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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人生开挂的人?

大汉篇


知友@房昊

有这么个少年,出身很惨,他父亲与姑娘私通,发现竟然得了孩子,瞬间就脚底抹油。姑娘:……我特么真是瞎了眼。于是就生下少年,独自抚养。


那些年里,没爹的野种,成了少年最常听到的话。即便后来姨妈在宫里得宠,少年去了长安,也仍旧会听到类似的嘲讽。少年不服,于是从乡下打到长安,无论对方有多少人,有多大势力,他都不服输。明月朗照的夜里,时常能见到他冷峻果决的双眸。


舅舅告诉他,跟那群人打架没意思,你若是真有血气,该当从军。彼时舅舅正打赢了场大仗,风头一时无两。少年皱起眉头,问舅舅,说为什么要从军?


那是个很长的故事了,舅舅叹口气,说当年建国之初,高祖皇帝被匈奴围困七天七夜,皇后还被匈奴单于书信挑逗,让她过去陪寝。皇后忌惮匈奴,只能回书,说自己年老色衰,无法侍奉,还送去了几十位美女,卑微示好。此后几十年间,匈奴掳掠汉人,如赶牛羊,朝廷还要年年派公主和亲,忍气吞声,卧薪尝胆,也不过如此。直到当朝皇帝,一句:寇可往,我亦可往,舅舅长驱直入,大漠横行,竟打赢了匈奴人。皇帝说,从此,攻守异形了,要让大汉几十年的屈辱,血债血偿。这位皇帝穷兵黩武,疑心重,晚年暴虐,却仍旧能与唐宗宋祖并列,凭的,就是这巍巍大汉气魄。


皇帝也看好少年,他把少年接到宫中,来当自己的侍卫,要将孙子兵法倾囊相授,让少年也成为他舅舅那样的将军。结果少年摇了摇头,说兵法我是不会听的。用兵之道存乎一心,何必要听古人云?皇帝一拍大腿,觉着少年是可造之材。当即让少年跟在军中,本意是让少年先历练历练。


那年,少年十八岁。


舅舅分给了他八百兵马,嘱咐他跟紧自己,大漠风沙狂,很容易迷路至死。少年面无表情的点点头。他感受着手里的长枪,望着浩荡兵马连成线,突然笑了。这里才是他的世界,他会是这里的王。舅舅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说别中二了,带兵跟上,麻溜的。少年就嘿嘿直笑。


那一战,右将军与前将军的兵马损失殆尽,两人一降一逃,舅舅则亲率大军与匈奴右贤王主力作战。舅舅又叮嘱了遍少年,说好好看,好好学,不要浪。少年点了点头,然后少年就去浪了。八百个人,在这种战场上又没什么用,少年灵机一动,寻着右贤王的兵马痕迹,长枪一挥,独自带兵跑出了数百里外。舅舅:???


数百里外,有匈奴人的大营,正防备松懈,少年长笑一声,提枪纵马,杀出了一场大胜。八百斩两千,还砍死了单于的爷爷,俘虏了匈奴相国、叔父。传到皇帝耳中,皇帝都不敢置信。这位前去军中历练的少年,初出茅庐,就成了勇冠三军的冠军侯。


皇帝大喜过望,继续安排出征,说一定要打得匈奴不敢南视,让他们知道大汉雄风。大汉从黄河流域那么点土地扩展至今,可不是冲话费送的!


于是,少年就像开了挂一样,连战连胜,同行的将军要么就是迷路,要么就是惨胜,唯有少年孤军深入,还能势如破竹。一年之内,斩敌四万,尽收河西大地。这次轮到匈奴人哭了,说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那年,少年二十岁。二十岁,嘻嘻。


图源:《汉武大帝》

曾经有个要投降的匈奴王爷,少年带着一队人马去接,结果对面看他人少,觉着大汉不行。王爷手底下的将军反悔了,还要砍他。少年冷笑一声,人多就有用吗,这将军怕是搞不清状况。于是纵马提枪,领兵长驱直入,斩了将军,擒了王爷,施施然回头,匈奴兵正乱作一团。


