就是在保险合同截止日之后的限定时间内提出索赔才予受理,这对投保企业来说显然是不利的。一般中资保险公司更喜欢用这个条款控制风险,外资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这么做。
焦点视界:对出口企业来说,在投保产品责任险时,王老师有没有特别提醒的关键点?
王民:第一,注意保单格式,是事故发生制还是索赔提出制,这是第一位的。上面已经说过,不再赘述。
第二,要看承保区域和司法管辖。承保区域指的是就是出口产品的销售区域,司法管辖指的是发生诉讼的时候法院的管辖地,一般来说,销售区域、承保区域和司法管辖应该保持一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出口企业的利益。尤其是那些便于携带的产品,因为其流动性较高,即使没有直接销往北美,也不妨加上“美加”区域。
焦点视界:我的保单一定要设置免赔额吗?
王民:让我们先来阐述下什么是免赔额。它是指在赔案发生后,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赔偿金额,在这个免赔额以上的部分才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客户来说,肯定是想不设置免赔额的。
但是,保险公司设定免赔额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它会把一些很小的赔案让企业客户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在风险的解决里,客户自留了那些微小的风险,而只把高风险的部分通过保险的方式转嫁,这样才会比较经济。
如果不设免赔额是可以的,但是,保费会高很多!所以这对企业来说并不见得是最经济的一个手段。保费和免赔额是一个负相关的关系,免赔额越高,保费越低;免赔额越低,保费越高。当然,企业为了保费便宜而去让保险公司设定一个很高的免赔额,也是不现实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进行合理的选择。
比方说小家电,这类产品的赔案发生频率相对较高,在美国一年可能发生几起,那这类产品的免赔额就不能设置的太高,不然那些赔案的调查费用也都是由企业自己承担的,很不划算。而那些大型工业设备类产品,通常不会出事,但万一出事往往就是大事,那它的免赔额就可以设置的高一些,比如可以承担5-10万美元的损失,这样可以适当的降低一些保费。
焦点视界:保险费最终要算在订单成本上,那如何投保才能又快又好又节省成本呢?
王民:一句话,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企业要购买产责险,就应该找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平台,比如新一站保险网。他们的优势,一来是更懂保险,知道如何根据产品特点和用户需求进行方案打包,推荐对企业来说最有利的方案;二来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向多个保险公司去进行询价和比价,寻找到最优的价格,不花冤枉钱。
以新一站保险网为例,他们不仅配备了专业顾问为有需要的企业进行精准匹配,而且在多方询价的过程中十分透明,且其“一键预约”的方式对企业来说尤为方便快捷。通过新一站投保产责险,不仅会采用买家普遍认可的国际通用保单格式,而且还能得到全球范围内的司法管辖服务,有索赔发生时还会得到新一站提供的全程协助,真正做到了让投保企业理赔零担忧。
焦点视界:我的产品需要购买产责险吗?
王民:您去咨询专业的保险平台,在那里您可以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当然在这里我们可以提供一个“小工具”作为参考: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www.cpsc.gov)。在这里,所有在美国被召回的消费品都会公布出来。这个网站还有中文页面,上面公布的就是所有中国制造产品的召回案例。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先在此搜索,进行对比和参考。最后,上这个网站无需“翻墙”。
(本文刊载于第61期《焦点视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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