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通报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进行了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差工地”的通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的通知》(赣建安委〔2018〕58号)要求,经各地组织检查,现将全省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01、、
对认定为“百差工地”的95个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成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02
对15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于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项目的监理单位,一律视为未履职,予以通报批评;对未确定施工单位的4个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请各地督促建设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厅安委办接受约谈。
03
对存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百差工地”项目,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理。
04
对本年度前三季度合计认定二个及以上“百差工地”项目的8家施工企业、 11家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名单详见附件4),请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来省厅安委办接受约谈。
05
对本年度前三季度合计三个及以上项目认定为“百差工地”的2家施工企业、7家监理企业,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名单详见附件5)。
06
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和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在11月28日前将“百差工地”整改情况和处罚情况书面报告省厅安委办。
联系人:吴彬娜,电话:0791-88179059.
附件:
1.江西省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2.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3.未确定施工单位的“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4.本年度前三季度认定有二个及以上“百差工地”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名单
5.本年度前三季度认定有三个及以上“百差工地”项目的企业名单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
附件1
江西省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注:经主管部门认定,在上述项目中监理单位能够督促隐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的企业不予通报。
附件2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附件3
未确定施工单位的“百差工地”项目一览表
附件4
本年度前三季度认定有二个及以上“百差工地”
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名单
附件5
本年度前三季度认定有三个及以上“百差工地”
项目的企业名单
来源|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编辑|何华丹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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