少年 22 岁那年,更是封狼居胥,捣毁了漠南王庭,从此瀚海勒马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梦想。然而霍去病 22 岁就搞定了[摊手]少年当然就是霍去病,他这个名将吧,跟其他名将不同,看起来很清秀儒雅,但贼跳。其他名将吧,无论品行怎么样,好歹爱兵如子,少年不愿做这种样子。从漠北回来,士卒还都饿着肚子,少年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完事还去跟人踢球。充斥着纨绔子弟的气息。


有人问起,他就笑笑,说爱兵如子,那都是戏,赏罚分明,还不够吗?或许少年站在长安城的朗月之下,还会想起几年前的自己,冷峻,漠然,游走在胡同陋巷,与二代们争执斗殴。黄沙滚滚而来,又转瞬淹没了曾经的回忆。少年笑了笑,已恍若隔世。


或许是那两年太过寂静,又或许是离开了塞北大漠,少年感受不到自己的天地。那些年,在战场上的伤病一起发作起来。不能战死沙场,死于寂静的床榻,有接连不断的人前来痛哭,少年却只是笑。少年肯定会想,这是他命定的结局,不然在沙场之上,又有谁能置他死地呢?


少年作为大汉的外挂,在灭了南匈奴后,迅速被系统修复,与世长辞。那年,皇帝为少年办了盛大的葬礼,铁甲军士从长安列阵,直至茂陵,坟墓修成祁连山形,以安其心,以定其魂。

皇帝是懂他的,知道那里才是他的天地。对匈奴的连年征战里,有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不仅霍去病一人,连整个汉匈之战,前不久,竟然都被删出了历史课本。好在历史从不是由文字传承,笔墨记录的。 它的魂灵涤荡在每个人的心中,永世不灭。那一天,教育部收到了海量的提醒与举报,这一场战争里的英雄,又重新回到了书中。


最后提一嘴封狼居胥。那个在少年第一次出征的战场里,右将军赵信投降匈奴了,还给匈奴出主意,后撤国境线,引汉军深入,伺机剿灭。可惜他想多了,后来匈奴虽然后撤,少年仍旧深入沙漠一千余公里,杀虏七万人,追到狼居胥山,匈奴欢天喜地打出 GG。


霍去病:兄弟,外挂了解一下?

南宋篇

知友@云卷云舒


辛弃疾,这个和「霍去病」仿佛情侣名字的大爷一生都在开挂:23 岁前有剑,带领 50 人就敢直怼金兵 5 万人,生擒叛徒后安然而归;23 岁后有笔,辛词以豪放为主,但又不拘一格,现存六百多首,数量为宋人词之冠,与苏轼齐名,并称「苏辛」。


在南宋,如果有人敢称辛弃疾为文人,辛大爷肯定当场表示强烈谴责:「你才是文人,你全家都是文人!你大爷我首先是南宋著名的抗金将领好嘛!」确实,生于当时已沦为金国领土的山东济南,辛弃疾自幼就身背国恨家仇,一心想着如何造反(哦,不对,应该是起义)。既然要起义,那就必须要打仗,所以辛大爷早早练出了八块腹肌还嫌不够,最后所达到的境界不敢说登峰造极、万夫莫敌,但舞刀弄剑样样精通,也算得上武艺超群了。


据《宋史·辛弃疾传》记载,在和金兵的斗争中,表现辛弃疾武力值爆表的事情有两件:一是单挑斩杀义端;二是率 50 骑深入 5 万人的敌阵活擒叛徒张安国,时年,辛弃疾 23 岁。南宋名臣洪迈曾写下《稼轩记》描述辛弃疾的神勇,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说的:「我认为辛弃疾本来是中州才华出众的人,讲信义,在南宋十分有名。张安国背叛了国家,辛弃疾赤手空拳率领五十个骑兵将他从五万人中捆绑回来,就好像撬开巉岩逮住兔子一样容易。(之后)就将马的蹄子上裹上布,在马的嘴里塞上东西,取道淮西南下,一天一夜没有吃饭,声势雄壮慷慨,那些怯懦的人都非常受鼓舞。皇上召见他再三赞叹,由此被皇帝察知,受到重用。」猛不猛?很猛!单挑群殴都不在话下,这武力值可不是吹出来的。

