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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改办:7月20日起启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系统,10月起全面推广
导读
7月15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7月20日起,正式启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功能,今年10月起,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并逐步关闭联合验收中单个或部分单项验收的申报通道…文件原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联合验收
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工改办〔2020〕27号
各市、县(区)、赣江新区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20年1月起,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联合验收。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月报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联合验收比例仅为17.16%。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提高并联审批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功能
自2020年7月20日起,正式启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验收功能。联合验收分为新建、扩建类联合验收和改建类联合验收。新建、扩建类联合验收包含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五个事项,改建类联合验收包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三个事项。(联合验收系统具体流程见附件)
二、有步骤地全面推进联合验收
1.联合验收功能上线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则上应通过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联合验收申报办理。鉴于过渡期存在部分项目已完成数项单项验收仍需办理剩余数项单项验收、部分项目确有合理理由仍需逐个申请各单项验收的情况,由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合理理由,报该项目对应的建设部门同意后,方可按单项验收申报。2.今年10月起,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将逐步关闭联合验收中单个或部分单项验收的申报通道。实现联合验收所有前置审批审核的材料、附件的数据共享。
三、规范做好联合验收审批服务
1.规范联合验收程序。各验收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将联合验收涉及事项的验收工作纳入审批管理系统规范开展,坚决杜绝“线下验收后线上补录材料”的“两张皮”做法。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联合验收的开展情况予以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按规定申报和审批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2.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审批服务窗口和各验收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申请项目办理过程中的答疑解惑。验收中任一环节发现问题的,属程序设计、软件使用的,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软件公司;属各专项验收内专业事宜的,反馈各对应职能部门;属线下事宜需跨部门专题协调解决的,由牵头部门及时组织协调解决。3.提供智能帮助服务。一是用户在项目申报页面,可点击智能帮助模块,进入下载联合验收平台使用手册,相关操作步骤可按手册进行操作。二是建设单位在填写项目信息和上传附件材料进行申报时,可点击页面相应浮动帮助框,获得该申请事项对应的联系人和联络方式,进行沟通咨询。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 件
来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作|陈雪梅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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