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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就诊?起诉要求更正病历获支持

刘远、操敏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023-04-25

身份证,麻烦你帮我保管下唦。

要得,没问题。


麻烦邓哥好好保管哦,搞掉了就麻烦了。

要得要得,肯定好好给你放着的。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就诊引发的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依法判决冒用人邓某协助医院将记载有被冒用人舒某身份信息的病历予以更正。


医生,我要办理住院,这是我身份证。

你是本人吗?咋个和身份证有点不像呐?

几年前拍的,人长变了……


案件详情


舒某与邓某原系同事关系,因工作需要,舒某便将自己的身份证交由邓某暂时保管。2015年6月,邓某前往医院检查时,因医生建议住院治疗遂直接以舒某的身份证办理了入院手续,导致住院病历记载的患者身份信息均为舒某。此后两次门诊治疗,邓某仍冒用舒某身份信息就诊,病历信息均显示患者为舒某。2021年,舒某欲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却被拒保后,发现自己曾因肾病入院治疗。这却让舒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何自己从未患过肾病,医院却有自己的住院记录呢?难道是有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舒某遂到医院查询相应病历信息,才发现是前同事邓某所为。舒某多次与邓某联系后,邓某告知因医院以其无法自行修正为由未予更改,故将邓某和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删除病历或将病历进行更正。


 法院经审理认为,病历资料记载的身份信息、病情信息等内容系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邓某就医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住院手续,此后门诊治疗时仍继续使用舒某的身份信息进行就诊,导致医院保存的病历记载了并非舒某的病情信息,影响舒某的病历信息的真实性、关联性,侵犯了舒某的个人信息。鉴于就医信息仍是邓某的真实就医记录,无法进行删除,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就医,据此形成的病历资料记载的病情信息反映出来的患者系被冒用身份证的人,该病情信息并非被冒用人的真实病情信息,由此损害了被冒用人病情信息与其个人身份信息之间的真实性、关联性,可能会对被冒用人就医、就业、工伤鉴定等造成影响,甚至侵犯被冒用人姓名权、隐私权。在此再次提醒大家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以免造成身份信息被侵犯,不仅影响自身出行、就业、投保,严重时甚至会造成经济损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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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远、操敏

编辑:操敏 | 校对:钟怡 | 审核:罗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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