我们在书上看到的都是中年词人辛弃疾,而 23 岁那斩杀敌军将领于马下的英勇少年,却很少被人提及


虽然也很喜欢李白的文武双全,「十五好剑术」的诗仙留下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种千古名句,但如果两人以性命相搏,我赌五毛钱最后躺下的是李白。


遗憾的是辛弃疾生不逢时,宋朝虽然在经济和文化上取得了很高成就,但军事上一直为人诟病,「君臣腐败,偏安一隅」的南宋不仅坑了岳飞,也坑了辛弃疾。谁曾想,23 岁已是辛弃疾的人生巅峰,更是他噩梦的开始。辛弃疾空有满腹才干和北伐热情,却在畏缩圆滑、嫉贤妒能的官场上难以立足,累遭投降派掣肘,甚至受到革职处分,最后更是被一撸到底,干脆回家喝酒养老去了。


中、晚年的辛弃疾,光复故国的雄才大志无法施展,于是把满腔激情和对国家兴亡、民族命运的关切、忧虑全部寄寓于词作之中,由此造就了南宋词坛一代大家。


所以,辛弃疾成为大词人是被当时的环境逼出来的,虽然被迫将手中的宝剑换成软笔,但这并不妨碍辛大爷继续书写开挂的人生。在他写词前,宋朝已经有了苏轼、柳永、李清照这三位天皇巨星珠玉在前,但他丝毫不显怯场,提起手中笔自由挥洒:无论是写政治、写哲理、写朋友还是写恋人、写田园、写民俗一律信手拈来;无论是诉报国无门、抒壮志豪情还是记乡村情趣、玩婉约沉郁一律轻松驾驭。凭一己之力开拓了词作更为广阔的天地、大大扩展了词的题材范围,形成了具有自我新风格的「辛词」,后人称其为「人中之杰,词中之龙。」


由此可见,辛弃疾首先是一位勇冠三军、能征善战、熟稔军事的民族英雄,然后才是个开创一代词风的伟大词人。68 岁那年,病倒在床的辛弃疾面对朝廷的再度起用,发出了如后辈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般的感慨,临死前,他望着北方,嘴里气若游丝地喊着:「杀贼!杀贼」,愤然离世。


可以想象,晚年的辛弃疾必定怀着一腔的愤满和不甘,恨不能向世界大声疾呼:我有抗金的决心,有杀敌的本领,为什么不给我报国的机会?我早已有战死沙场的觉悟,为什么现在只能浪费生命、虚度年华?我不稀罕成为舞文弄墨的词中之龙,我只想做横刀立马的骠骑大将军;我恨不能早生,与偶像霍去病并肩作战,拒敌于千里之外……

民国篇


知友@与时间赛跑

15 岁时,他考入江南高等学堂后,一次与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同桌就餐,就能用 8 种方言与大家交谈。


18 岁,他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留美考试,名列第二,远超同批的胡适(第 55),竺可桢。


到了美国后,他进入了康奈尔大学。主修了数学,选修了物理学、哲学、逻辑学、音乐。


作为一个外国留学生,他在该校的数学成绩,获得过两个 100 分,一个 98 分,多年保持了该大学平均成绩的最高纪录。


22 岁获得数学学士学位。


到了大学四年级,教授告知他同时具备申请数学,或哲学研究生奖学金的水平,结果从数学系毕业的他,又改行成为了康奈尔大学哲学系的研究生。


23 岁,他又进入哈佛大学攻读哲学、选修语言学和音乐。


26 岁时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他用圆规画出哲学思想的半径,用数学公式算出吉他的音准,用各国语言学习相对论。


他真是无所不能,以至于他完成学业后,康奈尔大学给他这位哲学博士,提供的教职竟是「物理学讲师」。


胡适那时就已是一位不简单的人物,但对他极为欣赏,撰文道:「此君与余同为赔款学生只第二次遣送来美者,毕业于康南尔耳,今居哈佛,止治哲学,物理,算学,皆精。以其余力旁及语学,音乐,皆有所成就。其人深思好学,心细密而行笃实,和蔼可亲,以学以行,两无其儔,他日所成,未可限量也。」


