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加强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印发通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赣安办字〔2021〕35号)要求,现就做好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
二、严格落实制度,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严格管控措施,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
各地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重点排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严格落实限制管理,施工升降机每次限制乘坐8人以下,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停止高空作业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
四、严格监督执法,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地要对各类园区、城乡结合部、乡村建设等重点区域,对城镇燃气、桥梁遂道、地下管廊、地铁等重点行业,对今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布为“百差工地”的项目,以及对在建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钢结构安装工程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重。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十个一律”措施,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办施工许可、非法发包违法转包、超(无)资质承揽工程业务等行为的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我厅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五、严格值班值守,切实强化应急处置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跟进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工地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来源|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制作|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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