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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丨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
亲爱的读者朋友:
本期“中国会计学会”公众号为您推送的是发表于《会计研究》2019年第1期的文章:
《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
作者:唐雪松 蒋心怡 雷啸
一、研究缘起
会计信息可比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重要方面。目前鲜有文献研究会计信息可比性对高管薪酬契约制定及其有效性的影响。本文选题灵感源于此。我们知道,在高管薪酬契约中加入会计业绩评价指标可以有效地协调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然而,会计业绩评价指标易受到管理层操纵,从而降低其作用效果。因此,会计业绩评价指标的信息质量特征对于薪酬契约的有效性而言至关重要。那么,会计信息可比性在高管薪酬契约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呢?
二、研究发现
本文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与国有企业相比,会计信息可比性对薪酬契约有效性的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进一步分析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在信息复杂程度较高、内部控制质量较差、外部监督较弱的企业中更为显著。总体而言,研究结果表明会计信息可比性特征对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具有重要影响。
三、研究贡献
本文丰富了企业层面会计信息可比性经济后果方面的研究。基于中国特色制度背景,分析了国有股东与非国有股东在高管薪酬契约中利用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动机、能力与效果上的差异,由此加深了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作用机制的理解,也对薪酬契约设计实践具有一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