28 岁那年,他决意回国,目的之一是要回老家退婚。尽管北大一再邀请他前去任教,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母校清华。清华原拟安排他教数学,可到校后又让他加授英文,随后又让他改教中国史和哲学,最后决定教授心理学和物理。而此时,他常到胡适家长谈的却是音韵学和国语罗马化问题,就跟他们在康奈尔读书时一样。


之后的 20 多年里,他曾在哈佛大学、清华大学、夏威夷大学、耶鲁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54 岁,他当选为美国语言学学会主席。同年被选为美国语言学会(LSA)会长。57岁,他当选为中国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美国艺术与科学院(AAAS)院士。69 岁时,当选为美国东方学会(AOS)会长。89 岁时,应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之邀回国,受到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的热情接见,并接受了北京大学授予的名誉教授称号。录制国际音标时,他发了四百多种元音、辅音和声调,连非常细微的差别都十分确切,发音辨音能力与他年轻时一样。在座者无限惊讶,钦佩之至。


在漫长的教学生涯中,他教过物理学、数学、哲学、中国音乐史、中国语言、汉语语法、理论语言学、逻辑学等课程。


他不仅会说几十种方言,且通晓英、德、法、日、古希腊、拉丁、俄等多国外语。他一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到世界各地,当地人都会认他做「老乡」。一次,他在索邦大学讲演,用的是纯粹标准国定的法国语音。讲毕,听众对他说:「你法语说得真好,比法国人说得都好。」二战后,他到巴黎车站,对人讲巴黎土语,对方以为他是土生土长的巴黎人,遂感叹道:「你回来了啊,现在可不如从前,巴黎穷了。」之后,他又到柏林,用带着柏林口音的德语和当地人聊天。邻居一位老人对他说:「上帝保佑,你躲过了这场灾难,平平安安地回来了。」


他最「好玩儿」的演讲之一,就是把英文完全倒着发音朗读并录下音来,等到把这段录音再倒过来放时,听众听到的是纯正的英语发音。他还雅好音乐,精通多种乐器,毕生与钢琴为伴。他是中国最早的钢琴作品的创作者,一生创作过百余件音乐作品,包括声乐和器乐。


他从 1920 年开始陆续以「五四」以来的新诗进行新型的艺术歌曲写作,并于 1928 年编辑出版了个人第一本歌曲集《新诗歌集》。此书在当时中国文化界颇有影响,著名音乐家萧友梅盛赞这本歌集「替我国音乐界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并说:这本歌集出世之后,教我们不能不称呼他「中国的舒伯特」。他最著名的歌曲作品就是独唱《教我如何不想他》。这首创作于 1926 年的作品,是中国最早的艺术歌曲之一。


他不仅夫妻恩爱,而且阖家美满,共养育了四个女儿。他与女儿们,凡有机会在一起,就组成一个家庭合唱团,分声部地练习演唱他的新作或旧作。四女长大后,都获得名校学位,事业上皆有成就:两位数学家、一位化学家,大女儿如兰同时还是音乐家。


大女儿如兰、二女儿新那均为哈佛毕业,大女婿、二女婿皆为清华大学学士、麻省理工博士。如兰是哈佛大学首位华裔女教授,执教于东亚文明系和音乐系,还是台湾「中研院」院士中的首位音乐专家,与夫君成为夫妻院士;新那是有名的化学家,夫君黄培云日后成为中南矿冶学院副院长、院士。


几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这两种文化融合得如此娴熟。他是如此博学,以至于给他冠以数学家、语言学家、翻译家、哲学家、逻辑学家、音乐家等头衔,都不足以涵盖他的成就。除了「学者」,人们再也想不到其他更适合的词来配他了,人们只能说他是一个「文艺复兴式的智者」。


他是中国现代语言学先驱,被誉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同时也是中国现代音乐学之先驱,「中国科学社」的创始人之一。他是,赵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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